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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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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璐 《金融会计》2012,(7):79-81
一、国内动态1、2012年3月30日,为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押资产、  相似文献   

2.
日前,财政部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要求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计提准备金,已运行七年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财政部本次调整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方式,是协调银监会共同推进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而出台的,是动态拨备制度应用的会计配套措施。由于过去金融企业沿用的准备金已发生损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具有明显经济周期性的特征,从而加剧了金融危机而遭到诟病。本文通过对新旧办法的对比,解读新办法的变化,并浅要分析新政实施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3]129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农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要分别按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专项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  相似文献   

4.
宋素耀 《财会学习》2006,(10):45-47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从财务和税收方面对金融企业呆账准备做出规定.目前适用的财务规定,主要有2005年5月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2005年9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  相似文献   

5.
2012年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以下简称财税[2012]5号文),现就应注意的七个政策风险点提示如下:风险一:计提资产损失准备金范围有变化  相似文献   

6.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简称《办法》)实施至今已逾两年,为此,深圳专员办开展了驻深中央直管商业银行对《办法》执行情况的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笔者对现阶段财政部门如何应对商业银行呆账准备提取的新发展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7.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金融资产,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当期损益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目前我国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的有关规定存在不一致,在实务中如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值得国内银行业认真思考。一、我国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有关规定及差异分析(一)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主要有三个规定:第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4月发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二个是财政部于2005年5月发布并于同年7月实施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个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  相似文献   

8.
戴定毅 《上海会计》2000,(12):18-20
一、“四项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对“短期投资”、“应收帐款”、“存货”以及“长期投资”四项资产计提的跌价、减值准备统称为“四项准备金”。根据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三个文件([1999]35号文、[1999]49号文、[2000]4号文) :“公司(无论是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 ,还是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均应计提坏帐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 ,对四项准备金的计提采用下…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业银行呆帐准备金提取及核销制度制定于1988年,虽经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但是与国际惯例相距仍然甚远,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也远远不相适应.去年财政部颁发了<金融企业呆帐准备金提取及呆帐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下称新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对于国有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着积极的意义,现成为各金融企业处理相关问题的制度范本.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简称《办法》)实施至今已逾两年,为此,深圳专员办开展了驻深中央直管商业银行对《办法》执行情况的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笔者对现阶段财政部门如何应对商业银行果账准备提取的新发展进行了思考。一、我国商业银行呆账准备提取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11.
陈少勇 《湖北财税》2001,(10):37-37
对上市公司继续计提四项准备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不便可以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保证上市公司按时足额交纳税款,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此,我们有必要针对上市公司目前在继续计提四项准备时进行纳税调整存在的问题,结合国税发[2000]84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84号)给予一个力所能及的正确阐述。  相似文献   

12.
张梅 《福建金融》2002,(2):22-24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贷款呆帐准备金计提作出了规定,贷款呆帐准备金的计提要符合审慎会计原则,如何建立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呆帐准备金制度,探讨准备金水平评估的目标及评估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2006年1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下文简称《规则》),并干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下文简称金融企业)。原《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93)财商字第11号]、《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财债字[1999]8号)、《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财债字[1999]215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收缴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发布前,相关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仅限上市公司)已将应当计提的风险准备金计入企业当期收入的,可选择由其所属集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替代上缴.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 50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执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4]67号)三个文件印发后,湖北专员办按照文件规定,用了近四年时间对在湖北省境内的各一级分行及所有二级分行的  相似文献   

16.
陶能虹  马明 《金融会计》2009,(12):34-38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前扣除有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一系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17.
《齐鲁珠坛》2013,(1):6-8
财政部对1997年7月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金融会计》2008,(2):4-6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有关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方法的新规定,本文试以扬州市某银行6户样本贷款企业为实证,分析该方法与现行五级分类方法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上的差异,并分析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有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正>财金[2013]129号各有关保险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现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纳税行为,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3月6日制定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新31号文件)。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以下简称原31号文件)相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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