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明确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仅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两种情况:一是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的所得;二是非居民企业取得发生在我国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上述所得由于来源于我国境内,  相似文献   

2.
王骏 《电子财会》2010,(4):47-52
对非居民企业而言,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其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下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相似文献   

3.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筹划 (一)对劳务发生地点的筹划。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其中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这种情形强调的是劳务“发生在境内”。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无论其在境内是否设有经营机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相似文献   

4.
《财会月刊》2010,(2):75-76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的,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对非居民企业而言,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其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下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2009年9月14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以下简称507号文),首次对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如何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做出了系统规定,这将对我国gJ进外国先进技术和优秀的知识产权成果、工商及科学实验设备租赁产生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财会月刊》2013,(7):117-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等规定,现就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财会通讯》2005,(7):96-96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实施股票期权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个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  相似文献   

9.
一、 "营改增"实施背景(一)流转税中"两税并行"现状,导致企业税负重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种流转税.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则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及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进行征税.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25号文件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的,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外籍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难点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住所为标准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定 我国税法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断标准有两个:住所和居住时间。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天的个人均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不满365天的个人均为非居民纳税人,  相似文献   

12.
王龙煌  赵欣 《价值工程》2009,28(12):157-159
从非居民税收管理角度看,外国企业在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常设机构"的判定,以及对相关非居民个人(外国专家或技术人员)提供劳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文中通过对"常设机构"非居民的个人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13.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一)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减免税所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  相似文献   

14.
一、住所为标准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定我国税法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判断标准有两个:住所和居住时间。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天的个人均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108条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授权性规定表明已允许外国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实际上就创设了一种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特征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我国境内若还没有商业投资的外国企业或个人因其财产主要在国外.  相似文献   

16.
《财会月刊》2008,(5):64-65
032.我公司对个别高管人员的住房租赁费用规定依据发票据实核销。对此,公司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员工为外籍人员的,对实报实销的房租费,《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及《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及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贴收入逐项审核。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内地与香港双重征税戴希远香港居民和企业,在中国其他地区(简称“内地”)工作和经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其劳务所得和经营利润,应在内地缴税。在香港税法下,亦须缴付香港(个人)薪俸税或(企业)利得税。试举一些例子,香港居民于内地提供劳务,...  相似文献   

18.
《财会月刊》2007,(7):80-80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称企业)以各种方式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称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家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国有资产,是指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境内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含国有法人财产,下同)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设立的各类企业和非经营性机构(以下称境外机构)中应属国有的下列各项资产:一、境内投资者向境外投资设立独资、合资、合作企业或购买股票(或股权)以及境外机构在境外再投资形成的资本及其权益;二、境内投资者及其境外派出单位在…  相似文献   

20.
<正>一、营改增概述(一)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概念增值税是指对销售商品或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商品或货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部分为征税对象进行征收的一个税种。避免重复征税和推进协作专业化是增值税的两个优点。营业税是属于流转税类的一个主要税种,它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进行征税。营业税不具有上述增值税所具有的优点。为了体现税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