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税收征纳》2005,(12):15-15
现就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享受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条所述再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本企业或其它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本企业或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者投资举办其它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这些再投资需要分期、分阶段进行的,可区分以下情况确定是否给予退税:  相似文献   

2.
3.
4.
5.
《财会学习》2008,(4):9-9
◇关于原外商投资企生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政策的处理→须在2007年底,完成再投资事项,并已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或登记注册的,可予退税;  相似文献   

6.
薛钢 《财会学习》2006,(10):31-34
再投资退税,是指对特定的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企业,该分得的利润所承担的所得税进行退还的税收政策,该政策一般是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商增加投资所采取的一种通行做法.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引入了该优惠政策,对吸引外商投资并鼓励在我国持续经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该政策也是广大纳税人比较重视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本文将对该政策的理解以及近年来的某些特殊规定进行深入地分析.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11,(4):36-37
我公司是一家设立于北京的外商投资企业,2001年设立,2002年投产。2002年~2009年税后利润,一直没有分配。由于扩张需要,2011年董事会决议用结余的税后利润全部增加注册资本。请问,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哪些涉税规定和注意事项?(北京市赵飞)在线专家:用税后利润增加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对股东分配股息红利,只不过不需要支付货币资金而已,股息转为权证。这个转增资本,要区分外方股东和中方股东,两者的所得税政策是有不同规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