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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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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陷阱一:保修承诺语义不明 如有的公司保修条款中写明"三年质保、五年质保、全国联保、终身维修"等之类的承诺,真无法让人放心.在保修一词上基本有三种说法:质保、包修、保修,根据中文字义的理解,这三者肯定是不一样的.事实上,"质保"是指商品的品质保证,主要是指如果商品出现问题,商家负责提供修复的服务,但是否需要付费,并没有说明.如果在商家保修合同中仅规定某产品享有多少年质保服务,则要注意了,这很可能就是商家事先准备好的一个深深的陷阱,因为一般用户的习惯理解就是免费保修.  相似文献   

2.
正[微观点]:对于概不退费、过期作废等预付卡"霸王条款",法律缺乏明确罚则,在无形中给了一些商家"店大欺客"的底气。治理预付卡"霸王条款",提高违法成本才是"王道"。北京拟将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一揽子纳入合同禁止内容,最高处罚3万元。商家要想以身试法,势必会好好掂量掂量。  相似文献   

3.
背景资料:某乳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为了鼓励客户多购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对客户购买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在折扣发票的开具上,公司凭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客户单独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相似文献   

4.
“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定金概不退还”、“财物遗失概不负责”、“消毒餐具收费”、“未选底片必须另外付费购买”……9月27日,记者从洛阳市工商局获悉,洛阳市工商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16条“霸王条款”,约谈62家涉及使用不公平条款的企业,并要求限期整改。(9月28日(《河南日报》)  相似文献   

5.
纪宏奎 《财会月刊》2007,(11):79-79
背景资料:某乳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为了鼓励客户多购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对客户购买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时,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在折扣发票的开具上,公司凭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客户单独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前,当地国税机关对该公司进行稽查时,对公司单独开具发票的折扣,既不允许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售额中减除,也不允许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6.
前不久正式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商家单方面不得再提最终解释权。如果商家一意孤行,那么将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这是工商部门首次明确将该霸王条款由原先的劝诫升级至处罚(2010年12月19日《扬子晚报》)。  相似文献   

7.
因特网的迅速发展使得许多企业和公司利用该媒体来销售产品和服务,随着网络上买卖产品和服务数量的增加,在因特网上失败的交易数也屡见不鲜,本文把这种失败归结为卖方没有很好理解买方的行为上,因此本文从电子商务的特性出发,建立了一个模型来解释因特网上的消费者购买行为,此模型强调信任是一个重要的成分并且信任和购买动机紧密相连,此模型能有助于商家理解和管理消费者在因特网上的购买行为。  相似文献   

8.
什么是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内,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已经成为束缚、阻止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障碍之一,并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经济学家、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海闻教授:所谓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于消费领域,原因有二:首先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别无选择;其次是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可以选择什么。海闻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打破垄断,要打破垄断,就必须引进市场竞争,只要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就可以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制定霸王条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对于那些不能够引进市场竞争、自然垄断的行业,政府就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对其进行管制才能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陷阱1:人情保单 刚开始做保险的人,通常都向亲朋好友推销自己公司的保险。碍于面子,朋友们多少会买上一份保险。通常消费者在购买“人情保单”时总是过分依赖代理人,往往会在不知情或者不明白内容的情况下投保。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保单时一定要向朋友问清楚投保内容以及免则条款等,以规避自造陷阱,给朋友和自己留下遗憾。  相似文献   

10.
中秋将至,月饼券开始大行其道,伴随而来的是月饼券附带的种种"霸王条款",诸如"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券过期作废"等。商业购物、旅游、衣物清洗、预付卡消费等行业已成为"霸王条款"泛滥的服务业领域。虽然消费者屡受损害,但商家总是摆出一副"我说了算,出了事你负责任"的态度。(9月16日新华网)  相似文献   

11.
《中外企业文化》2008,(5):77-80
樊青,任职新华人寿江苏分公司,半年前进入保险行业。 我进入公司后,公司对新业务员进行比较系统的培训,现在我对保险条款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但我发现,有些条款客户是很难接受的,而有些条款则能吸引客户的眼球,能让他们感受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对于那些客户难以接受的条款,例如,免赔条款、对于客户病历的要求、客户需要额外支出一部分费用等等,如果我直接告诉客户,客户会毫不客气回绝我。在销售中有扬长避短这种技巧,但是如果利用这种技巧,会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在给客户介绍那些敏感条款时,是应该扬长避短还是应该实事求是呢?  相似文献   

