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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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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企业转制中银行信 贷资产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破产解体,摆脱与银行的借贷关系,逃避银行债务。由于我国企业的破产法律不够完善,很多地方的企业破产不规范,借破产之机转移、变卖财产,把负债包袱甩给了银行,使银行信贷资产蒙受巨大损失。具体表现为:一是先分立后破产,将企业的一部分资产转移或分离出去,组建新的经济实体,而把主要债务留给已掏空的“企业”去申请破产。二是破产清算不规范,随意侵占和压价处理破产财产,损害银行等有关部门利益。三是一些中介机构并非站在公正的立场去评估企业资产,而是  相似文献   

2.
企业破产是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企业自身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按法定程序将企业的财产、物资变卖所得分配给债权人,从而结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企业在破产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企业的破产清算。做好这项工作对配合优化资本结构,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在实施破产中的清算行为有  相似文献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处置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产品无市场的企业.实施破产、建立破产机制,是企业理清债权债务,盘活呆滞资产,实现产权重组和制度创新的突破口.湖南省目前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有54家,另据不完全统计,还有50家企业事实上已破产,当地政府、法院已认可.但在调查中发现,建立健全破产机制还有一些难点有待解决.一、企业破产政府行为明显,债权人权益难以保证,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良性经济循环正效应不大.1、当前企业破产体现了较强的政府计划性,政府选择破产的企业中多以乡镇企业、商业企业、集体企业、小型国有工业企业为主.在我们调查的104家破产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没有,小型国有工业企业25  相似文献   

4.
破产,对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产品无销路,资不抵债而无法通过其它途径来改造的国有企业,依法宣布破产,应该说是一件大好事。企业破产,可以优化国有资产,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实和理性发生了“大碰撞”,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企业借破产之名,行逃银行债务之实,企业先死一回,甩掉债务之后,“改头换面”重新启动,结果给最大债权人之一的银行带来严重的资金损失。  相似文献   

5.
新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现代破产制度的重心逐渐从清算主义向重整主义迈进,既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新的途径,又为债权人维护债权带来了重大影响。破产重整中,债权人重整成本远远高于破产清算,将承担巨大风险。本文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针对我国破产企业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现状,提出完善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6.
王昇贵 《发展》2001,(2):46-47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在企业破产案件中不仅涉及到经济问题,还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不仅债权人需要律师维护其自身的利益,破产企业也需要律师维护自身的利益。律师还可以是破产清算组的成员之一,所以在破产案件的全过程中离不开律师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而且随着破产法律的不断完善及破产主体的多元化,对律师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律师参与的程度还会进一步深入。  一、债权人的律师在债权人会议中的实务  破产即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将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或者在…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国家银行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目前企业80%负债属银行信贷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大多破的是国家资产,最终导致货币贬值。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先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再交破产企业所欠税收;然后,再考虑偿  相似文献   

8.
下半年以及明年的企业改革要推进一些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依法破产。企业破产是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企业法人)的申请,终止企业法人资格,对其法人财产强制清算,以保障债权人或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程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企业破产的条件;债权人或债务人(企业法人)的申请是破产得以发生的动因;法院是这一民事法律程序的执行主体;保护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9.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的无奈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重整制度主要是对一些陷入财务困境、出现经营危机的企业实施预防性保护,实现企业重生,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以及债权人利益遭受更大损失的问题。这是我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最重要的一个制度引进。破产重整制度在促使企业重生的同时也成为了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一个新途径。  相似文献   

10.
企业破产是优化基本结构、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出现的现象,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不可回避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建立企业破产机制,不但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且对搞活企业,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加强经济责任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也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难以走出困境的企业实行破产,也是防止新的资产损失,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深陷困境,长期亏损无法自拔的企业如果不实行破产,不但不能摆脱困境,包袱也会越背越大,这样的企业多维持一天,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就会多浪费一天,资产就会多损失一天。归根到底,职工个人、集体、国家都在受损失。因此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实行破产,不但不是消极的办法,而是一种积极防止新的资产损失的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1.
一、目前银行界对企业破产普遍持消极、否定的态度当前,银行之所以普遍对企业破产持消极、否定的态度,是基于这样一些事实和背景:(一)企业大面积破产逃债,挫伤银行对企业破产的积极性。从1993年开始,国家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推行了企业破产的试点工作。但是,由于法律机制不完善以及体制上的缺陷,一些企业和地方把破产作为逃避银行债务的一种手段,形成“大船搁浅,舢板逃生”这样一种现象。银行为了保全国家信贷资金不受损失,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坚决抵制,并进而影响了银行对企业破产的态度。  相似文献   

