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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原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范围发生了变化,应在原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或集体所有“四荒”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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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3年8月10日,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衣信社)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农信社贷款给甲公司120万元。同日,乙公司以其60亩土地使用权为甲公司作抵押担保,并与农信社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还约定抵押合同签订后5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多次承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迟迟不予办理,仅将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证书交付给农信社。此时,衣信社认为只要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证书,就能控制该土地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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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三部分组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抵押,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条件抵押。鉴于此,现阶段改革重点应突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将其保障性放在次要地位。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放开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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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其影响都是深远的.尤其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方面的详尽解释与全面规范,使其理论涵义与现实意义更加清晰.通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称谓的来源进行辨析,结合《物权法》的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及其取得方式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国有土地出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出租的异同点,提出了一些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利用限制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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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流转的理由值得商榷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项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制度.但《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客体仅限于国有土地,在集体土地上能否通过出让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该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这一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留下了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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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依法享有的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关于农户承包土地是否能抵押的问题,在法律上和政策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有同样的规定。可以说,在法律层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是一项近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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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10月1日,广东省发布实施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第十五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通过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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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依据《物权法》对地上、地下空间权利区分设立,以明晰权属、准确登记。研究方法:借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念,通过楼面地价充分体现土地价值,建立专有部分使用权与成员权的复合型法律关系,用建筑面积与高程的组合,构建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研究结果:通过分析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明析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位。通过对地籍调查方法的细化,解决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举例说明。研究结论: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出对地上、地下空间权利的设立填补了实际操作中的空白,与现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紧密衔接,对研究土地空间利用的不动产管理问题具有积极探索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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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按地上建筑情况可分三类:一是地上建筑领有合法产权证(房产证)的;二是地上建筑已经竣工并通过国土部门土地复核验收但地上建筑因故未领取房产证或地上建筑已灭失的土地使用权,这类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叫做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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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一直是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之一.2007年《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2020年5月通过的《民法典》又重申了该内容,进一步确认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地位.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上已设置建设用地使用权,要开发利用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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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相关立法中存在的几个矛盾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的矛盾矛盾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产生矛盾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或以抵押所得的借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不能抵押。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在此对于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区分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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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的价值重叠是指房地 产在抵押时,土地的价值被两次计价的一种现象。本文所指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有机结合体,不包括无地上定着物的地产。作为房地产构成的房产和地产,虽形态有异,却密不可分。土地是任何房产的基础,是土地之上任何建筑物的本质组成部分,离开土地的建筑物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构成独立的抵押标的,故《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下称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另一方面,虽然房屋不是土地的本质组成部分,土地本身有独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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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采取了严格限制的原则。新颁布的《物权法》仍然沿袭了这一精神,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也不允许设定抵押权。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相关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也比较严格,可是现实又不断冲破法律的界限,变相抵押集体土地的形式多有发生,由此带来的抵押纠纷的相关问题值得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