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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000年四月十一日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下同)及事业、企业单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单位公有住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出售后,由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的和购房人按规定向售房单位一次性缴纳的专项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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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逐步实现了商品化和社会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范围由过去单纯的出售后的公有住房扩大为  相似文献   

3.
《山东房地产》2005,(2):49-5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市居住用房所有权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建立与房屋产权多元化相适应的房屋维修管理体制,理顺房屋维修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售房单位及购房人的关系,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成为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我局自2001年,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就建立房屋共用部位、  相似文献   

4.
建住房〔1998〕213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我们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相似文献   

5.
谭群 《上海房地》2004,(4):45-47
近几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深化,房地产市场也迅猛发展,住房维修资金的相关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健全与完善。上海市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以及《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91号令),建  相似文献   

6.
建立各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保障住宅售后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使用人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为归集和管理使用好维修基金做了不懈的努力,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为了加强十堰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切实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财政厅、建设厅鄂建(1999)136号《湖北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我们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8.
住宅维修基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解决产权多元化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所设定的一项新制度。做好维修基金管理工作。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具有极为最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健全,政府和业主组织缺乏监督管理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社会和政府的关注。现实正呼唤我们对以往的工作进行反思。对住宅维修基金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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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2003,(10):61-63
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新建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我市于2000年1月制定了《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提出了“专户储存、政府监管、规范使用”的管理原则。我市的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正是依据这两个规范性文件而全面展开的,同时在正确处理维修资金性质与政府监督原则的关系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目前南京已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4.1亿元,使用6800多万元,达到了有效归集、合法使用、保障有力的目标。一、近几年我市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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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商品化已经深入人心.同时,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而此项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业发展乃至影响社会安定,本文通过对房屋维修基金目前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的阐述,进行问题剖,来解决房屋维修基金目前出现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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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商品化已经深入人心。同时,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而此项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业发展乃至影响社会安定,本文通过对房屋维修基金目前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的阐述,进行问题剖,来解决房屋维修基金目前出现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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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修基金管理新模式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一直是物业管理中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为了规范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建设部、财政部于1998年联合颁发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1999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又根据《管理办法》的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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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接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明确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现通知如下: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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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出现,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归属问题,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产权如何界定将切实关系到小区业主们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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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住房商品化已经深入人心。同时,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而此项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房地产业发展乃至影响社会安定,本文通过对房屋维修基金目前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的阐述,进行问题剖,来解决房屋维修基金目前出现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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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1998年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自此,维修资金开始正式纳入行政监管范畴.十多年来,维修资金管理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在维修资金监管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因此,研究维修资金监管中公共权力运用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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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连兴 《会计之友》2008,(30):91-92
文章根据2007年8月26日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现状,针对企业后勤改制,主辅分离后职工住房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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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我国于1999年在全国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以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该项资金已积累了一定的规模,截止2013年,全国已累计归集了几千亿资金,这样一个规模的资金,其管理状况如何呢?笔者调查了解的情况,从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三个方面简要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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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根据2007年8月26日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结合企业职工住房现状,针对企业后勤改制,主辅分离后职工住房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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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资金关系到群体住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与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本文分析了中小城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健全和完善中小城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建议,即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规范和强化对住房维修资金的专户专账专项管理;加快推行住房维修资金的阳光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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