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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当前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要求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这一要求虽然为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方向,然而具体到实践中,不动产登记该如何做到"四统一"仍然不够清晰.基于此,本文在分析现有土地和房屋登记业务数据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现有土地...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登记信息量大面广,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随着全国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整合、移交、查询、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陆续展开,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如何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安全进行论述和分析,以期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实现安全管理提供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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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量大面广,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随着全国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整合、移交、查询、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陆续展开,信息安全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如何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安全进行论述和分析,以期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实现安全管理提供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引言近期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上迈出了重要的、关键性的一步。《条例》共分六章,三十五条,依次对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笔者将对这些内容进行系列解读。《条例》第一条规定:“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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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期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上迈出了重要的、关键性的一步。《条例》共分六章,三十五条,依次对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笔者将对这些内容进行系列解读。《条例》第一条规定:“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相似文献   

6.
正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终于"赴约"。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  相似文献   

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11月21日《新京报》)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如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登记职责整合、信息互通共享、信息公开查询等事项予以规范和明确,凸显了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视,也为其顺利实施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8.
正各界专家围绕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簿册、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等议题建言献策4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专家座谈会,以进一步凝聚智慧、形成共识,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顶层设计。来自不同部门有关领导、大学院校  相似文献   

9.
正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决定,中央编办已公布《不动不登记职责整合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在不动产登记职责上的分工。应该说,为业界所高度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已拉开大幕,如何平稳有序进行,笔者有以下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引言: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中编办出台《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年11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并明确于2015年3月1日实施。至此,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已进入倒计时。本文欲通过对杭州市房产登记的历史和现状分析,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目的,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引言: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201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中编办出台《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年11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并明确于2015年3月1日实施。至此,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已进入倒计时。本文欲通过对杭州市房产登记的历史和现状分析,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的目的,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新闻月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尹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国土资源盟地籍管理司加挂否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栋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相似文献   

13.
雷泓霈 《国土经济》2013,(11):77-7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此项新政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11月21日新华网)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受到了高度瞩目和期待,比如,希望通过这种全国房产信息的联网、依法查询,让不动产登记成为反腐倡廉的有效工具,坚决遏制住"房叔"们的肆无忌惮的权力撒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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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不动产种类、物权种类较多,因此建立多层级体系十分必要,同时坚持在同一层级上标准的统一性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条例》对明确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对统一登记的机构建设、职能整合等问题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确立了基本框架。但作为我国首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行政法规,仍需进一步明确诸如机构职责、登记性质、运行保障、错误赔偿等重要问题,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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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确立了对不动产物权的统一登记制度,尽管对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具体登记办法等还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但考察立法之意图,逐渐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头管理、分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体制,理顺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确立科学合理的不动产登记程序,统一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相似文献   

17.
雷泓霈 《上海企业》2013,(12):33-33
国务院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此项新政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受到了高度瞩目和期待,比如,希望通过这种全国房产信息的联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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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分散模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但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这说明,一是房屋登记职责将从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真正成为一种独立的行政公示行为,依附于房屋登记的管理职能将予剥离。二是隶属房管部门的职责将面临着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如何把握先机,顺势勇为,是房管部门必须思考的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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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表现在土地权属登记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登记分离;另一方面,地上建筑物、林木等的登记隶属于不同部门。物权法设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建立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框架和规则。物权法原则性的规定,提出了如何与现行登记体系衔接——或者更为准确地说是——如何建构全面的不动产登记体系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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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及意义 不动产登记又称“不动产物权登记”,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变动(由于变动是不动产物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便于阐述,故本文主要以“变动”谈登记)尤其是变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手段,是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基本根据。由于不动产是重要的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料,物权又具有排他、追及等强大的效力,这就需要在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时,通过登记予以公示,使得当事人和第三人都可以通过公示信息的查询获知该物权变动前后的情况。尤其是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状态明晰地记载于登记簿上,向公众公示,以确立和保护物权的存在,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奠定信用基础,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动产登记有利于确定权利归属,促进社会安定;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有利于依法征税,调控市场。意义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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