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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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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发票不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销项税款和购货进项税额进行进项抵扣的合法证明,它对增值税的计算管理起着重要作用。它体现了新实施的增值税的特点:实行国家印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制度。  相似文献   

2.
增值税纳税管理是链条式管理,为照顾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无票扣税的问题,国家制定了农副产品采购进项抵扣制度。对营业执照中有收购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以现金形式、零星小额收购农业生产者个人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允许其自行开具由税务机关提供的“收购发票”依13%的扣除率(原为10%)扣除进项税额。同时还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在实行初期,人们在管理上并不很重视它,然而,就在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堵住手工虚假票  相似文献   

3.
钟税官信箱     
钟税官 《中国税务》2012,(12):39-40
购进机器设备取得境外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钟税官:我公司从国外购买一批生产用机器设备,并取得了境外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请问这种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某财务人员某财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  相似文献   

4.
当前,利用运输业发票偷逃国家税收的现象日趋严重,怎样把好运费抵扣这一关,已成为基层税务人员的必修课。笔者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的体会是:首先,检查运输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是否将非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运输免税货物或非应税项目货物的发票,以及不属于抵扣范围的其他种类的运输发票进行了抵扣。如有此类情况,应将进项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其次,检查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检查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输金额、运输里程等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并与购货发票所列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查看是否相符。如果存在问题,进项税额不应抵扣;如果符合要求,再根据填写内容,看运费金额与运输货物的数量、价值、运输距离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最后,检查运输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抵扣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抵扣税额。如果不符合以上规定,其运费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怎样把好运费抵扣这一关@...  相似文献   

5.
正我公司最近购进了一批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支付。请问,是否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山西省王卓)在线专家: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有过相关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一般纳税人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只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如果企业购进商品或支付劳务费用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款,就得按商品销售额的17%交纳增值税款。因此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的一般纳税人也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款,多支付的这部分税款损失只能由经营利润来弥补。结果,一般纳税人在权衡利弊得先后,必然改变原有的商品进货渠道,以致造成…  相似文献   

7.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对原试点地区或行业,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说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此次增值税改革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适用对象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8.
纪宏群 《税收征纳》2007,(12):33-34
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费用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怛对以下八种情况下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不予抵扣。  相似文献   

9.
崔婕 《财会学习》2013,(11):61-62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有着只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实行价外计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体现税负公平的特点。一、增值税的类型各国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又是根据销售额扣除购进商品成本之后的差额确定的。对购进商品成本,各国都界定了具体范围,可称之为法定扣  相似文献   

10.
实行增值税后 ,确实简化了税率 ,简化了计算的复杂性 ,并且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然而 ,一部分纳税人从开票不记账等简单方式的偷税转向更为隐蔽形式的偷税 ,即采取各种形式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以达到偷税的目的。其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两个以上相关企业相互对开专用发票。这里指的相关企业 ,就是具有一定关系的企业或业务上的合作伙伴。为了加大进项税额 ,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在对方需要发票进行抵扣的时候 ,无偿为对方开出所需金额和税额的发票 ,以供对方抵扣使用 ,而自己在需要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进项发票。还有的一个老板办两…  相似文献   

11.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或销售应税货物(不井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支付的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发票上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而,在这一税收政策背后却存在虚开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现象。  相似文献   

12.
秦燕 《税收征纳》2023,(3):46-48
<正>纳税人采取账外经营手段购进货物,按照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并未将其列为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项目;所购货物成本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也未将其排除在税前扣除项目之外。纳税人采取账外经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可能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按规定申报抵扣,却往往让人想到“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要求。实际上,  相似文献   

13.
群文 《税收征纳》2007,(8):20-21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所谓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情况下的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况下的不实填写。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对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刘策 《时代金融》2013,(27):48-49
增值税转型就是将其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我国增值税转型之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新形势下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也越发明显。我国于09年1月1日正式推行增值税转型,即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15.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以自己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上的收购金额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农产品时.以实际销售价格换算为不舍税销售价格乘以13%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这种购进时以含税金额计提进项税额,销售时以不舍税金额计提销项税额的不对等的计税方法所形成的进销税额差,  相似文献   

16.
近日,某县国税局在对某炼钢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纳税评估时,该企业在2006年从省外购进废钢时取得的大量“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引起了评估人员的高度警觉。评估人员通过对此类发票及相关购货渠道和付款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后认为,该炼钢企业从省外某废旧物资公司购进的300.94吨废钢,在支付4639278.00元货款时,虽然“票货款”一致,但收款人印鉴和账号等存在疑点,而且所取得的49份发票中,大部分发票是连号票,且数量、金额相同。  相似文献   

17.
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值税暂行务例》开始施行,新奢例取消了原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政策,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在原来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情况下,纳税人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是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那么在目前允许抵扣有关固定资产进项额的情况下,如果再销售自用固定资产,是按照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近来不断有纳税人前来询问:“今后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2012,(14):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现将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9.
开具发票义务是否构成付款义务的有效抗辩—裁判要旨出卖人或承揽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系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通过当事人约定的方式予以排除。当事人关于未交付增值税发票则由买受人或定作人直接扣除增值税税款的约定,可能导致国家增值税税款流失,应归于无效。买受人或定作人因不能抵扣增值税发票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当提起反诉或者另行起诉主张。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6,(17)
<正>财税[2016]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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