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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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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新近颁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和财政部2001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在债务重组中所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债务重组损失和收益的确认等方面都有差异。  相似文献   

2.
魏光 《新智慧》2005,(9):35-37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二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3.
债务重组准则颁布实施以来,会计制度对债务重组的处理规定与税法的标准越来越不适应,为加强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办法》下发后,其做法不一,文章通过案例的方式,对比分析了债务重组会计核算与税法的差异。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分别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作出了规范.文章在对处理规范差异进行分项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债务重组中所涉及的所得税会计问题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5.
刘丹丹  陆颖丰 《新智慧》2004,(6A):30-31
为了防止企业将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而粉饰经营业绩,财政部于2001年1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其明确规定,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是: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相似文献   

6.
苏强 《新智慧》2007,(9):33-34
一、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将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债务。依据财税处理相关规定,以上几种清偿债务方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基本一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新会计准则中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的金额是相同的,但有时也会出现不一致。比如,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这时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计税成本就不相同,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7.
对于债务重组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所不同,本文拟作以下比较与分析。  相似文献   

8.
蔡扣林 《新智慧》2006,(10):33-33
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6号令》)规定:①债转股时,除企业改组或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债务人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让步而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9.
李维清 《新智慧》2005,(10):57-57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是在对1999年1月1日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做了重大修订后推广实施的。现行《准则》内涵更加丰富,但《准则》中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阐述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0.
王宏林 《新智慧》2000,(14):48-48
《财会月刊》2000年第4期刊登的焦慧莉同志《谈债务重组所得税的处理》一文(以下简称“焦文”),笔者对文中一些提法不敢苟同,现提出与之探讨。  相似文献   

11.
李维清 《新智慧》2005,(4):57-57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是在对1999年1月1日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做了重大修订后推广实施的。现行《准则》内涵更加丰富,但《准则》中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阐述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2.
梁瑞红  余国杰 《新智慧》2006,(12):32-33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来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债务法存在较大差异,笔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1998年6月正式公布,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旧准则),2006年2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以下简称新准则)。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在债务重组的概念、条件、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债务重组所取得资产的计量等很多方面有了较大变化,进一步借鉴了国际惯例,也充分考虑了国内情况。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徐植慧 《新智慧》2004,(2B):37-38
自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汁准则——债务重组》于2001年实施后,很多会计工作在实际运用中对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问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惑,总是不能条理清晰、游刃有余地去解决问题。为此,笔概括和总结了这部分内容,并根据相关案例来阐述有关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5.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其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对于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而税务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于二者的依据、立场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具体处理上存在一些差异,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方式的纳税调整债务人方面,《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必确认为当期收益而计算所得税。而《办法》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的,应当将其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对于债务人而言,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定不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1:2005年...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简称“债务重组准则”)确认了四种债务重组方式,其中对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规定为:若不附或有条件,债务人应将重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若附或有条件,且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要求,重组日账面应付金额只包括企业承担的新债务本金,以及企业承担的或有应付利息等,对于企业应承担的确定性利息等支出却待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而不在重组日反映。  相似文献   

17.
裴学增 《新智慧》2006,(7):25-26
本文以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为准,时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进行时比分析,并时两者的差异如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余兴 《新智慧》2008,(7):32-33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业务处理的不同规定,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或入账价值)与按税法确定的计税成本(即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并影响了当期的应纳税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除了例外的情形,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入账价值与计税成本之间的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投资当期的企业所得进行纳税调整。本文拟对这两个方面的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宋京津 《新智慧》2000,(2):45-46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指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可见,持续经营条件不仅对债务人适用,对债权人同样适用。债务重组所要解决的是债权债务双方的矛盾,而指南及相关章多侧重  相似文献   

20.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范.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同的会计处理,从中寻求一些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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