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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汪某不慎将机动车牌照丢失,一直没有向公安交管部门申报。二个月后,汪某被交警队传讯,告知他的车在市内某街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将刘某撞伤后驾车逃逸。经查证肇事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现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故应由车辆法定登记人承担责任。汪某急忙解释自己的车牌已丢失,又不是自己肇事,因此断然拒绝向受伤的刘某赔偿。交警队调解未果,刘某遂将汪某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2.
正一起事故,肇事司机却不是首犯?嫌疑车辆多次出现,为何又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现场没有视频监控,如何顺藤摸瓜揭开层层迷局?在既无目击证人又无视频监控的困局下,交管部门历经29天侦查终将号牌"变色龙"缉拿归案。7月28日22时45分,湖北省孝感市北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撞倒行人后逃逸。孝感市交管局直属三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经勘查发现,在道路中间的黄线处有一滩血迹,血  相似文献   

3.
2004年8月15日,安徽省休宁县五城镇吴某驾驶三轮汽车将骑自行车的占某 (后载汪某)撞伤后逃逸。伤者家属报警后租车、雇人四处追查肇事车辆。江西省婺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布控追逃。吴某迫于压力,于17日投案自首。占某,汪某住医院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二人把吴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某赔偿5万元和请人追逃的费用。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15日作出判决:吴某赔偿占某、汪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5万元,同时赔偿其租车,雇人支出3810元。  相似文献   

4.
事故     
正问:近日,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交管部门经调查后发现该肇事车发生事故时,悬挂的车辆号牌与我的车辆号牌一样。现该案已破,肇事车辆也被交警扣押。请问是否会让我承担该起事故的赔偿责任?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
2010年6月18日晚八时许,河南省固始县胡族铺镇苏岗村农民王某在312国道固始县胡族铺镇街道通达路口自北向南横穿公路时,被袁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轧伤。事故导致王某左前臂、左手损伤、右额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受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将肇事车主、保险公司、与车主签有服务协议的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肇事车辆属于袁某所有,虽然该车辆行驶证登记  相似文献   

6.
拒不到案     
1999年12月30日,河南省新蔡县砖店镇司机韩体伟驾驶大型拖拉机,与相对行驶的李新生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中心线处相挂,造成李新生死亡,双方车辆损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韩体伟两次接到警方的书面传唤,拒不到场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韩体伟负主要责任,李新生负次要责任。韩体伟认为在中心线处肇事,双方均违反交通规则,应负同等责任,不接受这个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后,李新生之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体伟及车主赔偿事故损失。 新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韩体…  相似文献   

7.
高警督信箱     
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不到交警大队去处理怎么办? 问:我是一名基层交通民警,时常遇到这种情况,发生事故的肇事车辆被扣在停车场,肇事司机或车主不来处理,或拿不出钱支付医疗费等费用,造成停车场的车越放越多,有的停车场已经无法再停车了。请问,应该如何处理这些肇事车辆? 广西贺州公安局交警大队  相似文献   

8.
近日,北京市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顿。3月31日上午,崇文门路口一个多小时就查处了五辆存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车辆。如一辆金杯面包车,前车牌照保留着,而后车牌被司机卸了下来;一辆白色捷达车的后车牌的尾数"8"被一张白纸片挡得严严实  相似文献   

9.
车管     
问:因持续强降雨造成道路积水,我的车牌被水冲丢,当时无法补牌,是否能上路行驶? 答:由于暴雨、积水等造成车辆号牌遗失,不能作为车辆无牌上路的理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交管部门将依法罚款200元,记12分.因此,车辆没有号牌不能上路,车辆号牌遗失需及时补办,规范安装后,车辆方可上道路行驶.除了现场办理业务(异地车辆除外),还可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登陆进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流程.其中,异地车主需注册选择车辆注册登记地的省市.在此提示,在日常用车过程中,尤其是进入汛期降水较多,应定期检查车牌悬挂是否牢固,一旦发现螺丝松动,就要及时加固.经过积水路段时,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相似文献   

10.
正【案例】近日,A保险公司接到当地法院传票,获知3个月前该公司所承保的车辆在当地发生了一起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致张某、高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王某肇事逃逸。王某醉酒状态超速驾驶机动车上路,发生事故后未迅速报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附带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40余万元。  相似文献   

