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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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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严格控制协议出让。2月26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就贯彻市政府4号文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程建华就4号令出台背景以及该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说,同时就记者关心的话题进行了解答。北京仍有8800万平方米协议出让土地2002年6月30日,北京市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相似文献   

2.
北京市自今年7月1日起,停止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方式出让,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那么北京市在经营性用地实施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交易后,开发商应注意些什么问题?在停止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后是否还会存在一些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一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再转让时是否仍需采取公开交易的方式?  相似文献   

3.
6月28日,市政府已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计委、市规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明确自2002年7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今后,经营性项目用地,均在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取得。这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日前,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4.
一、北京市土地挂牌出让市场发展过程2002年5月9日,为了规范土地出让市场,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标志着土地挂牌出让制度正式建立。2002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开始由协议出让逐渐转变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简称招拍挂出让。  相似文献   

5.
各有关单位: 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的要求,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需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  相似文献   

6.
京政办发[200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和市监察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已经第132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7.
全球通     
从今年8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得不以协议出让的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的这项规定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在公布的地段  相似文献   

8.
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11号部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规定》指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在《规定》中还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要求全国各地在按照规定的推行过程中也必须做到: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全部实  相似文献   

9.
从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开始至2004年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京政办发(2004)4号令,政府收拢了所有经营性土地继续以协议方式进行出让的渠道。北京房地局对外公布历史遗留项目总土地面积为16362公顷,建筑面积为20189万平方米,在所有开发商、媒体的关注与期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16日和19日、8月26日分三批公布了协议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5,(2):123-124
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和宏观调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国土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相似文献   

11.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增加了“挂牌”这一新的土地出让方式,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标志着我国土地出让市场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12.
《北京房地产》2004,(3):20-23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下称"4号文")。"4号文"将"33号文"中允许协议出让的几个口子一一封死,而且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在项目转让时必须采取协议出让的几种形式。据有关报道称,"33号文"之后,一些开发商借"33号文"开的几个口子,以协议出让的方式突击批出了近1亿平方米的土地,其规模之巨,足以使得土地公开交易的大好趋势毁于一旦。"4号文"以亡羊补牢的态度,完善了土地公开交易的制度,其结果必然是使得协议出让比例锐减,招拍挂出让比例上升,这一结果将对北京房地产市场产生哪些深远影响?开发商应如何应对?记者就此走访了部分业内的专家、老总和分析师,听听他们的意见如何?  相似文献   

13.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 4号),进一步扩大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同时,在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召开的2004年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把"加大经营性土地入市"作为全年的四大任务之一,并进一步明  相似文献   

14.
《北京房地产》2004,(9):124-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是:  相似文献   

15.
《北京房地产》2005,(2):123-124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和宏观调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  相似文献   

16.
多年以来,北京市的土地隐形市场一直比较活跃,特别是近些年来,北京申奥成功和我国入世以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日异显露出供需的矛盾,特别是由于在土地供应中缺乏总量控制和计划供地,因此炒项目和“乱圈地”的现象在本市比较突出。对此,土地总量控制和有计划供地势在必行,政府要控制土地以及开发,保证本市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落实。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情况 经营性开发项目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供地制度的一  相似文献   

17.
武虹 《审计月刊》2012,(5):34-3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协议出让方式取代或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以对某市国土局的审计为例,提出运用AO系统开展对违规出让土地的审计思路,即分析国土局提供的土地出让表,检查土地出让政策调整时间点前后有无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的情况,  相似文献   

18.
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19.
《北京房地产》2004,(3):113-11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我市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制度,根据2003 年12月3日市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和2003年12月26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市国土  相似文献   

20.
政经快讯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指出,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规定还指出,招标的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集体决策,避免个人独断专行。对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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