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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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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工贸易     
《中国海关》2012,(5):57-57
a.企业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一)经营企业向海关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应向海关提交以下单证: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似文献   

2.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0,(4):52-53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认证企业应符合怎样的标准?根据《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第一中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单项标准。我司现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时须向海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吗?根据《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6号)规定,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相似文献   

3.
关宣 《中国海关》2014,(9):34-34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公告[2014]56号),明确规定了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以及数据传输、企业备案、申报方式、监管要求等事项。  相似文献   

4.
王振家 《光彩》2014,(9):34-35
正"56号文"出台后,那些"蚂蚁搬家"式走私的"水客"将面临严厉打击,但"朋友圈"代购由于传播范围小,尚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长期以来,人们理解的"走私"多是指汽车、原油等大宗商品的非法出入境,而对超限额携带化妆品、奶粉、纸尿裤等生活日用品的行为并不在意。近期海关总署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很可能对这些超量入境的生活用品给予力度空前的严查。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文件,以下简称"56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的贸易必须接受海关的监管。7月30日,海关总署又发布《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显示出海关对跨境网上交易监管的肯定和重视。  相似文献   

5.
《中国海关》2018,(2):50-51
1相关文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2政策内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相似文献   

6.
李灵 《中国海关》2014,(1):49-49
2013年7月,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杭州市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为企业打开了"先行先试"政策红利大门。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海关近年来积极顺应电子商务发展潮流,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新型通关监管模式,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好评。海关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成效如何?  相似文献   

7.
请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所称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是指什么企业?根据《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第一中规定,单项标准中所称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是指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直接负责运输工具经营管理,从事水运、航空、公路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或者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  相似文献   

8.
2014年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不断听到震撼人心的消息:出口退税在部分试点城市成功实现、正式打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流程;海关新增监管代码"9610"、"1210"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和范围,保税模式取得正名;媒体聚焦,"跨境电子商务保持30%以上的增速"新闻登上《新闻联播》;境外"海淘"使得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真正感受到跨境电商的品质和便捷。本文在介绍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主流模式分类情况上,参照一般贸易的"本地申报,异地放行",大胆提出以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全口岸通关"新模式。  相似文献   

9.
2014年是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不断听到震撼人心的消息:出口退税在部分试点城市成功实现、正式打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流程;海关新增监管代码“9610”、“1210”进一步规范监管流程和范围,保税模式取得正名;媒体聚焦,“跨境电子商务保持30%以上的增速”新闻登上《新闻联播》;境外“海淘”使得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真正感受到跨境电商的品质和便捷.本文在介绍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主流模式分类情况上,参照一般贸易的“本地申报,异地放行”,大胆提出以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全口岸通关”新模式.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深入应用以及国际贸易方式的不断变化,一种新型的进口贸易方式一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C进口业务(俗称“海淘”)应运而生。本文以此为背景,研究分析了目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C业务发展现状,对该业务发展中存在的诸如缺乏海关有效监管、物流配送不畅迭、政策风险影响大等多种问题进行逐一剖析,并对该业务今后发展提出几点想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造了外贸机会,但也使传统海关管理相对人的责任界限模糊不清。未参与实际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承担独立或补充责任已成为国际惯例。2016年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成为我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方面最全面系统的法律规范之一,但依然存在义务不明晰和责任承担缺乏上位法的依据等问题。例如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归责原则和发现违规/走私行为的举报义务,有待制定《电子商务法》和修改海关法律规范,引入行政执法合作和纠纷解决合作法理,赋予平台准行政权的管理职权和预裁定的司法职权。  相似文献   

12.
2020年3月28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45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号“45号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政策进行了优化。  相似文献   

13.
<正>原产地证书是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或原产资格的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2023年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36号公告(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本文现对最新的出口货物海关原产地证书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介绍和解读。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我国外贸的新形态,近年来发展迅猛。首先分析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然后梳理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如缺乏系统化的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海关和商检法律法规;跨境电子商务的供应链不稳定;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信用问题凸显等,最后,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提出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15.
《中国海关》2018,(12):70-70
1企业如何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根据《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第一中规定:“关于提交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自2018年10月29日起,企业在互联网上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业务(含许可、备案、变更、注销)的,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 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 cn/)‘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企业需到所在地海关企业管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相似文献   

16.
我国跨境电商物流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物流的成本很难控制,物流的周期比较长,国家没有具体完善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也需要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基于消费者视角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应采取的对策是:完善海关等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物流的海外仓业务;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发展物流的陆路跨境运输。  相似文献   

17.
相对于国内电子商务激烈的竞争环境,跨境电子商务仍是一片蓝海,其中物流的更是潜力巨大,但跨境物流发展的滞后也在制约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材料,其目的是帮助企业采用合理、高效的物流模式进行贸易,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商品流通,一个高效、畅通的物流系统。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去高速发展和互联网高科技的快速崛起,电子商务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异军突起,进而促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国家经济命脉的一个全新经济增长点,且深刻地影响和改写了我国对外贸易产业链布局。不过,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很晚,发展能力受限,到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完善的市场体系,存在着市场秩序匮乏规范、监管力度不强、法律漏洞较多、偷税漏税等严重问题,因此可以说我国当前的商业市场环境条件、现行的管理机制、国家法规等还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本文正是基于这个背景,认为应结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问题,需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部门的监管优化路径着手研究,并提出应联合各个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跨境电商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各种跨境电商业务资格准入制度、海关数据管理系统等优化举措。  相似文献   

19.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3,(1):64-66
<正>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需要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认证、复核的参考依据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海关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就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复核相关问题出具专业结论。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就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复核相关问题出具的专业结论,可以作为海关认证、复核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20.
<正>2024年3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32号公告(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预裁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出台背景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我国对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承诺而实施的重要便利措施。为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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