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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产生多维、深度影响。金融科技助力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但也造成金融市场的伪创新以及科技过度金融化等乱象,挑战了金融监管,加剧了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科技、金融创新以及金融监管健康的生态对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应推动金融科技坚守初心、坚持向善,回归科技的本源;同时完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加强金融监管,激发金融创新正能量,充分发挥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大力发展监管科技。  相似文献   

2.
金融科技安全已经成为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本文全面分析了金融科技所带来的挑战,在充分认识金融科技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个人金融安全防护、加强金融行业与机构管理、金融科技赋能社会治理、提升金融监管水平、推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提高金融科技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六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陈涛  赵圻 《中国金融》2021,(3):84-85
金融科技与现代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和发展,为监管科技的发展应用提供了现实诱因及施展舞台。如何在促进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趋利避害,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黑天鹅”“灰犀牛”等金融风险,成为金融监管机构面临的全新挑战和发展机遇。作为监管科技的策源地,英国通过创设包括TechSprint在内的系列监管科技政策工具,积极推动监管科技创新应用,成为全球监管科技发展的重要引领者。  相似文献   

4.
加强金融监管是今年金融工作的重点.如何克服以往以业务、机构为对象进行金融监管效果不佳的缺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本文从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赢得政府领导人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取得企业负责人对金融监管的积极配合等四个方面,充分论证了以人为本进行金融监管,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从而大大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周双  刘鹏 《新金融》2017,(3):43-47
当前,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规制缺失带来的潜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基础上迫切需要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本文在深入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亟待化解的三大突出风险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发达国家在鼓励和开放的前提下,通过立法和差异化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举措,并从处理好"必须"监管与"必要"监管关系,实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监管方式,构建登记注册、信息披露、资金托管三大监管底线,运用好互联网金融科技属性四个方面,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有效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对策。  相似文献   

6.
加强金融监管是今年金融工作的重点。如何克服以往以业务、机构为对象进行金融监管效果不佳的缺憾,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本文从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赢得政府领导人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取得企业负责人对金融监管的积极配合等四个方面,充分论证了以人为本进行金融监管,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从而大大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康卫东 《海南金融》2022,(10):33-44
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呈现蓬勃发展态势。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业态创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之余,也带来诸多新类型风险,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造成肘腋之患。基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现有文献研究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应围绕审慎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三个维度,构建更具专业性、穿透性与统一性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并从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两个方面阐释了“为何”与“如何”构建“三维一体”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8.
中发〔2018〕35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雄安新区建设“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雄安金融科技中心”的定位。金融科技的蓬勃发展正极大影响金融市场格局,快速驱动金融服务创新和变革,对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创新手段提出更高要求。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基于雄安新区金融科技发展和监管现状,结合金融科技监管面临的问题,提出设立金融监管机构、构建以金融信息安全为核心的监管综合体系、打造市场化差异化监管功能体系以及健全金融科技发展保障体系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监管沙盒是应接金融科技监管挑战的柔性监管创新机制.我国监管沙盒实践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全面推广仍然面临困境,亟待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与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及我国的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绍钧 《南方金融》2005,(10):25-27
伴随着世界金融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纷纷改革原有金融监管体制,向统一、混业的监管方向发展,以适应金融集团化发展的需要。面对金融发展趋势,本文提出,我国也应当适时调整监管架构,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监管机构;研究实施金融集团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随着金融科技(Fin Tech)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呈现出科技作用增强、金融业务交叉、创新速度加快的发展态势,大大拓宽了金融监管的范围,衍生了新的风险并使金融风险传播快、影响范围广,影响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新挑战。金融监管如何适应金融科技发展新常态,提高监管质效,成为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2.
美国作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典型代表,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实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监管架构、监管方法和监管规则比较成熟和完善。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与美国相比,针对外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仍待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美国对外国银行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我们有借鉴意义。笔者主要梳理了美国对外国银行机构的监管法案,以及对外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资质监管要求,并在简要回顾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及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涉外金融监管提出了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13.
监管沙盒是一种可兼顾金融创新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模式,其本质为前准入监管、差异化监管和临时性监管,并提供了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的互动机制,有助于推动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在对监管沙盒的本质特征进行厘清的基础上,对我国引入监管沙盒的必要性与具体的法律制度构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表明,我国可以考虑引入监管沙盒制度,增进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减少金融创新的监管成本。结合我国实际,应允许正规金融机构与"准金融机构"申请监管沙盒测试,并明确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作为监管沙盒的实施主体。在监管沙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强调底线监管思维,并采取消费者测试库与风险补偿等消费者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4.
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因其“空白型金融创新”的特质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美国在金融科技的立法方面,强调“建章立制,立法先行”,创制法律规范具有前瞻性;在监管方面,秉持“负责任的创新”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范式,力求实现金融创新与合法合规之间的动态平衡。我国可合理借鉴美国的立法和监管经验,加强金融科技的顶层设计和立法建设,创制新的专门性立法,构建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协调机制,研究以行为监管为导向的监管范式,构建包容性监管制度,探索完善中国式“监管沙箱”机制,最终建构“技术驱动型”的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安全运行,关系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金融监管就是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利用权力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进行直接限制和约束。面对加入WTO之后国外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展开的强大攻势,我国金融业吸取国外成功经验,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而以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分业监管体系在对金融机构之间越来越多的合作行为监管上出现了一些交叉监管或监管真空的问题。另外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基础也不健全,监管主体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如何解决上述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则与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周虎 《银行家》2003,(3):32-34
从"多头分头"监管到"多头统一"监管 金融自由化要求放松金融管制,首当其冲的就是放松分业管制,减少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在分业管制的条件下,似乎只要特定监管机构针对特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就可以了,这种"一对一"的模式在金融自由化的冲击下将失去效力.就是说,金融监管机构必须根据具体的金融活动,而不是根据特定的机构来进行监管.这样,监管的对象也就不是特定的了,出现了多数金融监管机构分别或共同针对某一特定金融机构而实施监管的状况.  相似文献   

17.
梁琦 《金融纵横》2002,(10):50-51
“行社”脱钩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监管实力大大增强。但随着合作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监管有效性仍显不足。如何改进央行对合作金融的监管工作,已成为当前金融工作的一门课题。笔者将就此略抒浅见。  相似文献   

18.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科技(FinTech)已经成为金融领域创新的驱动力。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为金融服务带来了创新与便利的同时也对现有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挑战。本文在研究金融科技监管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监管所面临的主要挑战,通过对比国际上不同的金融科技监管模式,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金融科技监管的实践建议,旨在为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以确保金融科技能够在保障安全和促进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健康且可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清华 《武汉金融》2007,(12):18-20
金融混业经营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如美国有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有类似组织。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LB法案)对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金融监管协调重在机制建设,而不在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完善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包括立法合作机制、牵头监管机制、联合行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  相似文献   

20.
尹洪霞 《南方金融》2007,(10):37-39
在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下,我国金融业也呈现出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我国原有的机构性金融监管模式将面临挑战。功能性金融监管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的监管,它是金融混业经营下金融监管模式的最优选择。本文对我国如何构建功能性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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