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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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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征纳》2013,(7):42-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1名或多辊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3,(11):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3,(11):81
<正>最近,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明确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相似文献   

4.
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转增股本,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请问如何缴纳?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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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文使用百度超额搜索量作为个人投资者信息需求行为的代理变量,发现在盈余公告附近,个人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需求明显增强。随着投资者信息需求的增强,股票的交易量也随之增加。盈余公告前的投资者信息需求行为不影响同期股价对未预期盈余的反应,但是对盈余公告之后的盈余反应系数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这为Holthausen和Verrecchia(1990)、Kim和Verrecchia(1997)的理论模型提供了来自中国市场的证据。本文还发现盈余公告之后的信息需求使市场对盈余公告的立即反应更加充分;此外,业绩预告、新闻报道等影响着个人投资者对公开信息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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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资者特征与盈余公告后的漂移现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1999~2004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不同类型投资者对盈余公告后漂移(PEAD)的影响。研究发现,对于好消息,盈余公告后基金重仓持有股票的漂移小于非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但对于坏消息,基金重仓持有股票的漂移要大于非重仓持有股票的漂移。可能的解释是,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如果公布的是好消息,说明与基金预期一致,所以这类股票的漂移比散户投资的利好股票漂移小;如果公布的是坏消息,则说明基金预期错误,此时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会积极卖出,由于资金量大引起散户投资者跟着卖出相应股票,从而漂移比非基金重仓持有的利坏股票的漂移大。  相似文献   

10.
为加强外币现钞监管,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外币现钞管理有关政策及明确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规定,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外汇账户的资金划转时,只能在同一性质的账户之间进行,不得办理不同性质外汇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笔认为,在上述规定中,存在若干不易在现实工作中落实之处。  相似文献   

11.
范晶晶 《中国税务》2011,(11):37-38
在我国企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原非流通股在经过一定禁售期后,可以转为流通股,这些股权称为限售股(RestrictedShares)。鉴于限售股的形成及转让有其特殊性,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以及避免限售股转让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39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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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税收征纳》2014,(6):42-42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个人股权投资行为十分活跃,既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也催生了一部分高收入者个人。新颁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高收入者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如何准确把握好《办法》执行中的重点内容,既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也是各级税务机关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5.
《财会学习》2011,(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 《会计师》2010,(9):F0003-F000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  相似文献   

17.
《财会学习》2011,(1):6-7
政策背景2009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文),对个人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规范。其主要内容:一、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办理变更手续前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并凭借完税证明、不征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二、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应该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由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三、如果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低价或平价转让),则可以按照净资产份额核定计税依据缴纳个人所得税。285号文实施一年半间,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虽然该文件规定个人股东进行变更登记前,应该先在税务机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1,(4):9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  相似文献   

19.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文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9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  相似文献   

20.
秦文娇 《财会学习》2009,(12):34-35
10月20日,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将其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的有价证券全部捐出,组建国内最大的个人慈善基金——新华都慈善基金会,但我国对于股权捐赠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尚无完善的相关流程和法规。日前,财政部迅速出手,下发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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