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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华 《上海企业》2005,(9):49-51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既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总体上采取的是搁置的办法,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相应地,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  相似文献   

2.
一、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情况截至2003年底,已改制的国有企业有1458家,未改制国有企业1163家,改制面为55.6%。从改制企业的股权结构看,国有股比例偏大。已改制的国有企业中,改为国有独资的有179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12.2%;国有控股的有110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7.5%,国有参股106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7.2%。一批国有骨干企业通过规范上市、扩  相似文献   

3.
国有运输企业要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当前要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步伐,通过控股、战略投资者参股和经营者、员工持股,走投资多元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4.
1,审计的独立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国有企业虽然表面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由于股权过分集中,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目前国有企业中国有股平均占有67.7%的股份),所以,企业的董事会和经营者大部分由国家委派,有的企业甚至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从而存在董事会  相似文献   

5.
民营经济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营经济,是指与国营经济相对应、独立于政府意图、以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经营目标的微观经济主体组成的经营群体,它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通常我们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之外的所有经济活动主体纳入经济范畴,也称为广义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包括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以及非国有控股所有制企业.本文所论述的民营经济指狭义的民营经济,是特指排除了政府因素、股份全部为国民私人所有的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家庭式在内的所有制企业.  相似文献   

6.
论国家审计对股份制企业的监督鲁玉芹1993年审计署和国家体改委发布了《股份制企业审计暂行规定》,规定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均由对投资比例最大的单位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国有资产占参股地位的,根据需要或者审计机关的要求,由该企业董事会委...  相似文献   

7.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和普及,我国国有企业已越来越多地改制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在产权结构、组织方式、股本筹集、利益分配等方面与其他国有企业相比,有着较大的区别。因此,股份制企业审计不能等同于一般国有企业审计。有鉴于此,股份制企业审计方法也较之于我们已往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或其他形式的审计不同。目前,《审计法》对股份制企业审计方面的规范相对较少,审计部门缺乏对股份制企业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滞后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探索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审计方法…  相似文献   

8.
国有大型企业投资中存在的十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由于其相对的特殊性,在投资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现对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对策措施,以供探讨.本文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独资或绝对控股的企业,所指投资是指以独资或参股方式设立独立经营形式的行为.国有企业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下列十个: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会同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对象为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收入。《收益收取办法》还规定了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以及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方式等。  相似文献   

10.
《财会通讯》2006,(12):I0064-I0064
为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现将国有控股公司投资组建新公司有关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  相似文献   

11.
<正> 一、总体概况 1.数量分布 截至2001年底,河南共有2856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本省全部国有及限额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比重接近1/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783家,占本省全部国有及限额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的3/4还有余。统计数据表明,河南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大,尤其  相似文献   

12.
小股东或称少数股东,通常指持有公司绝对少数股份的股东。因其持股份额较小,与控股股东所持股比例悬殊,在公司中处于弱势地位,也有人称其为弱势股东。  相似文献   

13.
在12月19日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重头戏来抓,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有的国企将会采取国有参股或者国有股全部退出。  相似文献   

14.
要闻     
《财务与会计》2016,(2):4-4
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财政部和发改委不久前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明确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和分类定责考核等分类施策的具体措施。《意见》指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等。  相似文献   

15.
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一)改革思路的新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谈到“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时,明确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  相似文献   

16.
如何向民营投资敞开大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投资政策,进一步放宽民营投资的产业进入领域,切实落实民营投资的"国民特遇" 1.收缩国有经济范围,拓宽民营企业的投资空间 据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70%的民营企业准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联营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有鉴于此,国家应积极地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对于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租赁、承包国有亏损企业,要有一些政策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17.
企业党组织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政治核心组织。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本文从财税管理角度,对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报销审核、涉税处理、审计监督等相关业务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难点 1、关于国有股份的营运问题 我国现行的股份制改革,按所有者的不同把企业股份划分为个人股、法人股和国家股三种,并规定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法人股仅能在有限范围内流通转让。这种划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公有制占主体的性质,但实践的结果却事与愿违,恰恰削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方面是由于国有股份没有真正人格化的股权代表。因而不给国有股派息、分红、配股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不许国家股流通所致。股份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同股同利、同股同权,而不让国家股流通,实际上就剥夺了其在流通中实现保值和  相似文献   

19.
为彻底转换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中央决定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我国要想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对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成功地实行股份制改造。而企业法人积极投资入股、互相参股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各项政策应有利于调动企业法人参与股份制改造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在股份制改造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了股份制企业法人股东重复缴纳所得税问题。这个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会影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指国有企业中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旧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是不重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不能有效地发挥国有资产的增值效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控股公司和企业集团公司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热点与方向。一、政府和国有控股公司政府和国有控股公司之周应该是股份出资人和企业法人的关系。在这种新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中,从政府的诸多职能中剥离下来的企业性职能,大都具体落实到国有控股公司身上。但是政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除了按《公司法》的要求享有出资人的全部权利之外,还应有宏观调控和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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