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投资管理》2005,(11):61-62
基本案情 2003年7月19日.客户赵女士与其外甥许某携带其母徐某身份证件来到某储蓄所办理其母定期一年的四户存单及密码挂失业务。挂失存单金额共计人民币22万元。当班的柜台操作员及所长兼综合员按客户提供的存款要素查证四笔存款.同时留置了代拄人及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按规定办理该四笔存款书面挂失.并向客户解释了七日后由本人前来办理存单及密码解拄事宜。  相似文献   

2.
因存单挂失引发的纠纷是近年来银行诉论的一个热点,银行因此而败诉的案例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因此研究存单挂失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对于银行预防和化解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通过对案例的实证研究得出存单挂失纠纷的一般表现形式,继而总结出银行在存单挂失纠纷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观及客观原因,指出了现有制度存在的不当之处,并且通过对存单、身份证件及密码三个要素之间关系的分析,得出身份证件及存款信息对于存单挂失的重要作用,然后提出银行防范存单挂失法律风险的若干要点,最后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存单(折)的挂失应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本等,由于目前社会上各种假证件泛滥,给挂失工作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4.
5.
6.
2003年11月4日,储户潘某凭身份证在某商业银行石家庄市A支行B分理处存入现金45000元,存款期限一年,账号04026048,并设定了密码。2003年11月27日,有人持潘某身份证,向B分理处申请挂失账号为04026048的定期存单。在挂失人所提供的存单金额、开户日期、存期、户名、账号与被申请挂失的存单一致,挂失人所持身份证姓名、号码与存单记载一致,且输入正确密码的情况下,由挂失人填写储蓄挂失申请书后,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同年12月4日,挂失人再次到B分理处,持挂失申请书和潘某身份证,领取补发新存单,并要求提前支取全部存款。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和挂失申请书一致后,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提前支取手续。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为事人向各级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有近300亿元存单存在纠纷隐患,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刑事、民事交叉,涉及到多种法律关系,且大部分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因此,此类案件的处理成为当前金融机构关注的一个焦点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  相似文献   

8.
林盾 《浙江金融》2005,(1):25-25
在我国,储户在存单(折)遗失、灭失或被盗后,都是通过挂失的方式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存单可以用来质押或背书转让,挂失的方式已不能充分保护存单(折)权利人的利益,也使储蓄机构审查风险加大,易于陷入各种纠纷之中,亟须予以改革.  相似文献   

9.
10.
近年来,许多地方出现了许多大额存单纠纷,几乎各地人民法院均受理有存单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巨大。据金融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近300亿元存单存在纠纷隐患,诉诸人民法院的存单纠纷案件还屡出不穷。这些存单由于金额大、涉及面广,案情复杂、情况各异,给金融界、司法界和广大客户造成较大的困难。存单纠纷不仅涉及一般经济纠纷,而且有时还涉及金融犯罪活动,其中既有社会的不法分子以身试法,又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作案。笔就存单案件纠纷的起因及其法律责任的认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12.
13.
我们一线工作人员在办理银行卡挂失业务的时候总会遇到形形色色不同的客户及各异的状况,而其中总有几次会让人感到棘手或者无可奈何,甚至令人不可理喻。  相似文献   

14.
淮南市农行淮河支行位于市人民南路繁华路段,业务品种齐全,业务量大。该行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员工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日前成功堵截了一起存折冒挂失、代领案。  相似文献   

15.
16.
花锋 《金融博览》2014,(3):43-43
2013年12月9日,人民银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允许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央行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相似文献   

17.
18.
19.
大额可转让存单作为一种标准的存款工具,起源于美国,并被其他国家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工具。通过分析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特点,指出在推进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大额存单作为一种存款,与现有存款监管指标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2006年12月23日下午,北门分理处来了一位年约60岁的男子,手持存单要求取现,当班柜员闫磊热情地接待了该客户。经核对:该存单存款人姓名侯宪德,定期一年,到期日为2006年9月29日,存单上印有北门分理处印章,存款日期、字体与正常开出的单子一样,但存单颜色发白,纸质没有纹印,类似彩色复印。通过计算机查对,发现该笔存款已于2006年6月5日,被一名叫陈岭的人提前支取。这是一张假存单。当班柜员立即向存款人说明情况,扣留假存单,并向保卫、计财部门汇报情况。来取钱的男子正是侯宪德,而陈岭乃是其子。[第一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