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林艺圃 《新智慧》2007,(4):37-37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的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债务人部分负债的,债务人应将豁免的债务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将豁免的债务作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相似文献   

2.
蔡扣林 《新智慧》2006,(10):33-33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规定:①债转股时,除企业改组或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债务人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让步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3.
1.对利润表的影响。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计入当期收益,而要计入资本公积,这不可避免地将对部分公司的利润产生举足轻重、甚至是决定未来命运的影响。比如ST中华,1999年通过债务重组获得账面利润高达3.7亿元,使其全年净利润达到2亿元,每股收益达到0.42元。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ST中华的上述债务重组所采取的方式是“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为此,作为债务人的ST中华,“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且,根据准则中“衔接办法”的规定:“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这无疑意味着ST中华将由1999年度的盈利2亿元变为亏损近5.4亿元,每股收益则为-0.3左右。这样的结果不仅与原来的数字相差甚远,而且将使公司因为连续三年亏损,摘下ST旧帽子,戴上PT的新帽子。2.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照准则,债务重组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这样,不仅产生不了利润,而且由于账面净资产增加会使净资产收益率下降。3.对报表披露的影响。要对以前发生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追溯调整。无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200...  相似文献   

4.
新会计准则中,债务人转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而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作为债务重组收益,上述两项收益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的出台是中国会计准则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步,它较好地适应了当前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对于债务重组涉及的企业非经营性收益,修订前的准则规定,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修订后的准则要求将债务重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从而避免了非经营收益对企业利润的歪曲。这种设定对优化企业债务重组意义深远,但准则也存在某些局限,应从深化认识和完善规范上着手解决。一、债转股问题准则规范的债转股,应理解为债权人同意修改债务条件,然后用收回的债权进行对外投资。债务重组中债权人需考虑四个因素:①是否修改债务条件,怎样修改?②是否作出让步,让步多少?③可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控股权为多少或有多大投票权?④投资风险多大?如果债务人盈利会有多大收益,何时能收回投资;如果债务人亏损甚至倒闭会有多大损失。债权人虽然形式上实现了债权,但该项债权能否如期收回,关键仍取决于债务人未来的经营状况。只有当债务重组的债务人有良好发展前景、资源配置合理、产品竞争力强、企业管理良好、未来盈利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仅是目前存在亏...  相似文献   

6.
新会计准则允许债务人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通过对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实证分析,发现2007年发生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确实利用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利润调节。并且,通过对其后续年度经营状况的跟踪研究,发现取得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在后续会计期间其业绩并没有得到持续改善,说明债务重组并不持续改善上市公司业绩状况。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企业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将债务重组的收益直接计入到当期利润,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如实反映企业重组的结果。本文在分析债务重组盈余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对债务重组盈余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意见进行探讨,希望可以防范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开展盈余管理。  相似文献   

8.
刘丹丹  陆颖丰 《新智慧》2004,(6A):30-31
为了防止企业将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而粉饰经营业绩,财政部于2001年1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其明确规定,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9.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当期利润,而只被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不再可行。然而,近期一些面临ST或PT窘境的上市公司为渡过难关,又提出了新的方案———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由于该条款中的“公积金”并没指明是盈余公积还是资本公积,一些业内人士便认为,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有其法律依据,甚至认为这将意味着上市公司又有了扭亏为盈的新出路,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其一,以资本公积补亏有悖于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初衷。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最大的特点就是将重组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债务重组将不会再产生巨额的报表利润,从而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大大提高。因此,上市公司如果以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等于又回到了利用债务重组产生的利润弥补亏损的老路上,使会计报表相关性受到了严重影响。其二,从资本公积的来源看,用资本公积补亏并不合适。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投入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另一类是留存收益,包括盈余...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手 段对其利润水平进行操纵已引起人 们的广泛关注。如何去识别上市公 司对会计报表的粉饰呢?笔者认为, 报表使用者在分析年报时应对以下 几方面特别注意: 1.非经常性收入对净利润增长的贡献是否过大。从已公布的年报情况看,上市公司2000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仔细分析其盈利构成,发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许多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并未得到实质性增长,甚至有些还有业绩滑坡的现象。其中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包括有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况十分普遍。报表使用者在分析年报时只要注意非经常性收入的构成和在净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就可以发现不少报表粉饰的痕迹。 2.公司对一些异样、巨额的收入的解释是否遮遮掩掩、无关痛痒。有些上市公司年报中存在一些明显异样的收人,如过高的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人等,此时应注意报表附注中对其披露是否含糊其辞,一笔带过。若有此情况,则很可能是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以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 3.会计利润与现金收入是否严重不平衡。不少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置换,资产重组等手段粉饰报表,可能致使利润提高,但通常不能产...  相似文献   

