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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突出的“土地财政”问题,利用1998~2012年省际面板数据,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转型期我国土地出让收入和价格是否由财政分权和经济目标考核的共同影响。结果表明,在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通过出让更多的土地来获得收支平衡,导致出让收入增加和价格快速上涨;在经济目标考核下,地方政府会采取工业和商业混合发展模式,工业上采取协议方式低价出让土地与商业上采取“招拍挂”方式高价出让土地,两者之间差距逐渐扩大;房价和地区市场开放度也影响土地出让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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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批租收入支持社保基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存在资金缺口,在老龄化社会、城市化等因素推动下未来社保需求和社保资金支出需求都很大.随着国内招拍挂等市场出让土地的批租模式替代协议出让土地,土地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土地财政作为公共资源收入,可以作为资金来源支持社保基金资金,但土地财政支持社保基金不能损害地方政府城市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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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房地产价格过高,另一方面是由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造成的。国家和政府应当针对"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而不能简单取缔了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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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方式、地价与房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使用中国35个大中城市2003~2008年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数据,考察了土地出让方式对地价和房价的影响。描述性分析发现,地价房价比不高,均值为10.23%;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均值为62.49%,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协议出让面积占比最高,其次是挂牌出让和行政划拨,最小是拍卖和招标,土地出让存在明显的"双轨制"。实证发现,房价主要是由供求决定的,而非地价和土地出让方式决定的。因此,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主要是调节房地产供求关系,而非一味地降低地价乃至否定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实证还发现,地价主要是由房价决定的,而非土地出让方式决定的。这表明,"招拍挂"制度并未导致地价的快速上涨,高房价是"地王"出现的主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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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决定建设一个集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中心广场。该广场的选址以小商品市场为中心,因此,涉及到汽运公司及其所属的小商品市场的拆迁。为此,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于2007年5月31日与长途汽车运输公司订立了协议,将原体育场13000平方米的土地以72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长运公司,并由长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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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地深入开展,我国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内涵也不断深化发展。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制度也实现了“两个转变”,即国有土地使用由无偿、无限期、无流向向有偿、有限期、可流动转变:土地出让方式由单一的协议出让向招标,拍卖等市场配置的方式转变,管理国有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受让土地使用者向政府缴纳一种土地使用费(即地租),由此而取得的收入,即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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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收购价格的内涵及评估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性质均为强制性的买卖关系,而土地收购价评估值则应具有市场性.国有出让土地和国家划拨土地权力状况的差异,决定了收购价格内涵的差异.土地收购评估只是对原用途的评估,而不应与规划用途或改变用途后的价格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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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90年代始,全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然后进行建设房屋,或自用或转租他人,从中获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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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31日,对房地产业界来说,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的71号令,到8月31日以后,国内土地市场将不得再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这是政府从金融和土地两方面开始收紧,对房地产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调控,使得国内的房地产业产生了不小的波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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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回收的问题,因上海市近期对多幅地块的处理规定而引起广泛的热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0年2号预申请公告多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都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随后,上海市澄清该规定是全国性规定而不是业界误传的"上海新规"。那么,当前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的处理,有哪些方式?各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本刊对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