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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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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转发给你们。考虑到我省各州、市之间符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企业盈利水平差异较  相似文献   

2.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07,(10):I0013-I0014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经研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为按下表(见文尾)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经研究,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6.
政策背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7.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0,(4):50-51
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相似文献   

10.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  相似文献   

1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对《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以下简称:原文件)实施中的以下二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一、进一步明确了特定纳税人。原  相似文献   

12.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对部分行业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作了调整。这次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并不是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没有变化,企业所得税税率没有变化。  相似文献   

13.
《会计师》2009,(9):11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下发后,各地反映需要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下发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执行中文件有些细节问题尚不明确,例如不适用核定征收的特殊行业包括哪些,应税收入额如何界定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又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0,(3):111-112
<正>国税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相似文献   

16.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7.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8.
各州、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号)转发给你们,请  相似文献   

19.
《税收征纳》2006,(1):5-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促进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征管实际,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12,(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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