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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保证增值税抵扣环节的连续与税收负担的平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八种类型的“视同销售”行为。但会计上视同销售没有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没有专门章节的内容。视同销售行为中哪些应确认销售收入,哪些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这就需要认真甄别其业务的实质、公允价值的运用等,以判断是会计销售行为还是应税销售的行为。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了销售收入同时满足的五个条件,但这些条件是关于销售业务中确认收入的时点条件,而不是视同销售行为中判别是否为销售业务的确认条件。因为视同销售除了代销行为之外在形式上并不是本来意义上的销售,  相似文献   

2.
视同销售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均应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但是,这些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是否做销售业务处理,则取决于这些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全部条件。按照这一标准,可将视同销售业务分为确认为收入的视同销售业务和不确认为收入的视同销售业务,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3.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对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在征税时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的处理,是确认为收入,还是不确认收入而按产品成本结转,新会计准则对此未做明确规定,致使在很多教  相似文献   

4.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条例对企业的某些特殊行为产生的纳税义务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这类业务的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谈谈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正视同销售行为是指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法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不同税种视同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存在差异,本文重点讨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一、两税视同销售行为比较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在视同销售行为方面既有共同点,也  相似文献   

6.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视同销售有时不作销售处理,只按成本转账;有时作销售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什么时候要确认收入?什么时候只按成本结转?要不要缴增值税和所得税?本文将以增值税视同销售为主线,结合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归纳总结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7.
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中,只将货物用于捐赠、职工福利及分配利润三项行为列为两者共同的视同销售行为,既需要缴纳增值税又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在实务中,被同时认定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和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情况却远超过上述三项行为。本文分析了增值税和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并提出了两种税法相互协调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王国付 《财会月刊》2008,(12):45-46
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中,只将货物用于捐赠、职工福利及分配利润三项行为列为两者共同的视同销售行为,既需要缴纳增值税又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在实务中,被同时认定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和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情况却远超过上述三项行为。本文分析了增值税和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并提出了两种税法相互协调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相似文献   

10.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会计处理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郁珍 《会计之友》2008,(20):42-43
目前,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在会计核算上是否确认为收入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给会计工作带采了困惑.文章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进行性质区分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华 《财会月刊》2010,(1):29-30
本文首先总结了目前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常见的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建议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分类,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统一运用分离法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2.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则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出售行为.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都作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本文将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差别一同作了全面的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3.
在会计核算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问题。比如,有些经济业务可能涉及到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有些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不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有些企业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这些经济项目都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问题。但在实务中有的企业经常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界限,造成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少缴或不缴增值税的现象。乡镇企业中此种情况也比较多。本文对两者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区别和界限作些探析。一、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随着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和2009年《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实施,对视同销售行为中收入确认问题有很多模糊认识,笔者结合案例针对这些问题阐  相似文献   

15.
视同销售行为与混合业务确认及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确认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应按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从规定中可知,视同销售行为适用于以下情况:有增值额但没有用于销售的行为;代销的行为;捐赠行为按有关捐赠的规定执行。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而言的。因此有进项和销项之分。购进货物应该缴纳进项税额,销售方对应的是销项税额。即有进有销。但对于改变购进货物的用途而没有增值额的情况,则只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即可,而不作为销项税处理。  相似文献   

16.
孙永松 《四川会计》2003,(10):24-25
一、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以下几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这些视同销售行为,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按《企业会计制度》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上《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却不…  相似文献   

17.
自1994年以来,增值税收入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居于首位,国家为了平衡税负,保持增值税征收的完整性和扣税链条的连续性,促进增值税的规范管理,税法上将某些不符合销售行为的商品流通规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所谓视同销售是指在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因税法和会计在确认收入方面的差异,  相似文献   

18.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含义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原因是该种行为大多数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入,也不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只是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相似文献   

19.
一、视同销售行为与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1.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站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包括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货物移至异地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产品或外购商品用于对外投资、捐赠、分配股利、产品对内用于在建工程、  相似文献   

20.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作职工福利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此行为是否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如果涉及消费税又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应当根据职工福利的性质分别判定。本文试图采用理论加案例分析的形式纠正错误观点,对上述问题逐一辨析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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