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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审查截留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白玉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帐户,主要用于核算各级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由土地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价款金额。从其反映的内容看,(1)属国家规定的预算收入项目,由财...  相似文献   

2.
财综[2008]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200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明确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  相似文献   

3.
《住房保障》2009,(4):56-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印发后,  相似文献   

4.
《2006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探索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经济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土地价格、  相似文献   

5.
正近年来,我国地方财政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有人称之为"土地财政"。据财政部2012年全国财政决算数据显示,我国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4216.7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517.82亿元,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773.2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6652.40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97.3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4.86亿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的83.3%。而2012年地  相似文献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当前经济运行中具有重要作用。在财政管理方式上,经历了由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到纳入基金预算管理逐步规范的过程。随着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收支规模的迅速增涨,原来的管理方式,既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也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镇巴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创新管理,做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8.
王敏 《国土经济》2004,(8):57-58
广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信息;珙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信息;荣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相似文献   

9.
欧玉 《国土经济》2008,(7):28-29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概念 1988年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9年财政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  相似文献   

10.
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100号文件),标志着中央对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的改革。该文明确规定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金的改革可以说是填补了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相关法规的空白,也暂时平息了学术界对我国土地出让金改革方式的争论,自然赢得了多方的叫好声。  相似文献   

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返还问题的通知京政发(1995)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及《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相似文献   

12.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是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以下简称国土收入)是国家让渡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专项收入,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国土收入必须列入财政固定收入,进行专项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对国土资金审计发现:国土收入由于种种原因,流失比较严重,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浙江房地产》2010,(2):7-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9]12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4.
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15.
潇琦 《北京房地产》2006,(10):25-28
2006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土地政策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在土地方面要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及加大时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7月6日,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7月24日,圆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会室,并向地方派驻九大国家土地督察局。全圆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全部纳入严格监管。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扣强土地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7月31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宣布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中明确提出“用地预申请制度”。 8同1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  相似文献   

16.
《北京房地产》2008,(2):I0009-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闵佳 《中国地产市场》2007,(11):102-103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一宗土地,与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公司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要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以便向银行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18.
《审计文汇》2006,(6):31-32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现就全省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闵佳 《中国地产市场》2007,(12):102-103
[案例]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一宗土地,与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公司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要求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以便向银行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20.
张敬 《房地产评估》2007,(11):18-19,7
2006年8月1日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来,出让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称补地价)的情况较多,尤其是用地单位(土地婕用权人)申请增加建筑容积率,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涉及补地价的现象较为常见,对增加建筑容积率、怎样合理补地价,是广大土地管理工作者及评估人员在工作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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