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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对赌协议"是股权融资中经常采用的条款,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规范"对赌协议"的具体、明确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分析了解对赌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有助于我们反思相关立法及其司法解释存在的不足,从而实现立法完善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意义。  相似文献   

2.
由于法律上有效性的不确定,对赌条款还是可能遇到来自于主管政府部门的挑战。尽管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某种意义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能表明其对于对赌条款的态度,很可能会成为其他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参考。近来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对赌条款争议引起  相似文献   

3.
对赌协议在实践中尤其是上市公司领域内被广泛运用,但却纠纷四起,法院对其也是持质疑态度。对赌协议是投融资双方为合理分配资本市场投融资时的风险和收益、解决企业估值困境、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不完全契约关系等问题,理性设计的一种投融资途径,是商事实践理性的体现。通过合同法或者公司法路径分析对赌协议,改良对赌协议并提高其在中国的适应性。充分尊重商事自治和法律强制,借鉴Earnout条款和ThoughtWorks案,通过分期投资、股权的合理运用、更加重视合同的履行性完善对赌协议。  相似文献   

4.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博弈的结果,其优势是方便企业融资,但也有极大的风险。甘肃出现对赌协议被法院判定无效,说明对赌协议目前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对赌协议的实质为投融资双方在达成合作意向中,就未来某种不确定条件能否成就的事项在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为将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基础性依据.其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制度保障不足、条款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以及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等.为应对上述风险,本文建议我国积极构建监管规则,加强规则引导,以及对赌双方在实践中设计科学合理的对赌条款并适时调整协议内容等政策.  相似文献   

6.
张翀 《财会学习》2013,(9):10-12
股权投资(PE)机构在向企业投资时,普遍签订对赌协议。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不振、新股发行实质暂停等影响,被投资企业业绩不达标或者下滑,对赌协议条款时有触发,不少PE机构和被投资企业因此而剑拔弩张。被称为对赌协议第一案的海富投资案,从去年的一审二审判决对赌协议无效到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三审肯定股东与股东之间对赌条款的合法有效性,一波三折,更是将对赌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相似文献   

7.
宋瑾 《时代金融》2014,(8Z):28-29
对赌协议,是投资银行为避免与融资方信息不对称普遍采取的投资避险工具。在国外的投资案例中,对赌协议是重要的估值调整工具与避险工具。但在中国,对赌协议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主要由于对赌协议与《公司法》与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存在条文冲突。由于其法域管辖权、合法性可能存在的争议,对赌协议往往沦为"人情"赌,对赌的履约依靠投融资双方的契约精神与市场声誉后果的考量。我国的对赌协议存在阳光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8.
对赌协议,是投资银行为避免与融资方信息不对称普遍采取的投资避险工具。在国外的投资案例中,对赌协议是重要的估值调整工具与避险工具。但在中国,对赌协议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主要由于对赌协议与《公司法》与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存在条文冲突。由于其法域管辖权、合法性可能存在的争议,对赌协议往往沦为"人情"赌,对赌的履约依靠投融资双方的契约精神与市场声誉后果的考量。我国的对赌协议存在阳光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跨界并购逐渐增多,一些享受到较多产业政策的行业尤其受到并购方的青睐,这导致了并购中出现高估值高溢价的现象.为避免并购后高估值商誉出现减值风险,并购双方广泛应用了对赌协议.本文以天际股份跨界并购新泰材料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对赌协议条款在跨界并购中防范商誉减值的有效性,在跨界并购中预防商誉减值的对赌协议条款设置中给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跨界并购逐渐增多,一些享受到较多产业政策的行业尤其受到并购方的青睐,这导致了并购中出现高估值高溢价的现象.为避免并购后高估值商誉出现减值风险,并购双方广泛应用了对赌协议.本文以天际股份跨界并购新泰材料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对赌协议条款在跨界并购中防范商誉减值的有效性,在跨界并购中预防商誉减值的对赌协议条款设置中给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对赌协议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已有较多表现,实践中因对赌失败所引发的执行困境时有发生。本文阐明了本土背景下的对赌协议产生基础在于企业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分析了对赌协议在不完全契约状态下表现出的射幸性特点,论证了基于企业估值调整所进行的条款安排并不违背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和效率目标。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对赌协议的可执行问题最终需回归到对其效力的认定上。合法性、契约自由以及公司自治等原则是审视此类协议效力的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12.
对赌协议的价值判断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赌协议的合法性取决于其价值。从法经济学和商法学的角度分析,对赌协议具有创造效益的价值;从法理基础分析,对赌协议的调整机制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价值;从对赌协议的调整机制分析,其具有保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利益和激励企业家创造效益的价值;从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是一种具有股权激励和保值功能的射幸合同,具有合法性。认可对赌协议的合法地位并予以规制,对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对赌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在我国司法领域一直未有定论,"对赌第一案"作为首个由最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的案例,其诉讼过程与判决结果受到投资界、企业界和法律界的密切关注。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做出关于股权投资"对赌第一案"的终审判决,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历时近三年。最高院判决投资者与股东签署的对赌条款有效,而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对赌条款无效。对赌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在我国司法领  相似文献   

