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随着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问题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面临着法律禁止和政策突破的矛盾。在这个背景下,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亦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如抵押融资渠道不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高风险、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等。这就需要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银行管理体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新模式等措施突破困境。  相似文献   

2.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本文深入阐述了海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钾贷款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采纳了用益物权的概念,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定为一种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规定了可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法律性质的确定,使农村土地产权由"弱化"、"残缺"的使用权逐步走向私法物权意义上的财产权,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进入21世纪,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环境、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赋予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为核心,就是要从法律上建立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让土地用益物权成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4.
正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林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我国应在以下领域加快建设或完善步伐:其一,明晰农民土地权能,健全农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对农地、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进行明晰的界定,包括享有和实施这些权利的合格主体是谁、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范围、期限以及后续处理、实施条件及限制、行使领域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实行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诸多尚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时现行农村集体所有权下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分析,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下,存在主体错位、权能不全、主体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弊端.将农村集体改变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主体资格,通过不同环节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保障权利和土地上的物权均得以各就其位,各自按照不同规则运行,以实现土地保障和土地交换价值.这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6.
叶敏 《经济研究导刊》2011,(15):103-105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农村产权流转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现实中存在着发展的需求与可行性。但目前中国《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着相当程度的限制,实践中还有农民失地风险、土地用途改变风险、抵押权变现风险和金融风险等多方面潜在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能得到大范围推广。但这些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得到防范,建议通过修改法律规定、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中介机构服务、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等多种渠道达到促进合法流转、保障农民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排污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抵押贷款形式出现,是排污权体制改革和探索的新成果。由于排污权抵押贷款中企业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存在三个特殊性,即:权利与部分义务的时序性、权利产生与部分先履行义务的相关性、不得存在第三方因素使得权利与义务相关性消失,这导致在现有的法律规制该行为时需从一般性要求和特殊性要求出发考虑。基于法律规范逻辑结构,关注前提条件中的对企业获取排污权抵押贷款的特殊性要求,在法律后果中融入惩罚性赔偿,以期实现现行法律对排污权抵押贷款的更好规制。  相似文献   

8.
《经济师》2019,(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受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单一、抵押权处置存在局限等因素制约,在实践中未能真正实现贷款发放、回收、处置的闭环机制,客观上加剧了农户资金短缺、金融机构惜贷的矛盾。文章在梳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闭环机制建设的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发达国家农地金融闭环机制的经验,归纳总结了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闭环机制建设的启示。  相似文献   

9.
物权是直接支配物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农地使用权”是对目前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直接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权利的规定过于单一,对土地权权利的合理流转缺乏稳定的制度保障。应在农业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并充实和完善农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以他物权自由流通为理论基础,建立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允许农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一定的运作方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与此相适应,还应完善土地所有权制度,建立健全更严格的土地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是关系“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及学界关注的焦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这一政策上的重大突破激活了农村土地的抵押融资功能,旨在缓解“三农”融资难问题.国外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农地金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通过对德、美、日及台湾地区农地金融模式及经验的总结,试图为我国深入开展农村土地金融服务提供政策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1.
《经济师》2019,(6)
土地经营权流转产生经济效益,成为村民融资的重要渠道,但学界对"三权分置"权利构成与法律性质尚存在较多争议。通过理顺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债权与物权学说,得出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之结论。为了增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凸显土地的融资担保功能以及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在设立形式与融资方式时需要分为三个方面:订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遵守合同设立生效与登记对抗原则、抵押或入股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是农民重要可支配财产,通过土地承包权抵押的方式可有效释放土地潜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目前,全国各地在不断地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践模式,但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推向全面实施阶段,还必须求证其制度上的合理性,即符合法律理论,符合政策意图,否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必将因为遭遇法律与政策障碍而夭折。只有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政策支撑和法律逻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才能得到可持续的法律保障,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常态化、市场化,拓宽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二元化之客观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或为物权、或为债权、或为兼具债权特征的物权、或为物权和债权双重属性、或为多重属性、或为二元化、或为"类所有权"等.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法律规范内容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为二元化,即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客观地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有利于正确适用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有利于依法实施不同性质的法律保护,真正达到切实保护不同性质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一项创新性信贷产品,于2010年3月在黑龙江省6个农业规模化生产试点县(区)开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贷款额度小的问题,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进程,激活了土地潜能,促进了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受法律制度支持乏力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土地资本化的制度障碍与改革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家泽 《财经科学》2008,89(3):99-107
农村土地资本化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农业规模经营效率,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的关键性制度创新.农地产权主体虚置、严厉的农地用途管制导致的农民土地发展权缺失、现行法律时农民土地权益性融资实现再生产扩大争收入漉增加的可能性加以限制,是实行农村土地资本化的三大障碍.因此,在统筹城乡的综合配套改革中,做实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以土地发展权的贴现来分摊土地用途管制的成本,大胆尝试农地使用权抵押可获得性的农村金融工具创新,是土地资本化的改革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流转中,歧视、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主因在于父权男权思想的影响、村规民约的违法侵害、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以及妇女维权意识淡薄。为此,必须从增强妇女权利意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审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入手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7.
殷浩清 《时代经贸》2014,(2):252-252,254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激活15亿亩农村土地,承包耕地每年或撬动1.3万亿资金。这一庞大的数字必将给农民,农村及相关产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待完善的方面,制约了城镇化步伐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进程。因此只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立法使之与之相适应才能更好的惠及“三农”。  相似文献   

18.
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关键何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是继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另一项带有根本性质的经济体制改革。土地使用权问题是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核心之一,稳妥而积极地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式抵押,是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此项改革,可望促成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城乡人民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9.
张璇 《经济论坛》2014,(8):86-88
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河北省张北县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张北县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规范性文件,搭建了市场经营和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平台,设计了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规程和抵押贷款操作规程相衔接的工作流程,在全县18个乡(镇)全面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本文就张北县这一做法进行认真调研和总结,对如何在原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的基础上,赋予农民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农业信贷市场特点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了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分析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从现行政策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实践基础和条件,以及国外土地信托流转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借鉴等方面,对我国开展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可行性作了探析.从明确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设计合理的土地信托收益分配与风险承担机制、建立土地信托流转多功能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与扶持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经营者,以及建立与之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搭配等方面,为构建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模式--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