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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实施。这一修正案的实施对个人所得税各个方面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尽管上调"免征额"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广大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但我国个人所得税结构仍然存在局限性,家庭生活负担依然较重。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本研究小组开展了以"个税调整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税负的影响"为课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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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起,新个税法将正式施行,个税免征额之争暂告一段落。然而,由此引发的关于我国税制改革的探讨才刚刚开始,1994年,我国实施了财政体制改革和税收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间财政体制和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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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有以下法律和规定实施: 个税标准提到1600元自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1600元。在 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 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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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消息说.个税起征点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有望于2009年开始实行。但2008年12月15日《新快报》发出消息,称从权威渠道获悉。个税起征点暂不调整,相关议题也未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讨论。
与普通民众的失落情绪不同,专家普遍认为,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刺激消费的方式作用有限。在普通老百姓看来,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最直接的减轻税负的方式,实际上,不改变个税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就难以消除个税免征额频繁调整的尴尬,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个税税负不公的问题。著名学者秋风撰文指出,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优化税制。在个税改革上,过分强调和依赖调整扣除标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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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子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12,(5):14
当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到3500元时,你也许感受不到这个数字带来的变化;当人们为减税减负奔走呐喊的时候,你也有可能选择"隔岸观火"。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跟税打了多少交道,缴了多少税,不算,或许你还真不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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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经济》201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式经全国人大会议通过,该修正案部分条款从2018年10月起开始实施,大部分条款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从1980年以来,个税立法历经七次修改。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与上次修改时隔7年,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本次个所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改变了工薪税的起征点;实行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的方法,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和补退税;对过去的税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新增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先减除20%费用再以剩余的80%做为收入额的规定;明确扣缴义务人在税法上的相关的责任,有义务向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和扣税信息等。通过对税收新政策与原有政策进行比较,让我们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的作用。新政策比原有政策更公平,更合理。同时针对新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提出了自己的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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