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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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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娜 《金卡工程》2009,13(9):100-100
关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韩世远称其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学者们的称呼不一,但都是指有将合同权利直接归属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内容的合同.对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其民法典中均有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2.
刘园园 《金卡工程》2010,14(8):210-210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有悖于传统法理,因为依照传统理论,第三人的索赔请求不应当直接向该保险人提出。但是,由于海上责任保险越来越注重保护公众利益,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已经成为某些海上责任保险的设立目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相似文献   

3.
高剑 《金卡工程》2009,13(11):153-153
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是社会利益衡量的需要,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司法效益的需要,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4.
杨浦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3):99-111
以义务主体特定与否之标准,将权利划分为相对权与绝对权,造成了无法说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相互作用关系的根据与内容的局面。为填补这一漏洞,债权物权化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之例外的身份被提出。然而,债权物权化可划分为广义债之关系物权化与狭义债之关系物权化。法律构造上,前者实为合同的法定概括移转,后者则是债权的一般性担保手段,所涉合同权利义务均未指向第三人,并非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自反而缩,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应以旨在实现履行利益之合同权利义务为限。反之,辅助实现履行利益以及以固有利益保护为目的之义务不单指向债务人,第三人亦应有此负担。基于此认识,既可破除债权物权化之迷思,又可建构第三人对合同当事人负有行为义务之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5.
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责任保险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利益的功能,尤其是在被保险人赔偿不能时.从理论上认清责任保险的性质和功能,对于完善保险立法、推行有关责任保险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第三人过错同表意人过错一样,会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意思表示真实原则,但对第三人过错制度却未加规定。文章通过第三人过错的概念入手,考察世界各国对第三人过错的立法现状,最终提出我国设立第三人过错制度的重要性,并就我国设立第三人过错制度提出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7.
论责任保险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责任保险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利益的功能,尤其是在被保险人赔偿不能时。从理论上认清责任保险的性质和功能,对于完善保险立法、推行有关责任保险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王帅 《金卡工程》2010,14(9):60-61
当第三人以故意或者过失的态度介入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之中时,第三人是否要承担相关责任?那本文就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价值、意义,以及各国是如何看待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合同相对性是传统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恪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因而我国法律通过一些规定,在立法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限制。这些立法上的规定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结合,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辅助第三人是民事诉讼主体之一,其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方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重要的区别。本文从明确辅助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入手,进而分析辅助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参加诉讼的效力等问题,以期完善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11.
12.
刘艳林 《金卡工程》2010,14(6):72-73
债权和物权是大陆法系整个民事权利体系的两大支柱,债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绝对性也是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第三入侵害债权理论不管是从债的对外效力说、债的不可侵犯说来考察,还是从相关国家地区立法实践来看,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都存在严重的不足。因此”第三人侵害债权说”不能成立。并且,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所谓的”第三入侵害债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13.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近代债权制度与侵权制度发展的产物.它赋予债权以权利的不可侵性,籍此给予债权人以最周全而充分的保护.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完整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使得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因此研究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提出在我国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设想,并对该项制度的具体构建提出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万铖城 《金卡工程》2010,14(3):135-135
随着商事交往的发展,在仲裁理论研究中有观点认为,仲裁应和诉讼一样,设立第三人制度。而由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存在一系列差异,在进行仲裁时不能一概援用诉讼的相关规定,必须加以区分。本文从仲裁内在的原则以及设立第三人制度的目的出发,通过比较国际上一些通行的作法,结合我国诉讼和仲裁立法与实践,一起探讨在我国仲裁程序中设立第三人制度的可行性问题。  相似文献   

15.
借款合同的担保,是指借款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经双方协商采取的促使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他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手段。它是保证借款合同履行,避免或减少贷款风险,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法律制度。借款合同的担保源于债的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6.
张锐 《金卡工程》2010,14(2):218-219
所谓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因其过失地滥用职权而致使股东与债权人等公司之外的第三人遭受损害,而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一种个人法律责任。关于此项责任,大陆法系和荚美法系均有规定。笔者通过对两大法系该规定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公司法上应明确规定:董事执行其职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对第三人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张其真 《金卡工程》2009,13(11):196-196
作为对传统民法理论上债的相对性原则的突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最早源于英国的判例法。我国现行立法中并无具体条文明确规定第三人侵营债权制度,司法实践中仅以《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解决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关系不断复杂化,仅依《民法通则》第106条进行调整目益暴露出其局限性。因此,笔者主张在我国立法中引入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本文即旨在分析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及其在我国的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18.
王锦强 《金卡工程》2009,13(12):105-105
利他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是对合同相对行原则的突破,因其特殊的制度价值,被许多国家的立法或判例所确认。我国在《合同法》以及一些单行法中均有关于利他合同的规定,但是由于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利他合同的法律效力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本文通过对其制度价值的考量,准确把握利他合同的法律效力,使其在实践中得以更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姜南 《保险研究》2009,(12):105-109
责任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弥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遭受的损失,而且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充分、及时获偿的公益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责任保险制度规定的较为简单,欠缺实践中的操作性。新修订的《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利益属性,增加了保险人直接向受害第三人赔付的法定条件、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以及保险人对保险金的留置义务,具有很强的进步性。只是在立法与实务的某些细节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吴培吉  黄飞彪 《金卡工程》2010,14(6):205-205
旅游合同违约行为通常会导致旅游者的精神损害,很多旅游者在发生旅游合同纠纷后诉诸法院时,法院会以违约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为由不予以赔偿。本文以我国相关立法现状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旅游合同违约应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同时简单论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将突破现有的民事责任理论中违约不可获得精神赔偿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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