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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会考虑各种原因,可能追加投资,增加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导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合并企业处理,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也可能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成本法核算,其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2.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者持股比例较小,对被投资不但不能实施控制、也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则均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投资企业减少投资,导致其对被投资单位影响能力降低,当影响能力均降低到一定恨度时,其长期股权投资就应按照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相似文献   

3.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根据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占被投资单位股份总额的比例,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程度的高低,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账务处理。投资者持有被投资单位股份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投资者增股或让股而发生变动,从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也应作出相应的改变,即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本文就我国具体情况,并依照国际会计惯例,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账务处理进行探讨。一、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在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为了保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发生的变…  相似文献   

4.
企业以购买股票方式对其他单位进行长期投资时,由于其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金比例的不同,它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因此,股票投资的核算应根据企业投资额对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的影响程度,或根据对被投资单位有无实际控制权,分别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进行核算。依照国际惯例,这个比例界限一般被定在20%,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的权益性资本超过20%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否则,则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随着企业增购或售让股份而处于不断变化之…  相似文献   

5.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分为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由于新会计准则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各自适用范围的重大变化,导致无论是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还是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都可能是由于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上升或下降而引起。另外,无论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均相同,  相似文献   

6.
长期股权投资是现代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回避行业系统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根据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占被投资单位股份总额的比例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程度的高低,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这两种核算方法进行比较研究。一、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和核算程序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核算程序如下:(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  相似文献   

7.
长期股权投资综合业务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中,要根据占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当持股比例不足20%时,可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当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需要采用权益法核算。下面以一实例来说明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的会计处理方法。(一)2000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持有的股份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甲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2000年3月1日,乙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为9150万元,其中…  相似文献   

8.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但其确认的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企业投资额的大小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影响程度的高低,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将长期股权投资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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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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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应依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及控制或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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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持股比例上升,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由原来的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具体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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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文主要讨论成本法下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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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时,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本文试就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会计核算上应主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做一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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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投资差额形成的原因 股权投资差额是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权益法下,投资方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该份额即可视为投资方股权投资可实现的未来经济利益。根据资产要素的定义,股权投资成本也就应该按被投资方账面所有者权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定。但在实务中,取得股权时的交易价格往往以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依据,如果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或者存在未入账的商誉,则投资方支付额可能高于计算确定的投资成本,形成借方差额;如果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或存在未入账的负商誉,则投资方支付额可能低于计算确定的投资成本,形成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从理论上看,只要是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都可能有投资差额出现。只是在成本法核算下,根据重要性原则不予确认罢了,如果追加投资,变更为权益法核算时,准则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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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因追加投资导致由成本法向权益法转换的原理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持股比例上升,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1.对于原持股比例部分,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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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投资企业长期持有,不作为短期变现的手段,而是通过投资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以期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要求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国际会计惯例,也是我国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或学习中,不少人对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还不清晰,对二者的核算还不是十分清楚。  相似文献   

18.
新准则规定,在持股比例增加或减少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下面详细讨论这两种情况的适用范围及其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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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能力时,为了防止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对投资企业的影响,要求采用成本法(旧准则采用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对被投资企业无任何重大影响时,企业至  相似文献   

20.
一般来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企业的持股比例是否大于20%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而使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时.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是指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成本记账.一般情况下不予变更,只有在被投资企业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下.才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在成本法下.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而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则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因此,各类会计教材甚至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均按此规定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具体方法。但笔者认为.这些教材给出的方法存在明显不足。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并举例比较这两种方法所产生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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