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对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清偿以及抵押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界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大开方便之门,一是政府部门可以轻易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
一、有关法律法规在破产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冲突 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从《土地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下称《批复》)判定,  相似文献   

3.
金小山  陆丽丹 《浙江金融》2002,(2):44-45,21
银行在当前的房地产抵押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并可能给银行资产带来较大的风险。其中,比较突出地表现在集体、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和对《合同法》、《担保法》司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上。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投资力度的加大,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使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成为必然趋势,房地产估价实务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断增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通过转让、抵押、投资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规定,评估中的技术问题也成为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如何清晰界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技术方法,是估价实践急须解决的问题,也是保障国家和相关利益人之间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本文试图分析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内涵,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基层行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可能会遇到一个相同的问题: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中,如果抵押当事人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设定抵押,那是否必须同时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部门登记?假设可以在一个部门办理登记,那只就其中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登记还是两都要登记?本作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立法的本意,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滑亦波 《理财》2004,(12):26-27
征地费用是指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迁移费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相似文献   

7.
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抵押人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都没有抵押,那是否必须同时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部门登记?假设可以在一个部门办理登记,那只就其中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登记还是两都要登记?今年第二季度河池分行的信贷会审,这问题已成为基层行争论的焦点。据说,关于这种房地产抵押登记问题,全国各地的操作、各法院的判决也不尽一致。本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立法的本意,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房地产抵押是大多数银行乐于接爱的主要贷款担保方式。在进行抵押物估价时,要充分考虑土地使用权不同取得方式公款低押物价值的影响,优先接受以国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同时要求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从而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相似文献   

9.
《黑龙江金融》2006,(5):39-40
一、背景:特殊的农村经济金融环境滋生并促进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 (一)佳木斯市土地资源丰富且人均占有量大,为“土地使用权”可设抵押提供了有效的物质基础。佳木斯市地处三江平原,土地总面积3270400公顷,2004年末人口2473111人,人均土地占有最为13.22公顷/人。其中耕地面积1229600公顷,林地面积630000公顷,草地面积54720公顷。在佳木斯市有15家大中型国有农场,占用土地面积916666垧,农场职工承包地多,单户农民拥有土地几十公顷甚至上百公顷,且拥有30年经营权的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应实行“权利一致”和“同时抵押”原则。但在房屋和土地实行分别管理的地区,客观上容易出现房地产分别抵押的情形。关于房地产分别抵押是否有效,司法界有不同的观点。从谨慎的原则出发,以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对房地产分别抵押给银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银行如何运用房地产“同时抵押”原则进行了分析。银行接受房地产分别抵押存在抵押无效和抵押权落空两种风险。银行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一般应坚持房地产“同时抵押”和房屋、土地双双登记原则,同时就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分割”抵押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常见的有五种方式:出让、转让、合作开发、划拨、股权收购。现对各种取得方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分述如下:1、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  相似文献   

12.
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进行自由流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国有城市土地使用权自由的转让、抵押、出资、入股。但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却少有规定。现实中,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是非常有限。我们认为,建立灵活有效,且符合国情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使土地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化。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论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对商业银行债权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黑龙江金融》2007,(5):31-31,33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之法律规定和现状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指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前提下,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依法享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承诺若债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折价抵偿。目前,我国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的法律规定主要涵盖在《担保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中。  相似文献   

15.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8,(11):35-36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1.规范一个动作。江西省上高县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上高县国有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等15个规范性件,明确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直接向农村集体购买土地,实行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必须经县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讨论后予以下达,县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地块详细规划,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再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凡企业改制破产、兼并和旧城改造中的土地以及原行政划拨土地全部由收储中心收回收购,对城区范围内土地实行“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土地统一由地产交易所代表政府招标拍卖出让,真正做到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  相似文献   

17.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十分有效的担保方式,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业务,立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在实践上产生许多无法解决的争议,具体操作也不规范,即阻碍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又限制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社会功能的发挥.本文结合土地管理的实际,通过对土地抵押制度的分析论证,其着眼点在于通过对土地抵押权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目前,在不少县、市,贷款户在以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时,遇到两个难题:一是由于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不一致,导致抵押当事人无所适从,不知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是有的地方要求贷款户把房屋及其占用范国内的土地使用权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去申请评估、办理登记手续,造成双重收取费用,贷款户不堪忍受。建议尽快规范抵押登记中的这种混乱行为。  相似文献   

19.
为贯彻国家和本市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制度,自2004年1月9日起,市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暂停受理审批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的经营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土地是房地产行业的核心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相似文献   

20.
为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和股份制步伐,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国有企业改制时可对原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予以剥离的政策。然而,国有改制企业剥离资产的管理问题。至当尚未引起政府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且对其缺乏有效监管,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又一大“黑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