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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某单位的劳资管理人员。最近我单位一名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工承认自己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也能接受,但提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认为,像他这样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企业是否应向该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周学根周学根同志: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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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在某合资企业工作5年,去年企业连续3个月不发工资,我一气之下便不去上班,并向企业呈递了辞职报告。过了20天,企业以我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我除名(除名是一种处分)。我在20天以前向企业递交辞职报告,已不是企业职工,企业为何还要给我处分?刘子安刘子安同志:企业给你除名处分是不对的。这是因为:(一)《劳动法》第32条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的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二)你提出辞职后,不再到公司上班,因为你已不是企业职工,所以无旷工可言,公司已无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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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2005年7月18日,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7日,工资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2005年9月16日,公司通知我说,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因此公司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要求与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另外,我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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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厂因急需电工,与蒋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日前,在对蒋某进行转正审核时,发现其应聘时提交的文凭、电工证等均属伪造的证件。请问,我厂能否据此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并拒付其试用期工资?刘艳玲刘艳玲同志:《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电工属专业性较强的工种,蒋某利用你厂急聘电工,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以伪造的文凭、电工证应聘,其行为构成了欺诈。对于因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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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我根据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与乡卫生院签订了一年半的劳务合同,但是该合同只履行了10个月,原任院长调走后,新任院长就单方面中止了合同。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宁夏中卫县:任新民任新民同志: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2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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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由于现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具体,对用人单位合同中义务的规定不够,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内容不规范,已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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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条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也可以称为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劳动权利,即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也未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做任何的限制。劳动者在可任意行使此项权利时,却在有意无意间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者对辞职权的行使有可能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的,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一规定有悖于立法的初衷,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笔者认为,从保护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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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提出了思考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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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即确立一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都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和不履行合同。《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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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与我的劳动合同中曾经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的1年内,我不得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公司将每月支付我4000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若我违约,必须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半年前,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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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于1985年从国营农牧场调到食品公司工作。2005年食品公司整体出售, 我被买断工龄,但我1985年前在农牧场工作的这段工龄没有计算在经济补偿金之内,请问,我在农牧场工作时间的工龄能否计算经济补偿金? 李寿年李寿年同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24条、26条、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1994年12月3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