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久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按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丁元浩  李坚 《福建税务》2001,(10):41-41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 期的债权,或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从 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为便于理解与执行,现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及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作如下介绍。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才紧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第73条、第74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垢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之所以交民法债权实现的保全制度 用于税收征管中,这既得税收征收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民法学研究和税法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其深刻的法理依据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吴兆亮 《安徽税务》2001,(11):16-17
所谓代位权、撤销权,是民法中的两种合同保全制度。根据《合同法》规定,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急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权债务人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除外)。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征收税款;欠税是纳税人对国家的纳税义务,不同于一般民事债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在性质、方式、程序上与一般民事主体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具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税收代位权、撤销权是民法的债权保全制度在税法中的运用,正确适用该制度有利于保证税收债权的实现。作为公法对私法制度的借鉴,本应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之,以避免适用过程中的模糊性,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法》则是一带而过,不考虑税收债权的特殊性而一味援引私法的规定,给税收法律关系双方带来了适用上的困惑。因此,有必要辨析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的含义,探讨其行使要件,明确税收代位权、撤销权与其他征管措施的关系以及行使数额、行使期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张松 《涉外税务》2005,(11):66-68
设置税收保全的目的 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在为税务机关增设如税收保全、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离境清税、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收优先权等许多权力的同时,也增加了诸多限制性条件,特别是程序性的限制,以体现依法治税、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这表明,虽然权力增设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税款不因纳税人的干扰而流失,使税收债权充分实现,但是税务机关在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的前提下,并不能藉此对相关纳税人进行惩罚而造成额外的负担或损失.  相似文献   

8.
刘旭 《现代金融》2001,(8):40-41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稷人明显不例题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识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此条在立法上明确了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一项重要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如何完整地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含义,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维护银行债权的有效性,本拟就此作一讨论。  相似文献   

9.
如何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从而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实践中长期困扰企业的难题。新颁布的 《合同法》 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旨在防止债务人的总财产的不当减少, 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统称为债的保金, 作者根据新颁布的 《合同法》 的规定, 粗略地阐述了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探讨了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行使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在追缴欠税中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将这一手段应用于税收征管之中,对于抑制欠税,特别是对那些以消极态度恶意放弃债权以逃避国家税收债务的欠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控管手段。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无论对于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税收代位权都是一项新的规定,明确其基本的法律内涵,对于正确的地履行纳税义务和较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税收征管法》是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规定了税收代位权制度。法律规定税收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税务机关的税款不致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收入。鉴于新《税收征管法》中未规定税收代位权的具体法律制度,故笔拟对税收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方式、限制及效力进行探讨,以利完善该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易奉菊 《涉外税务》2003,(10):60-63
2001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杈、质押权、留置权执行。这是税收征管法吸收民法领域的有关概念,第一次在法律上确定税款  相似文献   

13.
略论税收撤销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税收撤销权,是指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征管法)规定了税收撤销权制度。这一制度的规定在我国税法上进一步确立了税收的公法之债的属  相似文献   

14.
<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在追缴欠税中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将这一手段应用于税收征管之中,对于抑制欠税,特别是对那些以消极态度恶意放弃债权以逃避国家税收的欠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控管手段.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无论对于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税收代位权都是一项新的规定,明确其基本的法律内涵,对于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较好地维护自已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邹丰帆 《金卡工程》2010,14(7):49-50
一、代位权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一)代位权的概念及其性质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之权利。我国民法上关于代位权制度的规定见于《合同法》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相似文献   

16.
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设定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优先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及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后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财产被留置的担保债权,即纳税人的税款缴纳义务优先于普通债务给付义务和成立在后的附担保债务给付义务。一般情况下,和处于破产情形中税款缴纳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侧重不同,故需从法际整合的角度出发,构建普适性的诸项给付义务的履行顺位规则。在法理上,通过确定不同税种欠缴税款发生时间,以厘清税款缴纳义务与附担保债务给付义务、职工薪酬给付义务之间的履行顺序。此外,税收与行政罚款、事业性收费、社保费用、滞纳金和附加税费等其他公法义务的履行顺位规则亦可结合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征管的立法意图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7.
税务机关如何正确行使撤销权,有关的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因而,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税收撤销权的成立要件、税收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税收撤销权的冲突等问题给予明确,以期对税收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由于代位权的行使能够在不影响银企关系的情况下扩大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来源,所以积极行使代位权渐渐成为银行依法清收逾期债权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确立了"税收优先"的原则,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第45条).这一原则的确立,无疑将有效地制止部分企业在经济纠纷中,特别是破产、重组之时逃避税收的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的实现.但是,我们认为,由于它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交易便利、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妨碍,其消极作用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20.
刘帆 《涉外税务》2002,(1):66-67
税收保全措施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转移其应纳税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措施。《征管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五条都对税收保全措施作出了规定,但这两个条文所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适用条件存在着比较细微的差别,因此在实践中具体引用哪个条文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比较容易发生混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