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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日本的财产税制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胜奇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1):13-15,27
美国和日本的财产税制度均比较健全。借鉴其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我国的财产税制建设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确定财产税改革的目标、措施、进程;应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产税管理权限;应建立、健全房地产所有权人的利益保障机制和财产计税价格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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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日财产税税制特征和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三国财产税的基本情况,并总结了各国财产税税制设计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我国房地产税制现存的问题,对我国开征物业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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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或房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款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中国开征此税种,是称为物业税还是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房地产税,还存在一定争议,不论称为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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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2014,(4)
正房地产税的涵义在国际上,房地产税又叫不动产税、财产税,其特征:一是一般同时对房产和地产征税;二是对所有房地产都征税,尤其是以居住房地产作为主要征税对象;三是以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四是属于财产税,由地方立法开征,作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房地产税具有课税对象透明度高、不易逃避税、税基稳定等优点,而且能够体现税收的受益原则,使纳税人缴纳税款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很好地关联起来,并实现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而在我国,现行房产税是依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的,具有不同于国际上通行房地产税的特征。一是房产税征税对象为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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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叶 《金融经济(湖南)》2008,(8)
相对于美国发达的财产税体系,我国的财产税存在着财产税的主体税种不明确,财产税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比例过低,地方政府缺少对财产税的立法权及税率、税基与减免税的调整权等缺点,另外我国的财产税优惠制度也不是很完善。我国应借鉴美国的做法,来完善我国的财产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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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叶 《金融经济(湖南)》2008,(4):13-15
相对于美国发达的财产税体系,我国的财产税存在着财产税的主体税种不明确,财产税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比例过低,地方政府缺少对财产税的立法权及税率、税基与减免税的调整权等缺点,另外我国的财产税优惠制度也不是很完善。我国应借鉴美国的做法,来完善我国的财产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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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产税协会年会是全世界财产税政策研究和技术应用领域的最权威会议。2004年9月在墨西哥举办的国际财产税协会第七届年会上,各专家阐述了当前国际上关于财产税的最新观点以及典型国家或地区财产税改革和管理的经验,这为我们了解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最新观点、学习其他国家房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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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财产税制度的比较及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总体规模、财产税在各地方政府收入中地位、财产税构成、财产税征收管理等几方面的比较分析可见,与美国相比,我国财产税整体规模较小,其税收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比重偏低,并且在各地方不存在明显差别。美国的财产税制度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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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财产税在美国地方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及财产税的基本税制构成,进而对美国财产税的估税周期与估税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为我国今后可能开征的物业税税制设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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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的不动产税简介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美国 美国对不动产保有课税只设置单一的税种,称之为财产税.财产税是美国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是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它占地方政府所有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超过80%.美国财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不动产的所有人.课税对象是纳税人所拥有的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建筑物.财产价值的估算是美国财产税制度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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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税政策及其优惠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产税是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美国政府对财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多样,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税和免征、“断路器”税收抵免、延期纳税和分类税率等。本文介绍了美国财产税体系及其税收优惠机制,并就如何完善我国财产税优惠政策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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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税税收优惠管理的特点及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的财产税税制历经了多次改革,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税收优惠管理机制。本文介绍了美国财产税税收优惠管理的特点,分析了我国财产税税收优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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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胜奇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2):1-5
我国财产税制建设思路存在偏差,财产税体系不完善,财产税相关税种的税制要素设计不合理,财产税制公平财富分配作用有限。为适应新时代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应尽快改革车船税,同时将现行对房屋、土地征收的财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并使其成为县级政府的主体税种,适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从而形成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车船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税种相互搭配的收入分配调节格局,充分运用税收杠杆促进我国经济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