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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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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了,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为了帮助企业降低纳税风险,正确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笔者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应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丁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3.
《中国工会财会》2011,(8):42-42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为了方便读者掌握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据式样见附件)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附件: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式)(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5.
《中国工会财会》2011,(7):64-64
现将国家税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与当地税务机关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相似文献   

6.
《中国工会财会》2007,(1):63-63
晋工发[2006]56号2006年10月25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精神,去年山西省总工会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会经费的通知》(晋工发[2005]32号),全省普遍实行了工会经费地税代  相似文献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8.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应加强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6,(11):59-6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强化依法解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规范工会经费的拨缴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和《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代征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冀工发〔2005〕50号)等文件精神,经邢台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邢台市区范围内的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由邢台市地方税务局代征。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一…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3,(10):58-59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履行好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更好地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包括按规定比例上解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的部分),由市总工会委托市地税机关负责代收。  相似文献   

11.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和全总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轨道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借助行政执法权力,改变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重大举措,各级工会要加大落实“一改三策”的力度,努力在“一入轨、二足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年242号)相继发布后,对企业工会经费计提范围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及凭据等进行了规范。这为工会经费的依法计拨和有效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实际操作中,  相似文献   

13.
皖工发〔2005〕33号2005年6月8日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和税务部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精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推动工会经费收缴,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  相似文献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去年末发布。公告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5.
明确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有《工会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支持,是充分利用地税部门征管优势,实现部门优势资源互补的一项重要举措。收好工会经费,增强工会经济实力,工会组织职能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做到更多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党的阶级基础才能更加牢固。全市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需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相似文献   

16.
财会动态     
《中国工会财会》2005,(7):46-47
福建省总工会与省税务部门联合转发文件近日,福建省总工会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并结合实际作了补充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专用结算凭  相似文献   

17.
200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下发后,各地税务部门和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会法》有关规定和国税函〔2000〕6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05,(8):58-58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近日,河北省滦平县国税稽查局在对该县某商业银行进行所得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1月-2000年9月,用普通收据拨付给企业工会3600元工会经费,并在计算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对这部分工会经费给予剔除。对此,企业人员十分不解,认为《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工会经费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并在税前扣除,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也没有超标,为何不予扣除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78号《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会财会》2005,(6):58-58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为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结合我省工会经费由国税和地税部门代征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市总已经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管理,完善有关手续。二、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2004〕29号)文件精神征收筹备金,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三、未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要积极委托代征,密切配合,做好工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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