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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4年度税务人员在对某工业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办税人员由于对印花税政策理解错误,导致企业权利许可证照多贴印花税票20元,采取核定征收办法的"购销合同"多缴印花税18295元.对此,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多贴和多缴印花税能否抵退.  相似文献   

2.
一般认为,企业缴纳印花税,总是先购买印花税票、后在实际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的时候,将已经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所以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纳未纳的情况,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3.
某制药厂2002年年底在结转厂帐务时,发现“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尚有10万元的期初进项税额(1994年初)没有抵扣完毕。于是,打报告向市国税局征收分局申报抵扣此笔结余的期初进项税额。国税局征收分局派人来进行核实时,发现该制药厂在1994年初计算3000万元库存产成品时,没有正确计算实际采购成本,而是直接将3000万元的库存产成品作为实际采购成本计算了期初存货已征税款,造成1994年年初多计提期初存货已征税款53万元,  相似文献   

4.
近日,我们在对某从事中介代理的信息咨询公司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2004年度该公司受某工业企业委托与某煤矿签订了500万元的煤炭购销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责令该公司补缴购销合同印花税1500元,并处未缴税款50%的罚款750元。该咨询公司非常非常疑惑,怎么代理人也要缴纳印花税?  相似文献   

5.
问:国务院发布命令开征印花税及土地使用税后,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答:1.企业购买印花税票,借记“企业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纳税额较大或贴花次数频繁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以交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应于交纳税款时,借记“企业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应根据需要购买印花税票,如  相似文献   

6.
为了加强增值税的管理,特别是为了加强税金的核算,在税制改革初期,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税务机关明确要求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一般纳税人应设置“应激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账,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缴税金”,“销项税额”,“已缴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各专栏也都规定了详细的核算内容,为了能清楚反映企业欠缴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税款的情况,财政部又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做了补充规定,保证了企业能提供准确的进销项和应纳税额的核算信息,规范了一般纳税人的税金核算。然而经过这几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检查情况看,其税金核算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本未设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甚至仍在“产品(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也有些企业财务人员根本不晓和“应缴增值税”明细账各栏次的用途,如有些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时,在“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科目核算,最后造成“应缴税金”科目余额借,贷方余额不实,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应缴税金或留抵税额不符,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近日,在对某房地产企业检查时,查实其因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万元。稽查部门分别对其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追缴其因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的营业税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万元,并依法  相似文献   

8.
蒋佑平  靳玉屏 《税收征纳》2006,(9):27-27,29
武汉某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等.应缴营业税、堤防费、地方教育发展费、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由地税局征管.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管。该公司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2003年至2005年分别是1097.92万元、868.35万元、828.87万元,自结利润三年累计亏损2995.78万元。该企业开发项目只有一个,项目所在地在公司注册地。  相似文献   

9.
一、消费税有关“抵扣”规定的修改消费税税法规定,企业购进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全部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购进或收回已负担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可以抵扣当期消费税的应交税额:(l)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属、税法列举8种应税消费品(烟丝、酒和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的品种范围;(2)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实际用于连续生产税法列举8种相应的应税消费品。这就是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的“抵扣”。有关消费税的抵扣操作及相关会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if30…  相似文献   

10.
(一) 某县一家加工企业被举报偷税,县国税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检查。因涉案金额较大,县国税局在案件查结后依照规定将该案提交市国税局大案审理委员会审理。审理委员会经审理认定该企业偷税,应由县国税局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国税局根据市局审理委员会的意见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缴纳税款和罚款。该企业补缴了部分税款,但未缴纳罚款。举报人则认为税务机关处理太轻,多次向上级机关反映要求对此案从重处理。  相似文献   

11.
胡海瑞 《税收征纳》2009,(1):30-31,33
在日常的税务稽查工作中,常常发现有些企业因以前年度“未确认收入(指应税收入)”,而被税务部门依法认定为以“少申报销售收入(少缴税款)”手段偷税。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域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相似文献   

12.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审计调查17个省(区、市)35个地(市)的税收征管质量,重点抽查了788户企业,发现少征税款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企业2002年少缴税款133亿元,2003年1至9月少缴税款118亿元。一份审计报告引发的“审计风暴”  相似文献   

13.
阮观健 《税收征纳》2004,(10):23-23
最近某稽查局对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纳税查时,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1、2002年向客户(即业主)代为收取的煤气安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铁门安装费等代收代付款(税收法规称“价外费用”,是“营业额的组成部分”)120万元,未在财务账面反映,也未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偷税”的规定,对该公司代收  相似文献   

14.
前不久,我们对区建设局的一个下属单位进行税收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有许多应税收入项目,如安检费、培训费、代理保险手续费等,使用的票据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应税收入没有申报缴税,这种收入,一年有30万元之多。我们问经办人员为什么不开具地税发票并申报缴税呢?答曰:原先使用是地税票也申报缴了税,但自从单位收入纳入区会管中心核算后,  相似文献   

15.
笔对某企业稽核时,发现该企业购进钢材批,购进成本1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均已入账抵扣。后将钢材用于对外投资,企业作了如下账务处理:借:长期投资117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贷:原材料100000。这样的处理是不对的。  相似文献   

16.
在日常的税务稽查中,查出纳税人既有应补(欠)税款又有多缴(应退)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在如何处理查出的多缴(应退)税款上有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可将多缴税款抵扣查补税款后就余额进行补缴;写一种是多缴的税款只能在以后年度相同税种中进行抵扣,而不能抵扣所查补不同税种的税款。第二种意见也是稽查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操作方法,个人对这种意见持怀疑态度,现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基本案情 2005年9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建筑公司2005年5月取得某项建筑工程收入1568万元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建筑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追补该公司应纳税款50-33万元,加收滞纳金3.08万元,并处不缴税款一倍50.33万元罚款。  相似文献   

18.
陈挺  曾进 《税收征纳》2010,(2):16-17
案情简介 起因:2008年9月17日某区国税局向某渔业有限公司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针对渔业有限公司”商品库存明细账账面金额与实地盘点实际库存金额不符”的问题向该公司追缴增值税350876.64元.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责令渔业有限公司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会计核算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抵扣进项税款。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纳税人、应税范围等税制要素方面详细介绍了欧盟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的做法,从立法和经济影响等方面对该模式进行分析,据此提出我国金融业税制改革的意见:应参考欧盟金融业增值税的做法,在完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推动我国金融业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改革时应规范相关金融业务的征免税处理和抵扣方式的选择,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改革后,金融企业应纳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由国税系统统一征管,但应加大地方的增值税分  相似文献   

20.
《湖南地税》2007,(2):51-51
2006年4月,益阳市地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组织力量对益阳市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2005年度地方税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中心2005年度应申报未申报或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地方各税52986.97元。反映了益阳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存在严重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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