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截至今年1月9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上公布的拿牌直销企业数量已经达到14家,其中外资企业10家,内资企业4家。由于《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申请直销牌照的外资企业都必须拥有国外3年以上的直销经营背景,因此获牌的10家外资企业基本上都是业界人士耳熟能详并在国际直销市场上叱咤风云的大牌企业,包括雅芳、安利、如新、玫琳凯等。而相比之下,4家获牌的内资企业无论是在基础实力、品牌知名度,还是在直销经营管理经验上都无法与这几家拥有国际背景的企业或者说竞争对手同目而语。这一方面说明,只要达到《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很多中小型内资企业就有机会获得直销牌照;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小型直销企业在获牌后必须下大力气对自己的直销运营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否则就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并最终被市场“摘掉”自己那张来之不易的直销牌照。 相似文献
3.
4.
5.
自2006年2月雅芳获得全国第一张直销牌照以来,目前已有14家外资企业、5家内资企业得到商务部的批准,成为合法的直销企业。但是,通过大半年的观察,我们发现一些企业的获牌,似乎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并没有给中国直销行业带来太多的新气象,整个直销市场依然在延续几年来的低迷状态,业界对各个拿牌企业的等待观望也像当初对两个《条例》的焦急期盼那样,迟迟没有得到一个令人振奋的回应。笔者认为,部分拿牌企业的踯躅不前,虽然在一方面反映了它们面对职能管理部门所圈定的狭小活动空间时的一种无奈,但在另一方面更体现出它们所应具备的各种责任感的严重缺失。 相似文献
6.
7.
直销产品的核心,在于产品的物超所值及其包含的附加价值,对于直销企业如何提升产品本质价值的问题,我在这里把自己的经验跟大家共享。
直销行业两个《条例》的颁布,使中国数以千计的直销企业走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也为中国直销企业长达17年的不合法划上了一个句号。在直销企业的审核上,国家除了对企业资金实力有所要求外,对产品质量也给予了很大的重视,由此可见产品在直销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在这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金士力佳友作为一个非常年轻的直销企业,在规范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我建议立法以后的直销,应该回归到产品上来,走真正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路子。在这一点上,直销企业要承担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形象。 相似文献
8.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日子。随着这些年直销产业的快速发展,直销产品在人们日常生活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为了给老百姓送去安全放心的产品,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各大直销企业更是纷纷举办各种活动, 相似文献
9.
10.
直销与电子商务合二为一的可能性就在于二者所共同具备的包容性,新形态的直销企业已经运行了几年,从现实来看,越来越多的旧体制直销公司开始关注电子商务型直销的尝试结果。[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
12.
13.
2006年是我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并实施后的第一年,两部法规的出台对维护正当直销活动、打击非法传销、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使直销业在法律上享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同时标志着政府对直销从此开始进入法制监管的时代。对于直销员来讲,他们也有了判断直销企业、选择直销企业的依据和标准,有了识别正当和不正当、合法与非法的武器。对消费者而言,两《条例》的出台更是切实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此外,两部法规的颁布结束了中国直销业长期鱼龙混杂的局面,使行业良性发展成为一种可能,也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14.
龚慧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5-6
直销作为营销发展的新趋势,成为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和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服务的途径。中国国内直销行业在政府、企业、理论研究和经销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应加强直销基础理论的科学研究,规范直销运作,加强团队管理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并从不同视角展望中国直销业未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2005年,中国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它意味着直销作为一种新的分销方式得到了法律的确认。2006年,国家开始逐步向企业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它标志着直销终于进入法制化新时局。在变化和机遇中,直销行业所有经销商都面对着新一轮的课题:在直销法制时代来临之时,如何应对将来的竞争? 相似文献
19.
20.
记得一位业界资深人士在直销立法后曾经有过这样的推断:“未来几年,中国的直销市场将会形成内外资并举、多寡头垄断及中小型准直销企业百花齐放的竞争格局。政府、直销企业与经销商、消费者这四者形成的力量汇合后,将产生巨大的能量。这种力量将引导直销市场向更加理性、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