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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从商标法的上述两个条文可以看出,商标注册时不能和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同时商标的使用状态还应和注册状态相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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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该条款是关于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注册事项管理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表明商标注册人申请的商标一经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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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出了《关于撤销第738266号“海尔滋”商标的决定》(商标撤字[2001]第73号)。该决定指出:北京创思导商务咨询中心以“海尔滋”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第30类茶商品上注册的第738266号“海尔滋”商标。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依法通知商品注册人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海尔滋”商标的证明,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国家商标局遂根据《商标法》第30条第(4)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决定撤销第738266号“海尔滋”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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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注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是当事人在商标评审案件中援引最多的法条之一,从商标本身的角度来讲,如果系争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不予核准注册或撤销注册,但亦有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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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异议、争议和注册不当撤销程序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一样,经公告后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其他注册人可以提出争议,任何人认为其注册不当的可以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法》和《细则》规定的商标异议程序、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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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2月 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出了《关于撤销第 738266号“海尔滋”商标的决定》 (商标撤字 [2001]第 73号 )。北京创思导商务咨询中心以“海尔滋”商标注册人连续 3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第 30类茶商品上注册的第 738266号“海尔滋”商标。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依法通知商品注册人东台市海尔滋营养保健食品制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海尔滋”商标的证明,但该公司未能提供。国家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 30条第 (4)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29条规定,决定撤销第 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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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1994,(1)
二、什么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对这种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既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它是一种复合性的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第38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