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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是在交通事故发生造成损害结果后,当事各方如何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准则。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不同,前者为归责的标准,后者受前者制约;只有先确定归责于谁,才能确定如何赔偿(包括全部赔偿、限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问题,而确定合理的归责原则能指导侵权纠纷的归责,充分体现侵权法的全部规范功能。  相似文献   

2.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大致可以分为合同责任、过失责任、严格责任。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产品责任,在现行立法规定和实践中适用的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失责任为辅、合同责任为例外,3种归责原则相互并存、交错的状态,探索完善我国轨道交通领域产品责任的归责体系和制度,需要正确处理产品责任归责和产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细化严格责任的抗辩事由,促进产品生产、运用、维护等环节之间的合同责任合理分配,明确界定产品生产、运用、维护等主体的过失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3.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制度和赔偿立法应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总原则。我国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采用违法原则为赔偿的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违法原则中的违法有以下三层含义:1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不包括规章;2.违法指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违法;3.违法是一个客观标准,指职权行为在客观上违法。在实践中运用违法原则地理国家赔偿应注意两个问题:1,违法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的关键标准,但币是唯一标准;2.法定的免责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交通事故责任方面“以人为本”,重点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的权益是该法的一个突出特点。但在执法实践中,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解和过错相抵的适用问题还存在不少争议。  相似文献   

5.
信赖原则否定过失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将行为人的部分注意义务分配给其他交通参与人承担,从而间接地免除了行为人的注意义务。信赖原则已经在我国交通肇事刑事立法中有所体现。信赖原则的适用必须符合社会共同生活秩序的要求。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人也可以适用信赖原则。  相似文献   

6.
算法技术不断扩展至劳动用工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招聘环节。广告定向投放、简历分析系统与视频面试系统等算法招聘应用,因为嵌入于算法系统的训练数据与设计偏差极易产生歧视性风险。关于招聘算法歧视的责任主体认定与归责原则,法律尚未明晰,理论学界也尚未统一观点。为了更合理有效地保护求职者,平衡高新技术创新与劳动者权益保护间的冲突,亟需法律明确招聘中算法歧视在不同场景下的责任主体,将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责任承担的基础,并增加惩罚性赔偿作为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7.
正答: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似文献   

8.
"过失比例"是指用比例表示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过失程度。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护法规定,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无过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稍有疏忽,就将变为"凶器"。另一方面,被害者在交通事故中也  相似文献   

9.
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事故责任认定是作出事故处理结论的重要环节,也是涉及因素较复杂、存在问题较多、争议较多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之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中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规则),也规定了各方当事人事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但这两个原则的评价要素不一致,致使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后,在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存在赔偿归责原则和责任认定原则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10.
正一、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的归责原则,对于各种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均可以分情况适用。对于无人驾驶汽车,也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此时的过错不应简单以违反交通规则或"失常状态"论。无人驾驶汽车一方可能存在的过错一般包括以下四种: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伤害赔付案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对客运经营者提出了新挑战。“两法”适用后,交通事故造成旅客伤亡,在法律上便产生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旅客可从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去考虑,选择提出运输合同的违约之诉,或交通肇事的侵权之诉。  相似文献   

1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企业大包大揽承担社会事务的功能正在逐渐消退,养老、医疗保险全社会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企业除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缴纳税收规费外,是否还要承担和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呢?笔者认为,道路客运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它的社会责任体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渗透在客运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因此,道路客运企业更应强调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意识融入每一个员工的脑海心田,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实际行动上。  相似文献   

13.
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必要环节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绵阳市南湖车站隶属四川富临运业集团,位于绵阳市建城区南端,是绵阳市发往四川中部、东部、东南部的营运客车作业地点。作为营运客车日常作业和乘客乘降的基本场所,南湖车站既服务于客运工作主体(司乘人员、营运客车)与客运客体(乘客),同时对司乘人员、营运客车、乘客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承担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14.
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依此规定,交强险赔付应基于无过错原则,即保险公司在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此规定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为此,我们特意选取了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例,就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15.
从案例陈述的情况看,李某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突遇从右边小道窜出的摩托车,在紧急避让中翻入池塘,交警认定摩托车方负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是正确的。因为李某无任何交通违章或其它过失行为。那么在肇事者(责任人)逃逸无法查缉的情况下,事故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呢?我认为本案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它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因为摩托车突然从右边的小路上窜出是一种非常紧急的状态,李某是无祛预见的,他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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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笔者所在的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主要经营项目有:城市公交、长途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场站及长途汽车站经营、货运物流、汽车维修、培训、旅游及汽车零配件销售、成品油零售等.  相似文献   

17.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从此以后,租赁车辆的出租方,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租车人说:“车辆出租后,你撞死人与我无关!”而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如果租车人无经济赔偿能力或者不愿意赔偿等情形下,事故的受害方总是会找到车主,要求车主先承担“垫付责任”。  相似文献   

18.
针对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法律认识不一致,以及对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标准认定等法律问题认识不同等现象,在原有适用铁路运输法律的基础上,依据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等,以实例分析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丈夫驾车同妻子一起旅游时因车祸双亡。警方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载明:驾驶人负全责。事后,妻子的父母亲认为女婿在驾驶中存在重大过失与过错,对女儿的死亡构成侵权,于是将女婿的法定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8,(7):49-49
一名旅客在托运的行包中夹带了一瓶食用油,运输过程中因食用油泄漏,污染了另一名旅客托运的票证,造成400多张票证作废。受损旅客向运管所投诉,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损失。运管所调解这起案件时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旅客的损失是在承运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的,因此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应当向带食用油的旅客要求赔偿,但是,带食用油的旅客已不知去向。第二种意见认为,旅客的损失发生在承运人的车上,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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