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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编辑同志:我是某单位的劳资管理人员。最近我单位一名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工承认自己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也能接受,但提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认为,像他这样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当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企业是否应向该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周学根周学根同志: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在某合资企业工作5年,去年企业连续3个月不发工资,我一气之下便不去上班,并向企业呈递了辞职报告。过了20天,企业以我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我除名(除名是一种处分)。我在20天以前向企业递交辞职报告,已不是企业职工,企业为何还要给我处分?刘子安刘子安同志:企业给你除名处分是不对的。这是因为:(一)《劳动法》第32条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的做法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二)你提出辞职后,不再到公司上班,因为你已不是企业职工,所以无旷工可言,公司已无权…  相似文献   

3.
浙江省劳动厅:你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995]1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约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 2005年7月18日,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7日,工资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2005年9月16日,公司通知我说,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因此公司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要求与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另外,我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我厂因急需电工,与蒋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日前,在对蒋某进行转正审核时,发现其应聘时提交的文凭、电工证等均属伪造的证件。请问,我厂能否据此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并拒付其试用期工资?刘艳玲刘艳玲同志:《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电工属专业性较强的工种,蒋某利用你厂急聘电工,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以伪造的文凭、电工证应聘,其行为构成了欺诈。对于因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  相似文献   

6.
跳槽法则     
跳槽是人力资本流动的方式之一,易引发纠纷。如何看待跳槽?笔者认为,既不应该鼓励,也不应该限制。但是,跳槽应遵守法律的规定。 一、合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未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跳槽到其他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外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  相似文献   

7.
去年6月,我根据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与乡卫生院签订了一年半的劳务合同,但是该合同只履行了10个月,原任院长调走后,新任院长就单方面中止了合同。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宁夏中卫县:任新民任新民同志: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26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较弱的情况下,严格限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权限的范围,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现实中,有大量的用人单位误用《劳动法》中相关法律规定,滥用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强制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因此,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限进行严格限制,除了《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中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还会有以下七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  相似文献   

9.
陈燕 《上海企业》2008,(1):20-21
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由于现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具体,对用人单位合同中义务的规定不够,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内容不规范,已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条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也可以称为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劳动权利,即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也未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做任何的限制。劳动者在可任意行使此项权利时,却在有意无意间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者对辞职权的行使有可能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的,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一规定有悖于立法的初衷,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笔者认为,从保护劳…  相似文献   

11.
《中国劳动保障》2012,(10):43-43
编辑同志: 2010年,我到一家服装公司上班,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2011年,我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公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我透支额度不大,又积极还款,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我被释放后回公司上班却被告知,公司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提出了思考建议。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订立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通过试用期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试用人员来说,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原来介绍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提供的工作是否与自已的志趣、爱好、特长相符。一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时,均可以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实施能否得以保障的前提,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有效保障。但在现实生活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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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言去语     
到了退休年龄或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编辑同志:我自1989年3月至2004年12月在一工厂居委会从事生产区及生活区卫生清扫工作,已连续工作15年零9个月。最近用人单位因我年龄过大(53岁),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得到工厂的经济补偿?孙时兰孙时兰同志: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但前提是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年龄(男16岁至60岁,女16岁至50岁,女干部55岁)和劳动合同期内。同时还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  相似文献   

15.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  相似文献   

16.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分类及基本原则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  相似文献   

17.
<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即确立一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都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解除和不履行合同。《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  相似文献   

18.
云帆 《企业与市场》2002,(10):68-68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跳槽前30天应告之企业,但现在仍存在着员工想走就走,以致给企业经营造成被动的现象。新出台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违反提前30日或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不给违反规定的个人转档案,不给转走保险关系,不给新单位出具证明等,这就对随意跳槽行为带来了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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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与我的劳动合同中曾经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的1年内,我不得到与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公司将每月支付我4000元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若我违约,必须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半年前,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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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于1985年从国营农牧场调到食品公司工作。2005年食品公司整体出售, 我被买断工龄,但我1985年前在农牧场工作的这段工龄没有计算在经济补偿金之内,请问,我在农牧场工作时间的工龄能否计算经济补偿金? 李寿年李寿年同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24条、26条、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1994年12月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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