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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房地产评估》二○○五年第六期发表了“议中国特色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修正法”。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修正法包括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和土地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有关“土地基准地价修正法”在国家标准GB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估价规范”)第5、6条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以下简称“教材”)第9、2条详细论述了,但有关“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在“估价规范”和“教材”中没有专题论述。有些地方、有些人认为“房屋基准重置价格修正法”是“成本法”;有些人认为是“市场法”;有些人认为是“成本法、市场法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等等,议论纷纷。对此,笔者专议“房屋基准重置价修正法”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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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规范》),至今十年有余,期间还出台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估价补充性规范,同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格式要求也做过多次修改,因此,笔者拟在国家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基础上结合考虑近几年出台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及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以下简称教材)对房地产估价格式内容要求进行归纳、补充和完善,谨供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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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强博导在2007年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以下简称07年版考试教材)《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一书的“后记”中谈到为什么要修改考试教材时指出:“每次修改可以说是不得已的,因为房地产估价涉及的政策法规不断有新的变化,估价实践中也不断有新的问题需要解答。执业资格考试不同于一般的考试,考试合格者是要实际执业的,因此,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不同于一般的教科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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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2):17-21
2006年1月17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以下简称《通知》),《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附件同时发布,已十2006年3月1日实施。《意见》的最大意义在于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提供丁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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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重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开展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队伍得到了迅速全面的发展.估价技术渐趋成熟.有关的行业管理和行政许可不断规范。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也产生了许多诸如恶性竞争、职业操守偏离等问题。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估价业务管理.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1月13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配套发布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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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1200618号,2006年1月13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应当执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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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放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5,(4):43-44
四.《房地产估价规范》中两项值得进一步商榷的条款 (一)对成本法里“不可修复费用”不计入折旧费的疑惑。《规范》第5节《估价方法》第5.4.8条规定:“建筑物损耗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部分。修复所需的费用小于或等于修复后房地产价值的增加额的,为可修复部分,反之为不可修复部分。对于可修复部分,可直接估算其修复所需费用作为折旧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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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开展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得到了迅速全面的发展,估价技术渐趋成熟,有关的行业管理和行政许可不断规范。但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也产生了许多诸如恶性竞争、职业操守偏离等问题。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估价业务管理,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1月13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配套发布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实践中对指导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工作具有现实意义,现结合《通知》和《指导意见》谈谈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必要性,权当作学习的一点体会,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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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2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一些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作出了明规定.这有利于规范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行为、提高房地产评估报告质量,它的颁布是房地产评估业界的一太盛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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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7,(3):7-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以下简称142号部令),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以下简称建住房294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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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房地产抵押估价涉及的部分问题重新规范,其中首次明确提出“抵押价值”概念,且在意见中多次出现。何谓“抵押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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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在二OO六年初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二OO六年三月一日起实施。《通知》和《意见》明确了房地产抵押价值内涵、抵押估价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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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考题分析
一、2007年CPA《财务成本管理》教材变化情况及教材基本内容分析
(一)2007年教材变化点
相对于2006年的教材,2007年的变化主要在以下章节之中:
1.2007年教材增加了一章内容,即第十一章“期权估价”,使教材增至十五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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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6,(6):57-59
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是《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报告规范格式要求的结果报告中的13项内容之一,规范条说明8.0.4款提出:“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自完成报告日起原则上规定为1年”。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121条第10款:“评估结果有效期。写明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许多估价师在对上面规定的理解上,存在不少争议,本试进行简单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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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的会计处理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中级会计实务》(以下简称“教材”)第88页[例5—7]20×7年7月末,甲企业将出租在外的厂房收回,8月1日开始用于本企业的商品生产,该厂房相应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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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二是统一房地产估价程序和方法;三是促使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房地产估价中确定的客观、公正、合理价格或价值,其实质是房地产的经济价值,它体现在房地产使用过程中,不是房地产前期阶段设计过程中。以“设计用途”估算房地产价格或价值是不合理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