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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某,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夏竹园村三组村民委托代理人:于某某,河南省正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夏竹园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孙某某第三人:李某某,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夏竹园村曹园东组村民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法律工作者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申请人一家5口承包了卧龙乡夏竹园村13亩耕地,卧龙乡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相似文献   

2.
《农村经营管理》2010,(1):43-43
一、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某,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某某村某屯村民被申请人: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赵某某,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某某村五屯村民申请人李某某一家4口人是长山乡某某村村民,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该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了29.5亩土地。1997年土地二轮延包时该户的户籍仍在长山乡某某村。由于李某某多年外出打工,没有回村要承包地,  相似文献   

3.
案件原由申请人郑某,女,1977年出生,农民,浙江省乐清市某镇某村人。1999年参加村二轮土地承包,2004年与非农业家庭户口一男青年结婚。2010年被申请人某村村民委员会就集体土地被依法征用补偿费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4.
一、起因及纠纷焦点黄某某(下称申请人)一家是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某某村第十四生产队农户,世代以农为生,申请人承包了村组耕地4.9亩。2005年,由于乐清市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申请人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市政府征用。土地被征用后,市政府按比例返还村里“回扣田”(指农户的承包田被征用后,政府依一定的比例返回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农民生产和生活之需的土地)。乐成镇某某付第十四生产队(下称被申请人)将部分“回扣田”出售,  相似文献   

5.
《农村经营管理》2010,(1):41-41
一、案情简介申请人: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孙某某、向某某、段某某、朱某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官庄村村民被申请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官庄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肖某某  相似文献   

6.
案例:四川某地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过多,在家留守的青壮年劳动力很少.导致大量耕地闲置。2009年春节,该地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一致同意由村内少数几个人承担在家种地的职责。但是在人选的确定上产生了分歧。最后村委会决定在本村内实行拍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人。拍卖的结果是本村游某竞价成功。游某遂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约定村内的所有耕地由游某承包.且承诺每亩缴纳稻谷450公斤供村民生活之用,合同期限30年。请问,这种以拍卖的方式将耕地承包给个人的做法合法吗?  相似文献   

7.
一、案由湖南省石门县兰坪园艺场六分场5组余大姣户(简称申请人)与本组王西文户(简称被申请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二、案情1999年5月,兰坪园艺场六分场5组有10亩以上土地抛荒而无人耕种,为此5组组长提议从本场6组转进一个农户承包,当时6组农户余大姣表示愿意迁入落户5组,5组全组11个农户100%签字同意余大姣户落户5组,5组将农户抛荒面积9亩(其中包含被申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申请人:王××,女,汉族,农民,家住北京顺义区×镇×村。被申请人:北京顺义区×镇×村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1998年5月,申请人王××与×镇×村社员刘××结婚,随后将户口迁  相似文献   

9.
[案情]一、争议当事人申请人:张某被申请人:某市某区某镇甲村委会二、争议的基本情况张某原系某市某区某某镇甲村村民,在村中有宅基地一处。张某后因参加工作,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一直在甲村居住。2000年张某以其为非农业户口为由,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89国土籍字第73号)第六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出售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城镇非农业人口居民的,其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登记,而甲村委会认为该宗地为集体所有土地,由此引发土地权属…  相似文献   

10.
自1988年起,我家就承包了村里7.3亩耕地。2003年,村里没有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公布土地承包方案,就擅自将我家其中承包的1.5亩耕地发包给了张某,现在张某拿着村委会给他开的证明(内容是:这1.5亩耕地已由村委会于2003年发包张某了),向法院起诉,称我侵犯了他的土地承包权,要求我腾出这1.5亩地。  相似文献   

11.
股东能否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外村村民甲欲与某村村民乙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A,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甲、乙约定乙以其因家庭联产承包取得的某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但公司设立过程中,相邻土地的承包权人丙认为其利益将受到影响,故主张乙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村民乙能否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出资,入股A公司?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陈某某原系某村委会第二小组成员,2001年5月与邻村王某结婚,婚后其户籍仍然保留在该村民小组。夫妻二人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并修建新房,陈某某未在嫁入地生产生活,亦未在嫁入地承包任何耕地。2006年,该村民小组经讨论决定,对于出嫁女应当收回承包地,遂收回陈某某的承包地,另行承包给祝某某经营。2010年,陈某某取得其在该村民小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包人为该村民小组,承包人为陈某某。同  相似文献   

13.
问:2002年,某村村民羊某承包了本村的一口鱼塘,合同期限3年。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2005年8月,合同期满后,村委会根据村民的意见,准备提高鱼塘的承包价格并且发布了公告。村民羊某认为,这是部分村民害了红眼病,况且自己有优先承包权利,未加理会。结果村民王某获得了该鱼塘的承包权。10月20日,羊某以村委会侵犯自己的优先承包权为由,要求法院确认村委会与村民王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主张自己享有优先承包权。  相似文献   

14.
案情1984年,村民李某与村委会签订了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若干亩土地,承包期15年。后来,李某将其中的5.95亩耕地自愿交于村民杜某耕种,耕地相关承包费用由杜某直接向村委会缴纳。1997年,李某与杜某协商一致,将这5.95亩耕地全部登记在杜某名下,并记入村委会土地登记台账。1  相似文献   

15.
正某村村民甲因种粮食收入较低,决定将其承包的20亩耕地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给当地企业乙。乙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后便开始在其耕地上种植果树,这一行为遭到了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阻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为乙种植果树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来发展林果业,乙应当移除果树并恢复耕地原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永久基本农田土地经营权流转后是否能够用来发展林果业?  相似文献   

16.
<正>一、小岗精神内涵小岗村隶属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村域面积2.25万亩,农用地面积1.69万亩,有23个村民小组,1040户、4209人。1978年,小岗18户农民按下红手印,立下生死状,签订大包干契约,将土地承包到户,农民获得了生产自主权,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从此摆脱了饥饿和困苦。这一创举像星星之火迅速传递全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创造了  相似文献   

17.
张家港市下辖26个镇,412个村,5452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21.6万户,集体耕地总面积50.27万亩。近年来,我们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了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发展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士地承包关系在稳定上不断完善。至1998年9月  相似文献   

18.
李涛 《农家之友》2010,(17):8-9
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小岗村位于凤阳县东部的小溪河镇,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曾获荣誉:中国当代模范经济建设集体、安徽省历史文化村、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示范点等。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村生产总值达到10亿元,人均GDP为2-3万元。2009年11月6日,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浩因积劳成疾,猝逝在工作一线。沈浩逝世后,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学习和宣传沈浩的先进事迹。小岗村再次吸引了世人的眼光!  相似文献   

19.
读者心声     
编辑同志:我是河北省沧州市某镇某村村民。我村现有5个生产队。我生产队队址、场址共有面积6亩多,分队是即开始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我队已按人口分给本队各户经营使用。请问:我队各户经营、耕作这块土地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现我村村委会要收回我队这块土地在全  相似文献   

20.
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1978年冬,18位村民在“大包干”生死契约上按下十八颗鲜红的手印,拉开了波澜壮阔的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时隔33年,在喜迎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之际,昔日改革缘起地,如今正谱写着盛世华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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