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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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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读土地收购的九个环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渭 《中国土地》2005,(12):36-37
土地收购是一个复杂过程。目前,土地收购的法律、政策依据尚不健全,执行土地收购还没有完整的统一标准,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对每个环节的正确理解和操作。从申请收购、权属调查、征询规划意见、收购费用测算到方案报批到签订合同、支付补偿费用、注销登记、交付土地,每个环节都有严格要求,环环相扣才能降低收购成本,避免收购风险。2003年~2004年,安徽省阜阳市共计收储土地37宗共3320亩,其中收购企业存量土地31宗计1467亩,征用集体土地2宗计833亩,收回居民用地4宗计1025亩。从整个收购过程看,主要有以下九步工作:申请收购申请收购是指符合规…  相似文献   

2.
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相似文献   

3.
现今全国范围内推行土地收购储备的城市有1000多个,这些城市因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设置、收购方式的不尽相同,土地收购价格的确定方法也各异。根据这1000多个城市中的一些典型城市的具体情况,整理结果见表1。目前确定土地收购价格的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类:按规定的补偿费标准确定———即在土地收购过程中,收购价格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标准来确定。这主要适用于征用土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拆迁补偿,如在采用征用方式收购集体所有土地时,常见的公式为:征用土地的补偿价格=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 有关税费,根据《土…  相似文献   

4.
正规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收回土地后的补偿及其他社会保障措施不健全,致使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阻碍。加之各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各异,以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理解不到位,给土地收回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因此,为了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行政,研究如何规范收回国有土  相似文献   

5.
正土地收储为社会经济发展、政府公权力行使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目前,土地收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二是征收带有构建筑物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如棚户区、城中村等;三是收购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包括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国有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国有土地;四是收购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批而未供的土地等。其中,棚户区类土地收储因宗地大多集中  相似文献   

6.
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是我国土地管理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从土地生产功能差异的内涵界定入手,从法律、技术和社会层面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进行了简单评价,分析了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完善中考虑土地生产功能差异的必要性,并提出了考虑土地的真实价值和征用前后土地的生产功能差异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土地使用权收回实际上是土地产权的收回,反映了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终处置权。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主体看,既有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上看,既有以有偿(出让和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既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临时用地使用权的收回。本文将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实现条件和方式上作一些分析和探讨。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件l.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质是国家…  相似文献   

8.
王发荣 《中国土地》2006,(10):30-31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作了一些规定,但有的问题还是空白。我们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要对主体、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  相似文献   

9.
美国、英国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土地的征用依据、土地的征用程序和征用补偿范围及标准等方面形成了公平合理的制度体系,而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还显滞后.所以,有必要借鉴西方经验,完善土地征用程序,严格限制征地范围;明确征地补偿范围,切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建立征地法律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南京市为调查对象,分析了土地征用补偿偏低的主要原因,并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提出土地征用补偿应以转用后的用途按照市场要求进行评价,同时指出土地征用补偿的实质是土地总收益如何在国家、建设单位、农民集体及农民个人之间分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确定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土地被征用后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补偿标准是依据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相似文献   

12.
简论我国的土地市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土地市场运行的主要内容及状况按照土地交易形式,目前我国土地市场运行的主要内容有:1土地征用市场。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公共目的而强制取得别人所有的土地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为。不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国家,关于土地征用的立法,其制度大体上由如下4个基本要素构成:①土地征用权由代表国家的政府享有;②土地征用权的行使不需要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③土地征用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使;④行使土地征用权必须给予公平的补偿。土地征用的概念,几乎为世界上所有国家所接受,我国也不例外。根据土地征用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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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韩国《宪法》规定,因公共目的需要使用私人土地时,政府可对私人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经济补偿。研究韩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特点与经验,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建设有一定借鉴意义。韩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特点补偿范围宽、方式多,充分保障了被征地人的各项权益。韩国在征用土地时,对所有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者、租客、务农者、经营者都要进行补偿;不仅对农民土地及地上各种建筑物、植物、农业、畜牧业、家禽业等进行补偿,而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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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国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其做法对于我国加快城镇化进程、规范政府行为、协调社会矛盾等有不少值得借鉴之处。我们应该从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分配等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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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使用权交易形式一般表现为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在其中占据了相当份额。交易中,由于部分企业或个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用途缺乏深刻认识,在利益驱使下,常常盲目投资、未经批准便擅自以划拨土地参与合作建房、或进行抵押贷款等,往往造成纠纷不断、且因违反法规相关权利也得不到保护等现象。城镇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法律法规的演进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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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国家和地区,土地征用方都给土地所有者以较为满意的补偿。征用补偿通常由两部分组成: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赔偿额。其中土地征用费相当于土地价值,一般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给足补偿;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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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占用林地问题时有发生。占用国有森工企业林地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占地费用如何收取、由谁收取、收取后如何管理和使用等问题,有必要澄清。一、有关四项费用的政策规定依据土地法和森林法的规定,国家建设占用国有森工企业林地需要办理国有土地的无偿划拨手续并缴纳补偿费。国办发(1992)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三.认真执行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制度。……凡征用、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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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手段是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核心建立市场体系,培育有形市场。首先,是以市、县为单位建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并经营的三级市场,即一级市场,以招挂方式使土地资源入市,通过出让变为土地资产;二级市,以政府指导价与交易者自由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土地产买卖交易;三级市场,监督、规范集体土地特别是农户承经营土地的流转和划拨国有存量土地出租、入股、抵押等的偿转换。其次,要从源头严管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一方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征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超规划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坚决禁止征用,另一方面要提高征地成,按照市场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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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制度是指国家出于公共目的的需要,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强制取得的制度。实施土地征用行为的过程中,国家对于被征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补偿。正是基于土地征用的这一特性,对土地征用行政行为进行讨论时,人们通常专注于对其中补偿责任的探讨,而忽略其中可能出现的国家赔偿责任。《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有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为行政机关,所以此处的“赔偿责任”性质上属于国家赔偿,但这一规定未能涵盖土地征用中国家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所有情形。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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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可为房地产业创造健康发展的环境,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其主要的实施难点在于如何面对历史上形成的两种利益关系:一是以何种补偿价格收购国有企业的原划拨存量土地,二是如何认识和把握协议出让与公开出让的价格双轨制。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其中的一些观点和思路,值得读者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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