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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表示,在对货车进行实际研究后,质检总局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将于今年上半年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对N类(货车)和O类(挂车)车辆依法实施召回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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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提出,商用车召回比例过少,N类车辆召回即将实施。客车召回量仅占3.8%根据质检总局通报的数据,今年前11个月共计召回汽车23次、58万余辆,涉及18家企业的25种车型。其中,涉及商用车部分的仅有四川丰田、吉江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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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欧、日相比,我国的汽车召回起步晚,无论是车主还是制造商对于汽车召回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漠,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处罚力度小,现行的召回规定仅仅涉及安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公民特别是制造商自觉遵守汽车召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2)加强汽车技术标准法规建设,为召回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标准;(3)借鉴国外汽车召回的经验,及时总结我国召回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快汽车召回立法步伐;(4)逐步加大汽车召回处罚力度;(5)逐步加大汽车召回涵盖的内容和范围。山东省烟台市鲁东大学交通学院汽车工程研究所所长于京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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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逐渐成熟,汽车召回也开始常态化。2013年国内汽车召回事件频发,其中国内汽车界最著名的召回事件当属大众DSG故障召回,是中国汽车史上里程碑式的召回。经央视3 15晚会曝光后,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因变速箱内机电单元的电子故障或者油压不足,可能导致动力输出中断,决定自2013年4月2日起,召回部分缺陷汽车,共计38万余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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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余梦洁北京报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2009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将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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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汽车召回逾三成为受缺陷调查影响据《新华网》等媒体报道,截至2013年12月31日9时,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33次,共涉及531.1万辆车辆,召回数量同比增长65.8%,创历史新高,而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7%,也是历年来最多的。调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动力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电子电器及发动机故障等方面。另据质检总局统计显示,自2004年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以来,共实施汽车召回660多次,涉及车辆近1500万辆。律师热评这样看,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威慑作用是巨大的,相比之前2004年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条例最大亮点在于其巨大的惩罚力度:从责令改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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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商用车需更多被涉及"目前在国内,对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情况是越变越好的,厂家的态度也逐渐变得积极,观念的转变需要时间,而现在正是在转变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