12.
当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国际标准能在足够广泛的规模上得以实施从而使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兼容的时候,商家和客户一定能从中获得最大利益。通过向所有市场提供基于国际标准规格的产品,供应商便能节省费用,避免为满足不同国家的要求而进行的昂贵而又浪费的改型和个别生产作业。反过来客户也会发现他们的选择范围已扩大到能包括世界各地提供的产品,并且这些产品符合适当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要求。另外,客户还能从供应商之间的竞争降价中获益。ISO、IEC和ITU的标准化工作相互补充,形成了一个能提供自愿性国际技术协议的完整体系。以国际标准或国际“建议”形式出版的这些协议正在帮助实现世界范围内的技术兼容。这些协议的实施能够增加所有经济活动方面大大小小商家的利益,尤其有利于促进贸易。标准总是与贸易紧密相连,或者说杯准总是与供应商同  相似文献   

13.
格式合同由于其定型化、反复使用的特点有利于当事人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符合现代经济生活需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在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等大宗消费品领域中已成为现代经济交易的基本形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格式合同制定者基于其独占、垄断地位或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制性规定一些于己有利、于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些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合同相对人,尤其是消费者利益损害巨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谓之“霸王条款”。一、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14.
当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国际标准能在足够广泛的规模上得以实施从而使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兼容的时候,商家和客户一定能从中获得最大利益。通过向所有市场提供基于国际标准规格的产品,供应商便能节省费用,避免为满足不同国家的要求而进行的昂贵而又浪费的改型和个别生产作业。反过来客户也会发现他们的选择范围已扩大到能包括世界各地提供的产品,并且这些产品符合适当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要求。另外,客户还能从供应商之间的竞争降价中获益。ISO、IEC和ITU的标准化工作相互补充,形成了一个能提供自愿性国际技术协议的完整关系。以国际标…  相似文献   

15.
格式合同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一方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一些不公平条款,这样就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分析了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征,阐述了格式合同的利与弊,论述了对格式合同的规制.  相似文献   

16.
今年的"两会"上,"扩大内需"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议题。这是国家的大事,也是商家的大事。作为消费者对商家大事最有发言权。总让购物人担心处处有陷阱,或者两眼一摸黑,这商家兴旺不了。商家门可罗雀,没了效益,于"扩大内需"也不利。"诚信经营",商家可做的事很多,"百城万店无假货"仅仅是最最起码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在时下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与开放商对比无疑是弱势群体,此时购房合同是他们唯一的"护身符"。但由于一些购房者对合同不了解,甚至还以为与开放商签了合同就有了保障,结果在交房时才如梦方醒。近日,记者接到业主投诉,称福建省泰安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集团)无视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在房价外另外收取燃气初装费,并称该公司施行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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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下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与开放商对比无疑是弱势群体,此时购房合同是他们唯一的"护身符"。但由于一些购房者对合同不了解,甚至还以为与开放商签了合同就有了保障,结果在交房时才如梦方醒。近日,记者接到业主投诉,称福建省泰安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集团)无视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在房价外另外收取燃气初装费,并称该公司施行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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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认:我们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消费时期——物质文明空前发达,消费者信心满满,商品“短缺”离人远去.乃至“过剩”正在成为烦恼;同时,这也是最坏的消费时期——生产者、经营者的职业操守遭遇质疑,假冒伪劣产品时常冒头.各种风险和陷阱无时无刻出现……饱尝苦头的消费者盼着:如果能拥有一个没有假冒伪劣产品,没有商业欺诈,没有霸王条款。没有行业黑幕和潜规则的消费环境该多好!  相似文献   

20.
近日,上海一位消费者花费1万多元在"加拿大鹅"线下门店购买了一件羽绒服,结果衣服出现商标绣错、缝线粗糙等问题,然而,消费者在向商家进行维权退货的时候,却因为《更换条款》上一句"所有中国大陆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而处处碰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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