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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 民事行政检察(以下简称民行检察)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频繁、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日益增多,民行检察对保证审判活动依法进行、提高民事审判质量、贯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精神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民行检察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动力。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开辟了一条新的法律渠道,有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2、民行检察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外部环境。首先,检察机关通过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保证民事、行政法律在全…  相似文献   

2.
环境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推动我国环境法制楚设,促进环保领域依法行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中美两国在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方面的立法现状.并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应借鉴环保先进国家的相关立法及实践经验,以完善我国环境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何薇玲 《时代经贸》2007,(2Z):125-126
诉讼时效制度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事法律制度。这项制度重在保持民事活动中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及交易安全。本文在对诉讼时效的概念、构成要件进行阐述的同时,综观世界各国民事立法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探讨诉讼时效的效力。并综合各国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关于诉讼时效主张及适用的规定,分析我国在审判实务中对诉讼时效的态度,总结世界立法潮流。由此引发对我国民事立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及对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一点小小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世界各国以及台湾地区通常把行政赔偿称为国家赔偿,而将冤狱赔偿和司法赔偿分别立法。即国外国家赔偿通常由三部法律组成:行政赔偿、冤狱赔偿、司法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基本上分为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就是说我国是将这三项赔偿合并在同一部法律当中,受同一部法律调整。相对于刑事诉讼的国家赔偿而言,  相似文献   

5.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它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立法健全、执法严格、监督有力.这就给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即如何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市场主体(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既包括赢利性机构,也包括政府和其他非赢利性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公布施行至今已5年.几年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能,有力地保证了人民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经济师》2021,(1)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得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公益诉讼适用情况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推动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但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未对等对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基本程序、保障措施、配套工作机制进行明确规定,影响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效果。文章建议从基本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进行立法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情谊行为是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却相对难以认定、难以处理的情形。关于情谊行为的法律性质和责任承担规则,不仅素有争论,而且在目前我国的民事立法上亦显空白。从法律行为理论的角度详细分析了情谊行为的法律性质,并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和理论学说探索了情谊行为的责任承担归责。  相似文献   

8.
为强化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必须赋予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最基本的“知情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前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民事抗诉权时受到的制约,并就当前民事抗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进行完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法律监督权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张广兴 《经济师》2006,(7):49-50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确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实事求是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项制度本身存有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文章从分析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指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法律是社会秩序稳定的保障基础,法律的滞后性必然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法律滞后性带来的问题的现实思考,通过从立法自身的改革、公检法部门的监督完善、国家立法的改革、加强群众反馈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尽可能积极的采取措施来谋求缩小其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生产力研究》1997,(4):6-9,16
中国经济法律的立法和执法监督问题董辅礻乃中国的经济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为了实现这个转变,不仅经济体制本身要改革,而且在社会、政治、法律和观念等方面都要改革和转变,这里想就经济法律的立法和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方面的问题谈一谈。一、市场经济要求...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体现为严格意义上的"形式平等"原则,即物权法通过所提供的一系列平等适用的规则,保障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成员能通过物权法获得法律上明确的预期,并由此调整和规划市场行为。"形式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下法律对平等最佳的保护方式,我国二十多年民事立法工作的发展轨道也印证了向"形式平等"回归的立法趋势。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民事抗诉权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民事抗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很长时间里也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面对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持续进步,民事抗诉权越来越显现出重要性,笔者通过对当前民事诉讼中检察抗诉权的立法规定和实际可操作性的深入研究,查找法律缺陷和不足。对民事诉讼中抗诉权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民事抗诉制度提供某些帮助。希望对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法的正当性是法的内在权威的主要源泉,是评价法的外在效力的标准,因此不正当的抽象行政行为应赋予其可诉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立法对行政诉讼目的的定位决定了受案范围内的狭隘性,本文认为对行政诉讼目的应定位于“监督说”,并在该目的指引下赋予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同时,赋予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在我国也有其客观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何玲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19(10):116-118
我国合同立法经过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番曲折,将合同的核心定位在当事人民事利益交换这一点上,由此,带来了我国合同立法观念的新的突破,即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诚实信用的立法表现主要包括:对其进行一般性规定和总则性规定、对合同订立的形式要件的改革、缔约过失与合同无效的限制,尤其是对合同义务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大扩张。我国第一次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合同法中,对于培育中国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对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效率、制度及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判决执行难是当前民事司法活动的重大问题之一。执行难的突出表现是执行缺乏效率,执行制度缺乏有效管理以及执行行为运作不规范。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和司法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是在发挥着分配稀缺资源的作用,所有法律活动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即效率极大化为目的。民事执行制度的改革实质上是对执行资源的重新配置,是一种制度的重新架构。对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对执行活动的规范管理、对执行周期的控制、对执行人员的培训等改革措施都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增大执行收益,提高执行效率。  相似文献   

17.
当前,见义勇为事例层出不穷,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却屡屡得不到保障,英雄流血又流泪。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并呼吁进行专门立法。实际上,就民事方面而言,见义勇为是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及权益的行使对象方面都有相当完备的规定,足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证券欺诈民事赔偿制度通过激励广大投资者诉请赔偿而形成的监督力量,是证券监管的有益补充,更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而相对于学界和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呼吁,当前相关民事赔偿的立法进程却明显缓滞,文章试图通过探究如何突破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困境,提出相应构建民事赔偿机制的建议,以期使投资者对证券市场重拾信心。  相似文献   

19.
略论精神损害的经济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是我国法律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客观存在的精神损害事实和民事立法的滞后使法院审理案件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有法可依”的法制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难以贯彻。本文拟就精神损害赔偿作一法律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周琳 《时代经贸》2011,(16):23-23
2011年4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正式施行,它是我国第一次通过立法来构建法律适用法的体系框架。不管从外部框架,还是内部结构,该法形成了我国法律适用法体系的独特结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该法的亮点之一是借鉴当今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让最密切联系原则占有一席之地。[1]其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该法没有像奥地利国际私法法典那样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一般条款,也没有像瑞士国际私法法典那样采取例外条款的形式,而是将该原则作为一项补充性原则。其不仅出现在合同领域,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仅次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法律适用准则,该原则还被运用于国籍的确定、有价证券的物权法律适用等。该原则备受青睐并非偶然,其蕴含着重要的法哲学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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