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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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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规模经营包括农地流转规模经营和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两种类型,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实践逻辑:农地流转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实现,源于乡村组织对土地规模流转的大力推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工商资本式农场,但由于资本式农场的经营失利,最终又演化为替代性的家庭农场;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实现,在于生产组织化的实现,根源于地方政府行政力量的介入和村级组织的主导作用。在两种类型的实践中,由于治理理念、治理技术和治理效应等方面的动机和需求,地方政府对农业规模经营起到了关键性的形塑作用,但也因此产生了分割弱势小农利益、增加政府治理风险、不具可持续性乃至倒退等诸多隐忧。为了顺利实现农业治理转型,形塑农业规模经营的良性逻辑,应在"国家的视角"基础上增加"农民的视角"和"社区的视角",不仅要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权利,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合作,而且要坚持"社区"本位,培育内生型的农业联合治理单元,最终通过内生的方式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2.
农业生产托管:农业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发展已经进入机械化和规模化的新时代,探索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适度规模经营路径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从实践看,发展规模经营有两条路径,一是土地规模经营,在这一模式下,由于土地流转费较高和因各种因素导致的土地流转期限不稳定,对于粮食等低附加值大宗农产品会形成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远期风险;二是服务规模经营,在实践中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展的结果,这种模式能显著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相比较而言能够避免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风险,应当予以重视支持。  相似文献   

3.
[目的]在土地流转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推进背景下,研究种植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对现代农业发展意义重大。[方法]文章以江汉平原水稻种植大户为研究对象,采用排序模型重点考察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因素对农资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业贷款、基础设施、农业保险、加工销售等7种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影响。[结果]江汉平原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总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土地流转年限、土地规模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有着积极影响; 土地流转价格、土地细碎化程度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产生消极影响。[结论]建议政府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方式,降低土地细碎化程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4.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各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被激发,纷纷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米。  相似文献   

5.
张培 《山西农经》2014,(5):73-74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一词被首次提出,响应了十八大"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号召。本文从理论层面梳理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发展优势、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家庭农场的各项措施。  相似文献   

6.
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的家庭农场,是松江区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新生事物,通过土地规范流转,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松江区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较好成效。新浜镇为认真做好2009年土地租赁协议签订工作,  相似文献   

7.
<正>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力鼓励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形式进行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众多利好政策的密集出台,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向有能力的经营主体流转,掀起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新的热潮,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一、江苏省土地规模流转现状特征江苏省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制度初  相似文献   

8.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吉林市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截至目前,吉林市1384个村都发生了土地流转,流转面积59 981hm2,全市规模经营主体(经营面积10hm2以上)1 045个,探索出了企业带动型、合作社主体型、村级组织领办型、种粮大户经营型、土地轮作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  相似文献   

10.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是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相似文献   

11.
土地整治已成为坚守耕地红线、改善耕地质量、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切入点。文章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地分析伊犁州和塔城地区国家重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促进现代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现状、风险以及存在的困境,并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区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科学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研究方法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统计分析法和对比法分析法。结果表明,土地整治后项目区耕作条件、耕作方式和耕作水平有较大程度地提高,大量劳动力节省的同时促进了农户大幅增收,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模式多样化;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流转方式呈现多元化,农户的流转意愿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农户对整治后农场规模经营的满意度较高,但也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和困难。得出以下结论,家庭农场经营面临着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波动;当地政府的补贴力度较弱,补贴资金缺少相关的审计和监察;土地整治的立项审批复杂,工程设计、监管及后期管护存在一定的疏漏;土地流转方式不合理,经营农场的投资资金来源有限;农户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等方面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本文最后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农产品价格的动态实时监测体系,设立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波动区间;加大当地政府补贴力度和采取差别化的激励措施;适当延长土地流转年限;长期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发展农场适度规模,注重完善和配套基本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12.
黑龙江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一直较高,尤其是黑龙江垦区规模化、机械化水平相对较高,在土地流转制度提出后,农业规模化经营出现了新变化。本文主要围绕黑龙江垦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势和发展方向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3.
地怎么种?     
适度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要在规模化上下功夫;走集约化道路;借鉴工业流水线方式种地;现代农业需要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扬州市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发展合作经济为抓手,打造新平台、构建新机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又好又快发展。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82万亩(合作经营型和规模服务型经营  相似文献   

15.
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是农场经过了30多年经济改革从发展、探索中走出来的一条曲折之路。改革始于1983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改变了"大帮哄"劳动方式和等级工资分配制度,解决了吃"大锅饭"的问题;从家庭农场"四到户"、"两自理"开始到后来实行的"两田制"探索了一般情况下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依法、自愿、有偿"地开展承包土地,再到组织不同程度的各种规模经营、合作化经营等经营模式,前后经历了深刻改革的31年。31年来,农垦和农场的面貌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但改革之路永远没有尽头,各种规模经营、股份制合作社经营、现代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等还有待于实践、突破和进一步地深化。  相似文献   

16.
农户家庭经营仍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导形式,通过农业服务的规模化来创造适度规模经营形式,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规模经营程度的可行路径。国有农场在20世纪80年代也进行了"统分结合"的改革,但保留了较强的农场统筹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农场的统筹经营功能为农业服务的规模化提供了落实机制,农场组织在职工家庭分散经营条件下"办不好和不好办"的公共生产环节发挥作用,通过对职工家庭生产服务需求的统筹,促进了职工家庭经营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效对接,分散的职工家庭经营也因此满足了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强化统筹经营能力,实现"统"与"分"的有机结合,为当前农业服务规模化在农村的推行提供了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正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以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为契机,紧扣适度规模经营主题,以桥头镇为试点核心区,着力培育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合作社(新型服务主体),通过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组织形式)和为农服务综合体(服务载体),将两个主体有效衔接,构建适度规模经营新体系,形成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桥头模式"。"桥头模式"经过充分验证,已在泰州全市复制,适度规模发展经验在全国推广。  相似文献   

18.
《江苏农村经济》2014,(1):17-18
<正>近年来,铜山区按照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紧扣"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题,探索形成股田经营等新模式,壮大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一、深化"三项改革"一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紧紧抓住铜山被列为2013年全国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单位契机,强化乡镇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因势利导,  相似文献   

19.
规模化经营是转变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农村金融发展对于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安徽省郎溪县、湖北省武汉市全国两大家庭农场示范区的调查数据,采用PSM和中介效应模型考察了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对农业规模经营产生的影响。结果发现:(1)农村金融发展能有效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正规金融显著促进农机投资的增加,非正规金融的作用体现在扩张土地流转规模上;(2)异质性检验表明,正规金融对促进较发达地区、种养混合型、养殖型和大农场农机投资增加的作用更突出,非正规金融在推动较发达地区、种植型和大农场土地流转规模扩张方面更具优势;(3)中介效应检验发现,正规金融通过加强劳动分工提高农机投资水平,地权稳定渠道不畅通;非正规金融通过提高地权稳定性推动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张,劳动分工效应未得到验证。因此,大力促进正规和非正规金融发展,满足不同地区、类型和规模农场的多样化融资需求,有利于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20.
河南省作为我国传统农业大省,具有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天然优势,随着农业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态势日益明显,农业基础条件设施逐步改善,现代农业技术和农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产量与品质稳步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效益逐步呈现。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第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保障,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河南省也迎来了城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必然伴随土地的占用增加,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城镇化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成为河南省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关键,也是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经之路。文章着重对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城镇化现状进行探讨分析,旨在为河南省城镇化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协调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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