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交强险出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保险思维向"保人"的转变,是保险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受制于我国保险行业整体发展起步较晚、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利因素,交强险制度在受害人请求赔付、平衡各方利益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相似文献   

2.
视点     
《中国保险》2012,(5):6-7
交强险正式对外资开放5月1日起,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主体从"中资保险公司"修改为"保险公司"。至此,我国交强险业务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业务是我国保险业未对外资开放的最后一块阵地,此次交强  相似文献   

3.
两岸交强险主要条款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正式实施,标志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强制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为了促进交强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们在这里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与台湾地区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做一比较研究,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4.
王影  鲁博鹏 《中国保险》2013,(10):37-39
问题概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首次确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制度。其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23条对其予以重申并将其细化为分项责任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8条又将各项限额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明确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07,(10):I0010-I0011
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为了便于保险机构根据新修改的“交强险”保单,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07,(10):10-10
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为了便于保险机构根据新修改的“交强险”保单,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7.
雷涛 《上海保险》2007,(9):25-27
一、交强险中的“责任”性质问题在交强险实际运作中,存在各种含义不同的“责任”混用的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中体现较为明显。其第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按照  相似文献   

8.
赵磊  王帅 《上海保险》2020,(7):54-59
一、问题的提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保护人身安全、公民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在立法目的中细化了这一目标,力求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得到赔偿。但是《交强险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却无法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3条以及《交强险条款》第6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毕真 《中国保险》2011,(3):44-46
交强险出台的背景及特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已实践近四年半的时间。  相似文献   

11.
王影  鲁博鹏 《上海保险》2013,(11):24-27
一、问题概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首次确立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制度。其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其予以重申并将其细化为分项责任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八条又将各项限额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明确和具体化。  相似文献   

12.
201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下将这些情形统一简称为"醉驾"),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需要为醉驾买单"的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与讨论。  相似文献   

13.
针对不少公众质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存在“暴利”,5月22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作出详细解释。  相似文献   

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至今的几年时间里,由于其本身存在某些不合理、不明确之处以及其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存在不一致,导致在当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交强险赔偿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保障实力的不断发展,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交强险制度运营基本情况一、我国交强险总体运营模式自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交强险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交强险制度的正式确立。我国的交强险运营模式结合了官督商办和商业化的经营模式。官督商办主要体现在:全国制定统一相对商业车险较低的的保险基础费率;费率的标准是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来厘定的,费率实施必须通过保监会的审批;保险公司对投保请求和赔款请求不得拒绝或拖延;要求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  相似文献   

16.
朱凡 《西南金融》2009,(3):63-64
由于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实行的是按每一投保车辆为单位计算赔偿限额的赔付方式,导致同一事故多人伤亡惰况下对受害人保障不足,并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对受害人的及时救济。保监会应及时修改交强险赔偿限额计算方式,以解决目前交强险分配困境。  相似文献   

17.
章法 《中国保险》2010,(8):54-55
案件简介2006年9月11日,原告董某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者险")及三者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第八条第(四)款约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残疾补偿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18.
吴红一  刘登勇 《上海保险》2012,(1):17-18,33
自2006年7月施行"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来,除2008年盈利18亿元外,其余年份交强险业务均为亏损,且亏损额几倍于盈利。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2010年“交强险”经营情况,截至到2010年年底,“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  相似文献   

19.
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这是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予以强制施行的险种。保监会之前已经公布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限额为  相似文献   

20.
交强险之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数月的运行,《交强险条例》中存在的一些与相关法律衔接不畅,在运行中出现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需要有关部门尽决出台配套的法律解释并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