11.
原会计准则中对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只表现有可能实现了盈利,但 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特别是实际已亏损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利于重组公司的发展。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作出了新的规定,将对已计入利润的重组收益按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这种处理方法在无形中提高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信性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对加强证券市场建设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2.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不能将偿付债务所付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应确认为资本公积。债务重组业务会计处理的这种变化,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掩盖矛盾,体现了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但笔者认为,债务重组收益是客观存在的。对债务人来说,无论采用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只要偿付债务付出的代价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债务人就会因债务重组而取得一定数量的收益,即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应作为收益直接或分期计入企业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将其确认为资本公积,混淆了收益与资本的界线,存在诸多不妥之处。本文拟就此作以下分析。一、债务重组收益的性质分析1.债务重组收益本质上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的偿付必须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完成。在正常情况下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清偿到期债务的义务。债务重组虽然不属于正常的债务清偿,但无论采用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最终必须为清偿债务而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债务重组收益是由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产生的,从本质上说,其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13.
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做了一系列修订。修订后的债权重组准则在定义、范围、债权债务人会计处理方法上都与原准则有很多不同之处,对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差额,新准则不再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是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避免了非经营性收益对企业利润的歪曲。但是新准则仍存在局限,某些业务的账务处理仍有不妥之处,准则对利用债务重组间接增加利润的行为也缺乏相应的约束。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思考和解决。  相似文献   

14.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管理层往往会为了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蓄意粉饰会计报表,并通过各种办法来进行利润操纵。本文试对此作一些探讨。一、常见的利润操纵方法1.通过挂账处理进行利润操纵。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所发生的应该处理的费用应在当期立即进行处理并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故意不遵守规则,常通过挂账等方式降低当期费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2.通过折旧方法的变更操纵利润。企业是否正确地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损益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事实上,固定资产除有形磨损外还有无形损耗,而且企业或行业不同,其损耗情况也会不同,因此企业往往有足够的理由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3.通过非经常性收入进行利润操纵。(1)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零星的收支业务,它对企业总体利润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2)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也常常成为企业掩盖亏损的重要手段。(3)关联交易引致的营业外收支净额。有些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关联公司之间转换。(4)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在利润表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的是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相似文献   

15.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二者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方式的纳税调整债务人方面,《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必确认为当期收益而计算所得税。而《办法》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的,应当将其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对于债务人而言,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定不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1:2005年...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五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有较大变动,原会计准则不需要分清债务重组利得与资产转让损益的界限,只需将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7.
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企业应将债务重组所产生的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不再作为当期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已不再可行。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面临ST和PT窘境的上市公司却开始利用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以避免加入ST或PT的行列。那么,企业的这一做法究竟是否合法、合理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一、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规范我国公司行为的根本大法,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本法来执行。同样,资本公积的处理也必须依照其规定来执行,在《公司法》中与资本公积相关的规定大致有如下几条:1.《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公司法》第1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则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显然,如果重组明显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按新准则处理的结果只是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超过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的部分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却没有确认由于此项重组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这样处理既不能客观反映经济现实,也不符合谨慎原则的要求,并可能为债权人操纵盈余提供新的机会。债权人可能会将一笔正常的以非现金资产偿债的债务重组交易变造成带有附加条件的债务重组交易,并通过附加条款的执行将让步损失转为账面利润,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举例说明如下: 例:A公司欠B公司5 850万元货款,A、B两公司目前都经营不佳,为了共渡难关,双方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旧公司同意A公司以账面成本为4 500万元、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机械设备抵偿所欠B公司的债务5 850万元刀公司对此项债务重组作出让步1170万元。但作为回报人公司需购买B公司钢...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三项准则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五项准则发布之后,引起了证券市场的极大反响,大大压缩了企业利用债务重组、关联方交易等手段操纵利润的空间,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投资者等相关利益主体对经营性损益理念的关注。经营性损益由企业的经常性、市场性的经营活动而产生,它包括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损益和投资活动获得的损益两部分,其特点在于经常性、市场性和成本/收益配比性;反之,则是非经营性损益,如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所谓经营性损益理念,是指企业的各利益主体首先关注经营性业务的收益性和流动性,着重于企业的内在价值和长期盈利性,而不是以扭曲的股价和概念上的“热”度来判断企业的发展潜力。这种理念并非忽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而是要求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长期盈利和战略发展为基点进行决策。经营性损益理念要求经营者通过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员工和开发极具市场潜力的技术产品,开辟广阔的业务领域和营销渠道,树立个性化的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来提升企业的价值。它同时要求投资者实现由概念性投资向收益性投资、由短期投资向长期投资、由价格投资向价值投资的转变。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近几年的建立与变革过程也体...  相似文献   

20.
适量负债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是每个投资者和企业管理者都坚信的理念。用负债筹集来的资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即负债经营。在资本结构一定的条件下,企业从息税前利润中支付的债务利息是相对固定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多时,每一元息税前利润所负担的债务利息就会相应地降低,扣除所得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