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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农村,个人贷款越来越多,债务人大多以其私有住房用于抵押贷款,而金融机构也偏爱 采取这种抵押方式,降低贷款风险。殊不知,这种以农村私有住房作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一、《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 得抵押。农民个人住房的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法 律规定,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二、农村私有住房用于贷款抵押会损害集体的利益。依照有关规定,农民申请宅基地,使 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无需支付土地使用费。以住房作抵押,虽然是用房子抵押,但…  相似文献   

2.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十三章专章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但并未突破原有对农村房屋抵押的规定,农民对自己的房屋仍然不能转让,也不能抵押。现行的这种规定存在诸多矛盾,与实际操作、农村经济的发展之间也存在悖论。本文以农村房屋抵押实践中存在的五个悖论为出发点,论证了完善农村房屋抵押问题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3.
农村产权是由一系列集体土地权利组成的权利群,可分为核心层、基础层、扩展层,各农村产权在抵押权能上存在关联性.基础层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衍生权利是主要的农村产权,也是最适宜的抵押物,但由于制度约束,其抵押权往往受到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模式和转换后抵押模式都可扩大抵押物范围,将宅基地使用权转换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现...  相似文献   

4.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十三章专章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但并未突破原有对农村房屋抵押的规定,农民对自己的房屋仍然不能转让,也不能抵押。现行的这种规定存在诸多矛盾,与实际操作、农村经济的发展之间也存在悖论。本文以农村房屋抵押实践中存在的五个悖论为出发点,论证了完善农村房屋抵押问题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4  
我国以"一户一宅"为基本特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广大农民不断改善居住条件,维护"住有所居"基本权利提供了保障.但是,在经济社会背景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条件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些缺陷和不适应性开始更多显现,其中,较突出的是不少地方农村宅基地使用很难确保公平和达到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论文在对部分地方进行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当前存在矛盾与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确权促进了宅基地流转吗?——基于温州农户的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基于对温州农户的调查,考察确权颁证如何影响宅基地流转。研究表明,确权能显著促进农户参与宅基地流转。异质性分析发现,确权能显著提升较年轻农户和居住在城郊农村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概率,但无法激励年龄较大农户和居住在非城郊农村的农户参与流转。机制分析表明,确权能够有效促进宅基地流转,一方面是因为确权强化了宅基地私有观念,提升了农户流转意愿;另一方面,是因为确权让农户更可能获得农房抵押贷款,拓宽了使用权流转渠道。本文的政策含义在于,对交易标的物进行产权界定能够起到激活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的作用,但在落实这一政策时须考虑农户异质性带来的效果分化,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宅基地管理政策。  相似文献   

7.
梁晓 《民营科技》2011,(5):93-93
目前我国立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这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建议,以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联建房产权风险和政策创新合法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联建房作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演绎,是我国农村房地产的一种细分,也是我国农村房地制度渐进性社会变迁的结果,在成都等地曾经试点,并取得了“成功经验”,但与目前国家法律政策冲突,其产权分割、产权流转存在司法风险、法律风险.根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启发意义的这一现实存在,成都政策创新性诠释了宅基地联建房的原则合法与规则合法,具有现实针对性和重要的理论探讨意义.  相似文献   

9.
正2013年7月,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优化审贷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优质服务。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要以"驱动"原则,围绕农村"三权"(农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推动业务产品创新和试点,支持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办,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抵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转让要符合相当严格的条件。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逐渐弱化,而其物权价值功能在逐步提升。允许宅基地流转具有缓解城市建设用地压力、增大农民物质财富、拉近城乡经济水平的差距及抑制城市高房价的积极意义。为实现上述意义,立法的核心应是完善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渐进的方式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首先,在我国农村开放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市场,本集体组织内外成员皆可承租,弥补不能自由流转的弊端。其次,在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适当开放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和转让市场。最后,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时,可以考虑放开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市场。  相似文献   

11.
在当前,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是以农房作为抵押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此类抵押贷款为农民融资、发展生产提供了实现途径。但《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不得设定抵押。因此,对于农房抵押是否合法是房管部门和银信部门相当关注也比较担心的问题,笔认为此类担心没有必要,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宅基地使用权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但是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与矛盾。目前,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问题还没有完善,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造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秩序的混乱。各省分配标准不一,省内不同地区的分配方法也存在很大差异。而且,由于宅基地所有权主体的特殊性,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受政府行政力量的干预也是很严重的。  相似文献   

13.
张树基 《企业经济》2005,(11):173-174
根据分析当前“三农”资金需求旺盛和农村合作银行资金供给渠道不畅的矛盾,阐述了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农房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开办农房抵押贷款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朱瑞蓉 《价值工程》2011,30(15):129-129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私下转让、审批管理不严、交易纠纷、权属争议不断等问题,给农村宅基地管理增加了难度。本文通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及对策,更好的建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制度及市场规范。  相似文献   

15.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两大类。探索和尝试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开拓小企业与“三农”信贷市场。中国银监会在2008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要探索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问题,有关文章也提到“要针对农村缺乏抵押物的情况,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融资的办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16.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将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属物作为债权设定担保,在农户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抵押物优先受偿债权的形式。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即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赠与、入股、  相似文献   

17.
三农点滴     
《乡镇论坛》2010,(25):4-5
<正>致策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开闸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发出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农户小  相似文献   

18.
李啟翔 《企业导报》2014,(6):124-125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法律思考是契合当代社会发展的时代命题。我国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的不足严重阻碍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制度价值的发挥。基于现有国情和法律语境,在保持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推动立法承认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消除司法障碍的同时推动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宅基地法定租赁制度、房屋价值评估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突破当前困境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9.
一、农村土地房屋抵押的现行规定 《物权法》第184条及《担保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白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农民个人住房的宅基地均属集体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此种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农民以私有住房作抵押,虽然是将房子作为抵押物,但其担保的金额不仅包含了房子本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供求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由于缺少有效的担保和抵押,多数有信贷需求的农户无法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贷约束.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彻底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从而为农村市场提供了新的抵押物,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满足农户借贷需要提供了新的途径.本文从信贷产品的角度研究和分析我国农村市场中存在的供求非均衡现象,并力图通过信贷产品的创新有效化解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这一困扰我国金融市场多年的疾病,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贷供求非均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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