11.
高警督信箱     
高警督:今年4月中旬在我县境内发生一起撞死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留在现场,驾驶员逃逸。我们根据车辆号牌查了车辆入户单位,因这辆车已几经易手,查不清肇事驾驶员姓甚名谁。现在这起事故已经超过了责任认定的期限。请问:光知道一方当事人的情况,而另一方当事人查不...  相似文献   

12.
2007年9月12日18时许,杨某驾驶车主刘某的大型货车沿省道227线行驶。在超车时与骑自行车的村民马某相撞,致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管部门认定杨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马某的亲属遂将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刘某和肇事司机杨某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  相似文献   

13.
深夜缉凶     
正肇事嫌疑人趁着夜色逃之夭夭,为避免肇事车辆逃逸途中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交警展开拉网式排查,最终用3个小时锁定交通肇事者。2月17日21时15分许,山东禹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禹城一中门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一位横穿公路的行人后逃离现场。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禹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办案民警胡建民、李秀俊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展开缜密勘查。在事故现场,民警除了发现车辆一些玻璃碎片和保险杠碎片外,再无其它有价值线索。报警人称,肇事车为北京号牌。  相似文献   

14.
正2015年11月21日,在安徽省阜阳市S102省道河水铺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残疾人专用人力三轮车被货车碰撞。事发后肇事司机将被撞三轮车推到路边,转身又把伤者抱进三轮车,随后把几百元钱塞到伤者手中,驾驶肇事货车扬长而去。从事发到肇事车辆开走,整个过程仅仅2分钟。民警将其抓捕归案后,肇事司机却辩称,双方已经私了,拒不服从民警的处罚。这究竟是一起怎样的荒谬事件?求助:残疾人三轮车被大货车追尾  相似文献   

15.
<正>滚滚车流中能遇到相似的车牌号已属不易,发生事故的概率更是罕见,可就在近日,两辆"相同"号牌的出租车竟然撞一起了。"李鬼撞李逵,真是缘分啊",真号牌车主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经民警调查发现,事故当事人冷某的号牌是伪造的。对此,冷某也承认自己对车辆进行了"改头换面"。因冷某使用伪造其他车辆号牌,由此产生的交通违法,公安交管部门将进  相似文献   

16.
近段时间以来,浙江省永康市交警大队加快红绿灯和电子警察建设,使电子监控覆盖了城区大部分路口,有效地扼制了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些不良司机为了防止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在车辆号牌上大做文章。有的用胶带粘贴纸遮盖号牌数字,有的污损号牌数字,有的就干脆不挂后车牌,使电子警察抓拍到的号牌图片模糊不清。10月8日晚,交警大队城区两个中队出动警力设卡检查,查处60多辆号牌污损或遮盖的出租车。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王亚静  相似文献   

17.
交警如是说     
1999年3月2日上午,广元市长途线路局职工王孝生驾驶一辆嘉陵牌二轮摩托车,在广元市市中区行驶时,我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执勤民警发现他所驾驶车辆无号牌、无行驶证。王孝生称该车是2月8日所购新车,还未办理车辆上户手续。执勤民警告知王孝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他购车已近一个月,既无正式号牌、行驶证,又无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违反了上述规定。按照《四)IJ省(道路交通管理条…  相似文献   

18.
江苏海安人汪某,为躲开收费站驾驶自己的白色面包车驶入乡道,遇路边住户闻某与表兄在路上卸货,被堵。闻表兄调侃说:“前面来了救护车,咱让一下吧。”闻某接茬:“叫他在车子前面喷个十字再说。”汪某听后不悦,与闻某发生口角,气愤中从车上拿出铁棒击打闻某,致闻某肩膀软组织受伤,治疗花去156元。当地派出所协调不果, 闻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汪某赔了闻某医疗费、误工费等300元,还承担了100元诉讼费。  相似文献   

19.
正2020年6月8日早9点13分,广东珠海拱北交警接到事故报警称,迎宾南路交粤海路路口有一辆共享汽车撞上了绿化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粤CD0XX09号共享汽车停在路口右转渠化车道,左后轮卡在了绿化带上。民警寻找肇事司机,一名大约十几岁的女孩走过来,说自己就是司机。民警一愣,  相似文献   

20.
这是一起发生在被司机称为“救命车道”——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区的交通事故,虽致死人命,但交警认定事故纯属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死者家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撞人司机赔偿36万元;撞人司机不理解法院的判决——“交警已经认定没有责任,为何还要判我承担全部责任?”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关于高速公路紧急避险区的规定。据统计,这起事故的发生地——北京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每个月约有40辆货车因刹车失灵进入紧急避险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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