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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公共风险,其影响是超国家性的,超越了地理边界和社会文化边界的限制。面对全球性公共风险,单个主权国家无法应对,需要更多国家加入集体行动,构建国际气候制度共同应对。碳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经济手段,若要发挥其全球范围内有效性,则需要进行碳税的国际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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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球气候变化正在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最严重挑战,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公共品,为了防止"公有地的悲剧"发生,国际社会期望在制定气候变化全球政策的核心内容上达成一致协议,即就温室气体减排的额度、分配及补偿作出规定,以共同遏制全球变暖。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但是气候变化全球政策既是一个"环境规则"履行公约,也是一个"经济权利"分配公约,其目标的具体制定和实施不仅涉及全球发展与公平性问题,而且会影响各国的经济发展利益,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各国都不愿率先承担这份责任。因此各国在全球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内容上存在巨大分歧,历次气候大会实质上均是各个国家复杂的利益博弈和激烈的政治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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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机制是后京都时代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制度,也是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之间重要的权利、义务关系。围绕资金机制的运作实体、活动资格和优先事项、资金分配和资金数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集团及其各自内部充满矛盾和利益冲突。在京都时代及其之后,资金机制始终是气候变化谈判的博弈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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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是《京都议定书》为便于发达国家履行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而规定的5种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创新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与技术,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通过从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有效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并大幅度降低在本国实现减排的经济成本。2007年岁末,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推出的“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今后加强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领域,强调了国际合作,并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此前,中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已采取了大量措施。其中,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中国CDM基金),就是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支持和促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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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9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一波三折,最后在大国推动下勉强达成协议,错失了达成减排协议的好时机。当时,联合国要求,气候协议的达成,必须建立在与会193国一致同意的基础上。这迎合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但因各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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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多哈会议结束了2007年启动的巴厘路线图谈判进程,几年来先后在减缓(包括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适应、资金、技术等四大支柱方面形成多项决议。2013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华沙会议前,发展中国家普遍期待这是一次"落实的大会",即进一步明确发达国家采取哪些具体切实的行动落实"巴厘路线图"谈判成果,明确这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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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为帮助世界各国更好地完成二氧化碳减排任务,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被引入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框架中,这就是排放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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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已经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向人类发出挑战。CDM为解决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一种途径,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携手改善全球环境的双赢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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