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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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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行  陈澈 《经济研究》2021,56(3):100-115
采用事件研究方法,本文通过观察股票市场对"消费税征收从生产环节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的改革方案的反应,为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企业的影响提供了初步证据。结果表明,相比未缴纳消费税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在[-1,1]事件窗口期的股票市值下降了约0.8%。这与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会提高消费税税基,降低消费者需求,负面影响企业业绩的预期一致。进一步,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消费税缴纳比例较高、产品需求价格弹性较大、所销售的消费品采用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方法(相较于从量定额计税方法)的企业影响程度更大。此外,本文还识别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之后潜在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发现这些企业的股票市值也在显著下降。本文结论有两点启示:(1)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同时可以适度且差异化地降低消费税税率;(2)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后移会改变行业内的市场结构,加剧行业分化。  相似文献   

2.
《大陆桥视野》2005,(10):59-59
背景 随着油价持续上升,汽车消费税可能有较大幅度的调整,新的消费税征税办法将降低或部分取消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有媒体报道称,由财政部税政司起草的该改革方案目前已基本定型,若得到批准,年内可望出台。新的消费税征税办法将体现国家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政策,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3.
基于消费税多重职能冲突和调控作用有限,应在中国整体税制改革框架下重新定位消费税职能,平衡筹集财政收入职能与调节职能,考虑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的统筹协调,并在此基础上考虑中国消费税改革问题.首先,适时将具备条件的过度消费会危害健康的商品、奢侈商品以及严重影响环境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及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其次,优化消费税税率水平和税率结构,确定税率水平和结构合理性的评价标准,适度提高未能充分发挥调节职能的应税消费品税率,适当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再次,从改革消费税征收环节看,应依据是否具备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选择适合征收环节后移的消费税品目,并考虑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的影响,进而关注征收环节改革后的税收征管效率和税负连锁变化.最后,基于消费税职能定位的收入归属改革,应关注消费税收入共享后将出现的新的省际失衡,警惕消费税收入共享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从财政体制框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孙健  王甲山 《经济论坛》2004,(16):92-92
一、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征税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税价格的核定办法不够规范。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其核定权限为甲类卷烟和粮食白酒由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分局核定。笔者认为,消费税这一规定不够合理和规范。  相似文献   

5.
关于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旭 《经济师》2006,(4):218-218
文章从消费税税目、税率、计税形式以及纳税环节等方面,对我国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调整措施。  相似文献   

6.
庞善东 《经济论坛》2007,(23):72-73,78
一、消费税的税率 1.汽车消费税原税率.中国原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根据不同车种和排气量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其中,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升、小于2.2升)税率为5%;高档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升)税率为8%;小于2.4升的越野车税率为3%,大于2.4升的越野车税率为5%;小于2.0升的小客车(面包车)税率为3%,大于2.0升的小客车(面包车)税率为5%. 2.汽车消费税新税率.  相似文献   

7.
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导下,应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融入消费税制度中,对消费税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基本思路是扩大消费税的污染调节范围,提高污染品或污染行为的税率水平,变价内税为价外税,提高消费税的透明度,改生产环节征税为消费环节征税,以减少消费税保护生态环境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的汽车消费税已在4月1日开始实施。新消费税同已经实行了12年的消费税相比,新税的档次由3等细分为6等。按照这一调整,排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未变;1.0升至1.5升的税率下降2%:1.5升至2.0升的税率未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4.0升以上的涨幅最高为20%。这次调整将拉大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小排量汽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相似文献   

9.
消费税采用单环节课税的方法,即只在生产、进口或委托加工环节按应税消费品的全额计征一次消费税。对委托加工环节的应税消费品采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办法,一些会计人员、税务人员对相关规定掌握不当,影响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税款计征。本文将围绕税法与会计制度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图片新闻     
为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2008年9月1日起我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相似文献   

11.
经济快餐     
明年我国将完善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 为适应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国将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优化税制、扩大税基、合理分权”的指导思想,对现行税制进行补充完善。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明年我国将改进和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品目,将某些高档消费品和不利于环保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适当调整有关税目的税率,重新确定合理的税率水平。改革和完善烟、酒等产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确定办法,完善消费税征管,保护税基,增加收入。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尽快建立全面反映个人收入和大额支付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分类…  相似文献   

12.
消费税采用单环节课税的方法,即只在生产、进口或委托加工环节按应税消费品的全额计征一次消费税.对委托加工环节的应税消费品采用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办法,一些会计人员、税务人员对相关规定掌握不当,影响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税款计征.本文将围绕税法与会计制度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从原先的11大类扩大到14大类,表明新一轮的消费税改革正式启动,充分体现了消费税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及调节消费方面的税收功能。  相似文献   

14.
韩倩 《经济月刊》2009,(11):91-91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其中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降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进一步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差距。  相似文献   

15.
徐博闻 《时代经贸》2009,(10):18-18
日本的消费税和中国的消费税虽然名字是一样,但在征收范围、税率、税额的计算等几个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弄清中日消费税的不同,可以对进口日本商品和到日本办厂的企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王艺璇 《经济师》2014,(10):33-34
消费税是政府针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征收不仅有助于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增加,最重要的是对于消费导向的调节作用。随着我国人民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消费税在我国的发展水平已经处于相对滞后的局面,在税目选择、税率设定以及征税环节上与我国国内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以及消费水平的现状已不相适应。为此,在对我国消费税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对消费税进行改革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当前中国汽车税收政策现状评析,借鉴发达国家汽车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按照汽车购买、拥有及使用三个阶段设置税种科目,在税种的设置上将车辆购置税与消费税合并为消费税,并采用分级税率,降低购置阶段税负、提高保有和使用环节税负并开征燃油税等具体建议,从而使汽车产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18.
(1)关税税率的降低并不等于关税收入的减少。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名义关税税率偏高,但实际税率却并不高。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实际关税平均税率只有7.9%左右。关税名义税率降低,实际上是名义税率向实际税率靠拢。这种变化不但不会减少关税收入,而且还因为扩大了进口规模,抑制了走私现象,会带来我国的关税收入和海关代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增长。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结构性减税就是要在税收总规模不变甚至适当增加的前提下,削减一些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收项目的税负,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削减中低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在减税的方案上,主要是降低对人民衣食住行课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全面推开“营改增”,适时调减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在工薪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加进个性化的费用扣除标准。上述降税的收入损失可以通过提高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办法加以弥补。  相似文献   

20.
国内外价格差异是中国大陆奢侈品消费外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税收是奢侈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我国现行奢侈品税收政策存在征税范围缺位、税率不合理的问题。运用比较分析法研究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奢侈品进口环节的综合税负后发现,中国大陆的综合税负太重是引起奢侈品消费外流增加的一个主要因素。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调整奢侈品税政策: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重新界定奢侈品范围;调整奢侈品消费税征税范围;针对奢侈品消费人群制定合理的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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