14.
鉴于市场的需求,对赌协议的评估引起很多评估师的兴趣。然而由于法律条款的复杂性,评估并非易事。即使我们拥有期权定价理论的利器,也只能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本文从最简单的情况切入,探讨应用期权定价理论对对赌协议进行价值评估的方式,以便为投资并购中对赌协议的设计或PE、VC的企业估值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咨询意见。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7,(14)
随着我国投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资本运作活动的日益频繁,企业融资、并购等活动日益增多。为应对投融资活动及资本运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赌协议作为调整投资方与融资方利益的一种机制被引入国内。然而,对赌协议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让企业在短期内融入大量所需资金,且激励企业管理层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存在因企业过度追求短期经济目标而偏离企业长期战略的可能性,对赌协议到期的退出条款(如股权回购)也增大融资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若未能实现对赌目标,可能导致企业原股东丧失企业控制权。本文整理了对赌协议的概念,分析了对赌协议对企业发展的利与弊,最后提出对赌协议在企业融资、并购运用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刘斌 《税务研究》2022,(8):121-126
对赌协议的税务认定在实践中处理方式不一,究其原因,系对其法律属性未形成共识。从对赌协议的内容上,对赌协议存在补偿型对赌协议、股权调整型对赌协议和混合型对赌协议等多种类型。虽然前述类型在权利结构和利益调整方式上存在区别,但均属于非典型合同项下的履行问题,不直接导致税务处理上的差异。税务认定建立在利益归属的基础上,应当区分自我利益型对赌协议和涉第三人利益型对赌协议,二者的利益调整归属主体存在实质差异。对于自我利益型对赌协议,其目的在于实现整体资产价格调整而非单一交易,税务处理应当尊重对赌交易的整体性、统一性、自治性。在具体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应当尊重税收中性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基于法律属性与税收原则的双重约束,对赌协议项下的税收应当采用合并税务处理方式,对未完结交易进行敞口处理,并明确纳税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涉第三人利益型对赌协议,对赌双方在合同项下的对价已经固定,对赌协议的履行利益最终归属于第三方,缺乏合并税务处理的基础,应予以单独处理。值此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之机,应当通过立法将对赌协议等股债融合工具的税务处理规则作出规定,以实现各地税务处理标准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蔚美乐  岳宝宏 《海南金融》2020,(3):62-67,79
对赌协议作为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在企业实施并购行为时扮演着重要角色。签订对赌协议,相当于为企业的并购行为买了一份保险,降低因并购估值不确定带来的风险。本文以东方国信并购屹通信息、Cotopaxi为例,在比较两次并购行为中对赌协议条款设计的基础上,分析东方国信并购Cotopaxi失败的原因,以期为中国上市公司合理设计对赌条款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监管政策调整变化,投融资业务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新业务模式层出,在满足市场参与者投融资需求的同时,由于基础制度规范缺失,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法律合规风险。对赌协议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种期权形式在股权投资实务中被广泛运用。基于实证考察,对对赌协议运用方式及不同环境下行为效力进行分析讨论,以期为金融业务创新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对赌条款是近年来股权投资实务中常见的业绩控制手段,从会计确认、计量角度厘清相关概念和经济定性,有助于加强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文章分析了对赌条款的经济实质和法律特性,基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条件,判定股权投资合同中的对赌条款属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并结合实际案例,尝试为大家分析对赌条款不同触发机制下的财务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20.
王振 《甘肃金融》2013,(5):28-31
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不属于赌博协议、射幸合同的范畴,应属于准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其中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判定其法律性质如何的关键所在。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也叫做"估值调整协议",是私募股权基金中投资方与投资对象就未来的不确定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当约定条件出现之时,投资方将向投资对象行使和实现一定的权利,而投资对象此时将产生履行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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