12.
国家制定企业转制前贷款处理七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国资管理局近日联合制定企业转制前贷款处理七条原则:(1)企业变更法人实体或名称时.原欠银行的贷款本息,由新的企业法人承担.(2)将老企业改建为新企业或实行“改、租、卖”,划小核算单位和分立时,要在资产评估基础上,由新组建有效资产的实际划分比例分担清偿老企业银行贷款的责任,并由分立后的各企业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3)企业兼并时,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4)企业发生合资、联营、分立等经济行为时,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动用已向银行设定抵押权的资产对外投资.(5)企业解散、破产时,要成立由财政、银行、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主管部门组成的清算组,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有关银行应积极参加债权人会  相似文献   

13.
高伟 《改革与战略》2007,23(9):24-27
破产程序的价值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破产程序的目标是合理地利用和分配债务人资产,这是破产法中蕴含的经济原理.一个好的破产程序应该符合经济原理并保障其价值和目标的实现.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程序作了多方面的改进,力求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使债务企业达到有效率的结果.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制度改革的进程日益加快,许多企业,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为了调整产业结构,盘活资产存量,采用兼并、合营、分立、转让等方式,使原来处于闲置或很少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有偿转让等形式,收回资金投到重点产业和部门。这对调整产业结构,使企业资产得到有效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企业钻法律不配套、法制不健全的空子,借转换机制之机,以甩掉包袱、轻装搞活为由,采取多种形式悬空银行贷款,有意逃避银行债务,致使大量银行信贷资产流失。据抽样调查,自1994年企业改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全国的改制破产企业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一般占70%左右,而通过改制、破产等形式损失的银行贷款占银行信贷资产的40%以上。据国有资产管理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对一万户预算内企业的调查,40%的企业资不抵债。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贷款大部分已在企业改制中被架空,目前全国仅信用社贷款就有几千亿元的资金没有着落。  相似文献   

15.
道德风险与企业债务融资方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债券与银行贷款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企业举债融入资金以后可能发生道德风险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的监督能够降低或消除企业的道德风险,银行比分散的债券投资者能够更有效地监督企业。本文通过一个模型说明,道德风险小的企业债券融资较容易,而道德风险高的企业难以在债券市场上融资,只能依靠银行贷款,通过银行的监督来减小或消除道德风险,然后利用这个模型,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中国企业的债务融资决策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于巍 《辽宁经济》2014,(4):46-47
长期以来,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与健全,使得商业银行债权无法得到合理保护,2007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顺应了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趋势,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维权道路与经营理念提出了一个新的挑战。笔者从银行资产保全的角度出发,对近年来银行作为债权人在破产清算及破产重整过程前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7.
目前,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逃废银行债务,是银行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也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权益。而银行债权面临的风险,将使银行的经营受到影响,同时影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因此,加强对银行债权的保障是遏制信用危机必须的,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一、银行债权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债务主体利用各种手段,悬空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一是利用租赁、承包、托管、重组等方式,如组建新企业时,承租原企业的全部设备,把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挂账悬空,将企业的全部设备和资产承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规避银行债务。企业兼并重组时只兼并有效资产,不承担银行债务。二是利用改制方式,把原来的  相似文献   

18.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将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逐步展开。从而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和经营机制转换,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我们也发现,在企业兼并破产实施过程中,银行作为企业的重头债权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资产受到不同程度损失。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1.无效担保形成无效债务占比大。其中一  相似文献   

19.
建立破产机制必须遵循两条道路进行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企业破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资不抵债;二是无力继续偿债。如果企业债务处于这种状况,无论从债务人角度还是债权人角度看,都会向法庭申请或申述破产。目前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对“破产”的定义已经发生了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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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分立、破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通过破产、分立、兼并等形式可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可以进一步推动企业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然而当前在实施破产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一是有些企业对实施破产政策理解上存在着偏差.从根本上说破产是企业无经营能力,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时,企业才能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破产.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片面地理解有关破产政策,认为破产是企业甩掉包袱的有利时机,只要企业宣告破产就可以利用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核销一些贷款,甚至银行的贷款可以全部甩掉,减轻企业包袱.二是人为破产因素较大.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多破产多核销的目的,积极争取破产.在实施和宣告企业破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破产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根本不与最大的债权人——各家银行协商,从而使破产的随意性很大,破产工作不规范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不正常破产影响了经济发展.一些本身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甚至较好的企业也宣告破产,使得企业停产放假,影响了地方经济正常发展.四是破产企业财产评估过低,严重地影响各种债务偿还,甚至没有偿还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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