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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KTV收费先是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把KTV的营业额作为收费依据;后是文化部要在全国推广“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精确到可以按点播次数收费。这其中所涉及的版权收费标准问题,使得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形成了一种“互掐”的局面。孰是孰非没有权威定论,且二者缺乏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广大消费者、著作权人和KTV经营者,只能一头雾水、无所适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