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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证据规则对合同纠纷举证责任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  相似文献   

2.
举证责任又你汪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法学界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两重含义:一层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另一层是如果当事人对其主张提不出证据,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3.
王秀萍 《中国外资》2013,(24):229-229
自认作为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在简化诉讼程序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关于民事自认的含义、性质和效力,我国学者历来存在争议。在笔者看来,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主张中不利于自己不利的事实,并承认所指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旦自认成立,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即被马上免除,且自认对法律也具有一定约束力,因此自认应属于一类证据规则。当然,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自认的效力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4.
孔素静 《金卡工程》2009,13(12):68-69
证明责任的内涵分为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证明责任的性质一般认为是败诉风险说。证明责任制度有利于法院的及时裁判;有利于调动当事人举证积极性,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则,早在罗马法中就有了规定,以后在历史的岁月中又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待证事实分类说、法规分类说、法律要件说。我国立法对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有其需要改进和完善的一些地方。  相似文献   

5.
邓良云 《金卡工程》2009,13(2):44-44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负有主张责任与证明责任,这催生了当事人陈述阐明案情与证明案件事实的功能;规范当事人陈述的制度化设计在某种意义上又是在坚持发现真实这一永恒诉讼目的下对完全辩论主义的修正。  相似文献   

6.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取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责任的成立不以当事人一方的过错为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原告只须向法院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  相似文献   

7.
丁尹玲 《金卡工程》2010,14(3):134-134
证明妨碍是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妨碍对方当事人举证,导致其举证不能,因而形成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情形下,妨碍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实践中,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常会应对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的妨碍行为导致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的缺失,以致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这无疑是司法程序中极大的不公正,严重影响了诉讼效果的实现并造成了国家司法权威的下降。目前,对于证明妨碍的研究分为很多方面,本文仅从证明妨碍的构成要件上对该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时效是指一定的法律事实(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权利的行为状态),连续、不间断地经过法定期间,从而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其中,诉讼时效即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行为连续经过法定期间后,权利人将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则义务人可以不履行义务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李江婧 《金卡工程》2008,12(9):15-16
公证证明责任是公证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要全面确定证明责任,要划分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区别,公证程序中当事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公证机构不用证明公证事项是否存在,但程序结束后,要就对公证书中确认的结果是否正确负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0.
吴灿烂 《金卡工程》2010,14(9):102-102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破坏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将其交付法院审判的司法活动。诉之要旨是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11.
自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之后,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审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因验资业务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已达500余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在局部范围内出现了“诉讼浪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验资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我们应合理区分出资责任、会计责任、验资责任和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相似文献   

12.
裁判文书考察表明,我国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适用在程序上以再审为主,在主体上经常表现为公、检、法多方合作,在处理方式上则以驳回请求为主。法院在通常诉讼程序中查处虚假诉讼的动力不足、手段匮乏,是目前虚假诉讼规制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一难题,不应抛开一般理论就事论事,而应将制度原理与对策性建言有机结合,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化的背景中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在综合考虑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介入、诉讼要件审查与实体请求审查、通常证明标准及其提高等程序法理的基础上,未来法院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不同阶段,根据案件审理的不同走向,对疑似虚假诉讼做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请求、确认虚假诉讼等多样化的处理。  相似文献   

13.
密闭空间防卫案件指案发时没有第三人在场、无监控视频且被害人死亡的典型疑难防卫案件。因密闭空间防卫与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现场具有外观相似性,直接证据仅有被告人口供,故密闭空间防卫事实往往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法官裁判概括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无法满足公正分配证明责任的价值追求,亦不能实现发现案件真实的诉讼目的。以“危险领域说”为参照,密闭空间防卫案件分配证明责任应以被告人更具证明可能性与防止滥用防卫权为依据,由被告人以叙事方式积极证明正当防卫并承担败诉风险,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的同时承担动摇心证的行为责任。法官证明评价需重点审查叙事融贯性,兼顾证据充分性要求,在满足要件事实均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或然性推理排除合理怀疑。  相似文献   

14.
闫海  王刚 《中国保险》2013,(7):42-46
公民享有接受法律救济的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责任。在某种意义上,诉讼救济是当事人消耗一定时间、金钱购买法院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司法裁决,但是这种司法裁决并不是人人都消费得起的,作为一种昂贵的高成本消费,  相似文献   

15.
余翠英 《上海会计》2003,(10):53-54
近年来,一系列与会计师事务所负有一定责任的上市公司重大造假案件,给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重大影响,使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产生了“信任危机”,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规范证券市场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引发了笔者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点思考。一、诉讼条件问题1. 《通知》明确规定法院目前暂只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并指出,…  相似文献   

16.
张余进 《金卡工程》2008,12(11):23-24
民事推定制度是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基于逻辑学和法哲学而建立,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有三个,即经验法则、公共政策以及诉讼效益.其中,经验法则是推定制度的基础,是法律推定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全部事实推定的基础.诉讼效益体现了诉讼经济,而公共政策则体现了立法者所倡导的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7.
偶见 《上海保险》2023,(3):59-61
<正>夏五星先生在《中国银行保险报》2022年12月9日发表文章《保险理赔中易混同的“责任”》(以下简称夏文),对保险理赔中常涉及的“保险责任”“民事责任”“事故责任”“过错责任”等易混同的“责任”,追着时间顺序作了“剥洋葱式”解析并提出“:‘保险责任’是产生在‘民事责任’之上的,‘民事责任’又是根据‘事故责任’而来的。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民事主体为转移风险可对违约责任投保相应的信用保证保险、  相似文献   

18.
武亦文  刘洁琼 《保险研究》2022,(11):110-127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死因不明时保险责任认定立法上规定的粗疏与理论探讨上的阙如,司法实务中裁判规则不一,法院存在基本概念的混淆、法律适用错误以及裁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以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发。被保险人死因不明分为“事实因果关系不明”和“法律因果关系不明”。在法律因果关系不明时,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认定的实体法规则确定责任归属,法院先进行事实上因果关系判定找出“条件”,再根据比例因果关系原则确定各个条件作用力对应的比例,最后根据意外伤害的“外来性、突发性、非本意性”三个构成要件判断哪些条件符合意外性特征,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确定保险金的给付比例。在事实因果关系不明时,法院需要判断索赔方是否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以及资料提交的初步证明义务,保险人是否履行提示举证义务,违反相应的义务即视为对死因不明具有过错。如果索赔方没有过错而保险人具有过错,则保险人应当承担全部的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如果索赔方有过错而保险人不具有过错,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如果双方均具有过错,则应当按照过错的程度按照比例分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9.
徐明育 《金卡工程》2010,14(11):73-73
当前是否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是否是适格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公诉与民事处分权原则是否相冲突、民事公诉是否与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相悖等方面。而实际上,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具有坚实的理论与现实依据,有着宪法和程序法的基础,符合民事诉讼的目的、符合诉权的理论和世界各国的通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检察机关都能提起公诉,必须进行适当的限定。  相似文献   

20.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一种商品 ,它受到《证券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是一种侵权责任 ,其归责原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损害事实、会计信息质量缺陷及其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义务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责。会计信息产品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 (失真 )的动机 ,以培育真正意义上的会计信息市场需求主体 ,从而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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