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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5):42-42
酱卤类肉制品主要包括:酱肘子、酱猪耳、酱猪蹄、酱肉、扒鸡、卤鸡翅、凤爪等。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进一步促进肉类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酱卤类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山东、陕西、江苏、山西、江西、湖北、湖南、上海、河南、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3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合格7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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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7):44-45
酱卤类肉制产品主要有酱肘子、酱猪耳、酱猪蹄、酱肉、扒鸡、卤鸡翅、凤爪等产品。酱卤类肉制品是我国传统肉制品中的中高档产品,具有营养丰富、肉质细腻、鲜嫩爽口、携带方便、食用简单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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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酱卤类肉制品容易出现问题的时候。建议消费者在挑选酱卤肉制品时注意以下事项:看包装不要在小贩处购买不明来历的散装肉制品。这些产品容易受到污染,质量无保证。如果是有包装的酱卤肉制品,要看其外包装是否完好或有无破损。如果是真空包装,要看其真空度是否完好,如发现胀袋现象,说明已变质,不可以食用。看标签选购加贴“Q 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看清产品储存温度要求由于温度对肉制品的保质期有重要影响,比如产品上标明保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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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4)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6家企业生产的200种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标准的要求,对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的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诱惑红、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苋菜红、总汞、铅、无机砷、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苯并芘、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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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太原市熟肉制品质量稳定,引导消费者购买合格肉制品,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太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第四季度联合对太原市生产及经销的熟肉制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41个生产企业,62个批次的产品;其中有17个企业,24个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仅61.1%。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标准GB 2726-1994《酱卤肉类卫生标准》、GB 2725.1-1994《灌肠类卫生标准》、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 抽查结果表明:国有老字号企业如六味斋实业有限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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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1):37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直辖市134家企业生产的150种酱产品。小次抽查依据《酱卫生标准》(GB 2718-2003)等强制件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酱产品的总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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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9):10-11
国家质检总局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47家企业生产的299种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肉干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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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9,(5):18-18
为促进肉制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等11个省、直辖市9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腌腊肉制品、肉干、肉松、熏煮香肠、熏煮火腿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9%。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