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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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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一人公司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股份或出资归属于一个股东,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一人公司于19世纪末在西方国家开始出现,其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笔者在分析一人公司优点及缺陷的基础上,指出了建立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马晨清 《商场现代化》2006,(26):266-267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实践中,一人公司容易产生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混同,危及债权人利益,游离于监督管理之外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人公司的公司登记与公示制度,完善资本制度,以及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而使我国的一人公司法律制度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3.
颜才满 《商业研究》2006,2(3):8-9,12
我国的公司法人制度是以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为核心的,这一制度侧重于对股东权益的保护,难以有效规制滥用公司人格侵害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公司立法应采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尽快结束因有限责任被推向极端所造成的不正常状况,使那些滥用公司人格并借以规避债务的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  相似文献   

4.
王娟 《北方经贸》2007,(3):37-39
一人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它并非新生事物而是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在世界上经历了一个逐渐获得认可并接受的法律发展历程。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予以特别规定,以适应经济需要。一人公司是对传统企业法人的一个挑战,针对其进行有效规范是健全市场主体、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5.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有限责任传统观念的现代修正。正如在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独立人格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特权”的限制一样,该制度本身也需要设立一定的准则加以约束。通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分析,探讨适用该制度的若干限制以及一人公司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规避人格被否认,防止债权人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维护一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公司清算制度是在公司解散后了结公司尚未了结的事务,最终使公司的法人人格归于消灭,是一种解决公司如何退出市场机制问题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大批公司解散后不进行清算,或清算在不规范的状态下进行,股东、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不能通过诉讼解散公司,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本文试图从公司清算法律角度出发,对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进行剖析与思考,并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作出了规定,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一人公司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仍有不足之处:首先,一人公司难以清除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其次,未对一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作出规定;再次,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可能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8.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新《公司法》的亮点,已经取得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作为我国公司类型中比较特殊的一人公司,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自有其特殊性。特别是一人公司在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上的严厉性,法人股东责任以及国有独资公司方面,一人公司的特殊问题应该另作分析。  相似文献   

9.
赵建林 《商》2014,(39):222-222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中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从公司治理结构外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是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首先对其概念和特征进行了概括,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尝试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提出建议促其完善。  相似文献   

10.
虽然我国在2005年《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制度(股东可以对公司决议瑕疵提出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司法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股东应用时仍然存在着多种障碍,需要从规范当事人资格、完善诉讼担保制度、扩大可诉的范围、寻求多种救济方式等方面完善这一诉讼制度,使其能够真正用于司法实践之中。在司法实践中,公司隐瞒的信息有时会造成对于股东对决议事项的判断出现偏差,这样是否构成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的事由,如若构成对股东知情权的侵犯就应撤销决议。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有效补充,它适用于一切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随着新公司法的颁布,一人公司在我国取得了合法地位,同时也为单一股东滥用一人公司的独立人格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它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有着更加急切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穆平 《商业时代》2012,(5):104-105
一人公司由一个股东行使管理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更容易发生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的现象。因此,规制一人公司滥用法人格的行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各国一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考察,认为我国应借鉴各国经验,同时还探讨了我国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情形。  相似文献   

13.
田敏 《商场现代化》2007,(13):395-396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弊端,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损害公司和弱势股东利益事件频繁发生。本文认为,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下,我国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恶性掠夺中小股东利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立法对控制股东课以诚信义务,是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还提出,我国可引入控股股东债权劣后受偿制度和表决权信托机制,以加强对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规制。  相似文献   

14.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不允许设立普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多数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观存在,也很难禁止.  相似文献   

15.
张韦碧 《华商》2008,(15):175-175
公司的正常运行是通过公司管理机构行使职权和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实现的。当股东之间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激化到一定程度时,无法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表决制度作出决议,就会出现公司运行的障碍。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制度,赋予了中小股东的解散公司请求权。国家在立法制度上一方面要协调和调整好利益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要给公司留下自治空间,不能在打破公司僵局问题上"一刀切"。  相似文献   

16.
王小玄 《商》2014,(43):251-251
股东除名制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履行股东义务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信任利益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因而对其除名的一种制度。就我国新《公司法》而言,对于除名制度的规定仅仅见于2011年的《公司法解释三》中第十八条对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股东会决议除名这一行为的肯定以及公司股东由于主体资格丧失而导致被公司除名这一法定后果。那么对于公司除名制度的具体应用范围,应用条件等等我们应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7.
刘娟  王婕 《商》2013,(21):232-232
“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起源于美国,这一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之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分别是否认司法人人格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但是随着新的问题的出现,股东利用公司来逃避债务时,单纯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不够的,这就产生了逆向法人人格否定制度。  相似文献   

18.
公司股东或控股股东利用制度缺陷不依法进行清算,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尤其是劳动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应进一步完善清算人的确立制度、劳动者(职工)债权实现制度、清算议事规则等制度,以实现清算中各主体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9.
曾毅 《中国市场》2014,(13):135-136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的公司形式,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出现对传统的公司理论和公司制度形成了多方面的挑战。债权人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向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股东的权力就显得特别巨大,那这其中就会产生比传统的普通的公司更大的风险与问题,债权人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护就显得更为急迫。  相似文献   

20.
2006年我国的新公司法确认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这无疑是为鼓励投资、繁荣经济、促进交易带来了方便。一人公司的出现引发了公司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新问题,这些新问题也使我们看到现行《公司法》的立法还有缺陷,尚待改进。本文通过分析一人公司的基本理论,指出一人公司的不足并对一人公司的制度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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